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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的组成部门,为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加挂临沧市畜牧兽医局牌子。
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3.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4.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行业的内部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通过党建引领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6.7亿元,现价增4.4%,可比价增4.5%;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50元,同比增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8,主要工作情况:
1.扛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责任。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36.88万亩,比上年增2.54万亩,完成任务432.2万亩的101.08%;总产109.48万吨,比上年增0.68万吨,完成任务105.2万吨的104.06%;完成油料种植24.1万亩,完成任务的100%。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出栏生猪316.78万头、肉牛16.61万头、肉羊57.80万只,同比分别增2.69%、0.91%、2.31%;肉类总产量33.82万吨,同比增2.95%;蔬菜种植面积73万亩,产量115万吨,产值55亿元,同比分别增4.6%、3.9%、10%。农民增收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九条措施”为抓手,深入实施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引导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选准最适宜发展的产业,持续推进“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全市2413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脱贫户9.18万户,基本实现产业帮扶到户全覆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更加牢固。
2.突出重点推动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突出市场主体培育,累计登记注册农业企业主体10218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13.7%;累计认定农业龙头企业333户,完成任务的107.77%;累计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956个,国家级示范社数量全省排名第7,省级示范社数量全省排名并列第1。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加大不合格样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全年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为99.72%以上,未发生农产品安全事件。突出抓好绿色有机认证,在“绿色临品”上下功夫,累计认证绿色有机企业198户、产品756个、基地326.41万亩,同比分别增11.3%、19.2%、47%;认定“一村一品”专业村镇348个。突出抓好品牌创建,70个产品入选2023年省级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全省排名第3;创建国家、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8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临翔蜂蜜”“沧源黑蜜”入选2023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单。突出抓好延链补链强链,促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以糖、茶、咖、蔬、畜、药、烟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在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环节标准化、交易环节市场化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基地建设者、生产加工者、流通参与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共同受益、同向发力的产业发展氛围,逐步健全基地绿色化、加工标准化发展格局,确保产品高质稳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3.强化“三农”服务保障。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24.76万亩;新建冷库41395.48立方米、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4个,购置冷藏车37辆。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加强,主动对接国内、省内大宗农产品销售企业和互联网产销平台,助力农产品生产企业开拓市场、促进销售,累计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额9.74亿元;组织771户企业参加展会26场(次),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7398.97万元,达成意向性销售协议1600多个,协议金额9.63亿元;签订招商引资项目33个,协议资金213.39亿元。现代农民培训工程成效明显,开展现代农民培训22.1人(次),完成任务的170%;高素质农民培训近0.5万人,完成任务的200%多。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有序,建成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17个试验站,发布主导品种64个、主推技术45项,建设27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土壤“三普”工作稳步推进,9262个表层样点、91个剖面样点已全面完成外业采样工作。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农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农村沼气设施和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观摩、农机应急处置演练观摩等活动,年内未发生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4.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年内化肥使用量为18.33万吨、同比减1.08%,农药使用量2628.89吨、同比减1.89%,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进展,烟用残膜实现100%回收,地膜回收利用率84.6%,完成任务的106%。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组织实施《临沧市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新增绿美乡镇绿化点303个,完成绿化面积15.78万㎡,新建和改造提升“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共2.7万个,建设美丽庭院13358个;累计建成省级绿美乡镇8个、省级绿美村庄30个、市级绿美村庄770个。
5.农业农村改革有进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组建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内配备了制式执法服装、办理案件171件、罚款金额8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万元。有力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清查处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3305.618万亩、固定资产61.24亿元;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序推进,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7600宗,审批5706宗,审批率75.08%。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扎实有效,成都督查局反馈的13个村民建住宅类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11宗。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围绕“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实践“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径,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六微”模式、“四小举措”乡村治理经验入选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有3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内设机构17个,包括:市委农办秘书科及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环境资源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与对外合作交流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科。所属单位2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独立核算)
2.临沧市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
3.临沧市甘蔗技术推广站(副处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4.临沧市茶叶研究院(副处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5.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独立核算)
6.临沧市植保植检站(独立核算)
7.临沧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独立核算)
8.临沧市种子管理站(独立核算)
9.临沧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独立核算)
10.临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独立核算)
11.临沧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独立核算)
12.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独立核算)
13.临沧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不独立核算)
14.临沧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不独立核算)
15.临沧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不独立核算)
16.临沧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独立核算)
17.临沧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独立核算)
18.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独立核算)
19临沧市热作科技指导站(不独立核算)
20.临沧市烤烟技术推广中心(不独立核算)
21.临沧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单位)
(2)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其他事业单位)
(3)临沧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其他事业单位)
(4)临沧市植保植检站(其他事业单位)
(5)临沧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其他事业单位)
(6)临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他事业单位)
(7)临沧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8)临沧市种子管理站(其他事业单位)
(9)临沧市甘蔗技术推广站(其他事业单位)
(10)临沧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其他事业单位)
(11)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其他事业单位)
(12)临沧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其他事业单位)
(13)临沧市茶叶研究院(其他事业单位)
(14)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有7个下属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一是临沧市农机安全服务中心、临沧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临沧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沧市热作科技指导站、临沧市烤烟技术推广中心、临沧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以上6个单位纳入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统一编报;二是临沧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纳入临沧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4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87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4人(离休0人,退休2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56人(临沧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生人数)。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收入合计873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67.88万元,占总收入的96.98%;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63.79万元,占总收入的3.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5.01万元,下降7.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7.08万元,下降6.48%;其他收入减少97.93万元,下降27.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76.71万元,2023年市农业农村部门退休14人,财政拨入的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3年财政拨入的农林水项目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10.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882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8.00万元,占总支出的65.46%;项目支出3048.72万元,占总支出的34.54%;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3.89万元,下降4.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3.76万元,下降4.52%;项目支出减少160.13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农业农村部门退休14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相应减少;2023年投入农林水项目预算资金比上年有所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5778.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1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1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3048.72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8.7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9.49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农林水支出2513.75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8.48万元、其他支出0.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3%。与上年相比减少587.08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76.71万元,是由于2023年市农业农村部门退休14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10.37万元,主要是由于2023年财政拨入的农林水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事业发展目标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9%。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部门离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遗属补助、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99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5%。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9万元,决算为8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98.00万元,决算为8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6%,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9万元,决算为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7%,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3%。公务接待费中,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39万元,支出决算为8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5%。2023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费用支出;2023年度本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98.00万元,决算为8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6%,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9万元,决算为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7%,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3%。公务接待费中,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9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特别是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61万元,下降15.01%。其中:因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本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70万元,下降1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1万元,下降11.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水产技术推广站报废车辆1辆,同时车辆保险及修理纳入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有所减少。2023年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出行、执法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数0人。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1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06.176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沧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沧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个事业单位财务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其中:办公费7.53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培训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2.76万元、劳务费3.6万元、工会经费8.08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4173.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2.70万元,固定资产3318.35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42.92万元(净值),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47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8项,账面原值81.1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41万元;出租房屋8156.52平方米,账面原值601.8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2.9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6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整体支出保障了部门正常运转,推动各项农业农村职能工作,与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及农业农村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稳定粮食生产和肉蛋奶市场供应、农牧渔业增加值持续增长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紧密结合,内容详实,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方案完整,绩效目标除极个别外达到或超过预期,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按时填报绩效跟踪报告,自评等级为优秀。(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