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之十一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9年8月26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临沧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 磊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983937万元,其中:市级568536万元(含临沧边合区13400万元,临沧工业园区17000万元)、临翔区192483万元、凤庆县260475万元、云县216654万元、永德县173943万元、镇康县189722万元、双江县160916万元、耿马县144508万元、沧源县76700万元。
(二)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8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74920万元,其中:市级440874万元(含临沧边合区2000万元,临沧工业园区17000万元)、临翔区174808万元、凤庆县193565万元、云县165471万元、永德县140966万元、镇康县143163万元、双江县131784万元、耿马县126581万元、沧源县57708万元。
二、2018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审计情况
(一)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省级转贷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98700万元,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定项目转贷县(区)和安排部门使用。其中:新增一般债券91700万元,用于全市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等重点重大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070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土地收储60000万元、临沧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17000万元、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16000万元、永德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140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2018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省级转贷全市置换债券资金326800万元,已全部用于偿还限额内的存量政府债务及到期债券本金,有效缓解了政府偿债压力,切实防范和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
(三)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已结束,全市主要存在部分县(区)及部门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慢问题,下步将对资金使用县(区)及部门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分配原则
(一)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债〔2019〕1号)文件,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08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38100万元(内债限额200万元、外债限额37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270000万元(土地储备40000万元、棚改160000万元、其他70000万元)。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308100万元中,已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报告的新增一般债券200万元和新增专项债券70000万元(市级土地收储40000万元、云县棚户区改造10000万元、永德县棚户区改造20000万元),此次不作详细报告。本次预算调整237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900万元,专项债务200000万元。
(二)新增债务分配原则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原则,新增债务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倾斜;二是防范风险原则,新增债务向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倾斜;三是注重资金效益原则,新增债务向资金使用效率高、效益好的项目倾斜;四是专项债券项目与融资自求平衡原则,优先选择成熟度高、收益好、收益与融资能自求平衡的项目;五是专项债券项目遴选按照项目规划、行业计划及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由省级在上一年度确定的专项债券项目中遴选确定。
四、本次调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建议
根据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管理相关规定和新增债务安排原则,结合全市棚户区改造、医院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本次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237900万元建议分配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省级核定我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7900万元为外债限额,主要用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发展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下达2019年分地区分项目地方政府外债转贷额度的通知》(云财外〔2019〕62号),建议限额分配为:边合区(纳入市级债务限额)28220万元、镇康县9680万元。根据外债转贷管理办法规定,外债转贷实际发生金额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在外债转贷额度内据实提款。
(二)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省级核我市定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0000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务限额130000万元,其他专项债务限额70000万元。结合我市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建议分配如下:
1.棚户区改造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30000万元,建议分配为:临沧边合区棚户区改造35000万元;凤庆县棚户区改造45000万元;云县棚户区改造10000万元;双江县棚户区改造20000万元;沧源县棚户区改造20000万元。
2.其他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0000万元,由于省级确认我市申报的其他类项目均为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建议分配为:市人民医院工程项目(青华医院和儿科门诊住院综合楼)10000万元;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20000万元;临沧市中医(佤医)医院建设项目10000万元;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5000万元;凤庆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5000万元。
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过程中,如有变动,我们将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三)省级收回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按规定收回政府债务部分限额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收回我市政府债务限额88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应付工程款实际金额小于清理甄别锁定金额。
五、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通过上述债务资金安排,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79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00000万元。
调整后的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381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200万元,本次新增安排379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1000万元,调入资金50680万元,收入合计为24767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增加37900万元,收入合计增加3790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620万元(年初预算为491400万元,本次新增282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88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200万元,本次新增96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06080万元,上解支出41200万元,支出合计24767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82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增加9680万元,支出合计增加37900万元。收支平衡。
调整后的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1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7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00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70000万元,本次新增安排20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56万元,收入合计为3287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200000万元,收入合计增加2000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3807万元(年初预算为68807万元,本次新增7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5500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30000万元,本次新增125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9959万元,支出合计3287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7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125000万元,支出合计增加200000万元。收支平衡。
六、调整后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19年省级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100万元后,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将达2291157万元,预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882140万元,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风险总体可控。根据上述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建议调整后,全市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分别为:
(一)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91157万元,其中:市级716436万元(含临沧边合区76620万元,临沧工业园区17000万元)、临翔区207483万元、凤庆县319995万元、云县236654万元、永德县193943万元、镇康县199402万元、双江县180916万元、耿马县144508万元、沧源县96500万元。
(二)预计2019年政府债务余额
调整后预计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882140万元,其中:市级588774万元(含临沧边合区65220万元,临沧工业园区17000万元)、临翔区189808万元、凤庆县253085万元、云县185471万元、永德县160966万元、镇康县152843万元、双江县151784万元、耿马县126581万元、沧源县77508万元。
2019年全市需还本付息133603万元,其中:到期本金79500万元;应付利息54103万元。市级需还本付息24750万元,其中:到期本金8400万元;支付利息16350万元。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主要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预算安排、收回存量资金安排等。截至2019年7月底,全市已偿还到期还本金900万元,已支付利息31306万元。市级已支付利息8881万元,当年到期本金将于8月、11月到期,并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
七、下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措施
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市人大审查批准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及提出的审查意见和要求,竭力配合省财政厅开展债券发行工作,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及时转贷各县(区),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继续完善项目库建设,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加强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在上级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务额度内,切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确保全市专项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二)规范新增政府债券使用,严格执行限额管理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我们将及时把资金下达市级部门和转贷相关县(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债券资金使用。同时,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在人大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不得在限额之外举借任何债务或以非政府债券方式融资。
(三)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监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力度,通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自检自查、审计监督、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等内外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切实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针对2018年新增债券审计查出问题我们将及时跟踪督查,督促各县(区)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督促各级各部门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
(四)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我们将按照债务化解计划,督促各县(区)做好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地防范风险和偿债意识。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区)结合本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19年临沧市新增债券资金安排项目情况表
2.2019年临沧市外贷额度分配建议表
3.2019年临沧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分配建议表
4.2019年临沧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表
5.2019年临沧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表
6.2019年临沧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变动表
7.2019年临沧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表
8.2019年临沧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变动表
9.2019年临沧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变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