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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十三)
关于临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12日在临沧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临沧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临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突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压实基层“三保”责任,加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7630万元,为年初预算506900万元的100.14%,同比增长1.14%,其中:税收收入247226万元,非税收入260404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09808万元,为年初预算2761600万元的98.12%,同比增长1.07%。支出未达到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超长期国债项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及2024年增资政策在2025年1月兑付。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6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93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4452万元,上年结转537170万元,调入资金1146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068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9400万元,收入合计363871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9808万元,上解支出475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84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682万元,调出资金11721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203万元,年终结转358824万元,支出合计3638717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2834万元,为年初预算106400万元的106.05%,同比下降2.7%,其中:税收收入47484万元,非税收入65350万元。收入超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内补缴以前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7664万元,为年初预算556600万元的105.58%,同比增长11.19%。支出超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调整至市级列支。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8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93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4452万元,上解收入56997万元,上年结转67855万元,调入资金82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707万元,收入合计255837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66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2156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3068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518万元,上解支出4753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470万元,年终结转67938万元,支出合计2558371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2270万元,为年初预算387324万元的52.22%,同比下降15.9%。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临沧高新区、凤庆县、云县、临翔区、永德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达预期。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90682万元,为年初预算435445万元的112.69%,同比下降37.65%。支出超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本年基金收入2022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3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52268万元,上年结转38641万元,调入资金117216万元,收入合计1087696万元。本年基金支出490682万元,上解支出2787万元,调出资金2614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74900万元,年终结转93183万元,支出合计1087696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075万元,为年初预算116657万元的78.07%,同比下降14%。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临沧高新区、临沧边合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达预期。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3460万元,为年初预算107823万元的86.68%,同比增长1.78%。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临沧高新区、临沧边合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相应安排支出减少。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本年基金收入910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3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52268万元,上解收入2921万元,上年结转8497万元,收入合计832062万元。本年基金支出9346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06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554192万元,上解支出2787万元,调出资金60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4576万元,年终结转20367万元,支出合计832062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6万元,为年初预算129万元的113.18%,较上年增加137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完成收益上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97万元,为年初预算124万元的78.23%,同比增长27.63%。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市级未开展国资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相关费用未执行。支出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年内执行市属国有企业外聘董事管理费用,2023年无此项支出。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合计207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7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支出合计207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0万元,为年初预算120万元的116.67%,较上年增加140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市级国有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完成收益上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2万元,为年初预算60万元的53.33%。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合计201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1万元,调出资金108万元,支出合计201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0568万元,为年初预算911835万元的97.67%,同比增长8.31%。收入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部分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62895万元,为年初预算821545万元的105.03%,同比增长11.08%。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提标。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488578万元,集体补助收入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2466万元,利息收入1481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6499万元,转移收入5561万元,其他收入116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033万元,收入合计890568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667941万元,稳岗返还支出1173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208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25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4840万元,转移支出3272万元,其他支出1407万元,上解支出174029万元,支出合计86289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6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41653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25090万元,为年初预算791110万元的116.94%,同比增长45.82%。收入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从2024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将原由县级核算的资金划转至市级。因县级上划的2117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基金结余反映为市级“下级上解收入”,市级会计核算无对冲科目,致使2024年市级收入大于全市收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65475万元,为年初预算681220万元的97.69%,同比增长15.24%。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随着医保基金监管手段的不断加强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医疗费用支出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4600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8938万元,利息收入8815万元,转移收入674万元,其他收入242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64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02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20709万元,收入合计925090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108006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25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4840万元,转移支出302万元,其他支出5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8220万元,上解支出174028万元,支出合计665475万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5961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42551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省级批复全市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报告变化情况。
(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全市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3亿元(其中:市级0.62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保障基层“三保”和应急等重点领域支出。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一是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初全市政府债务限额531.56亿元,省级当年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1.4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限额1.8亿元、外债限额6.71亿元、结存限额2.9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7.05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限额12.15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限额6.5亿元、结存限额2.8亿元、债务限额35.6亿元)。收回我市限额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7亿元)。以上调整,省级共核定下达我市2024年末政府债务限额596.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8.1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7.84亿元。市级债务限额265.67亿元,县(区)债务限额330.35亿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87.11亿元,较上年增加61.42亿元。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8亿元;二是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17.82亿元;三是临沧边合区、镇康县、沧源自治县新增外债提款3.82亿元;四是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46.58亿元;五是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8.65亿元;六是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25.95亿元。2024年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62.65亿元,较上年增加10.9亿元。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3亿元;二是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5.59亿元;三是临沧边合区新增外债提款3.49亿元;四是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9.06亿元;五是发行新增专项债券0.75亿元;六是地方政府债务还本9.38亿元。
二、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情况
(一)抓实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围绕收入目标,强化预测研判分析,对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进一步摸底,深挖税费潜力,强化收入征管,健全监管机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收入颗粒归仓,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14%。二是保持财政支出强度。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点领域;从源头上管控好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推进,强化库款保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07%。三是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2024年全市向上争取资金到位232亿元,通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内投资和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等工作措施,全力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二)支持市场主体,助推经济稳步提升。一是加大对工业经济扶持力度。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3亿元,支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升规入统;市级安排新型工业化、民营经济、商贸经济发展专项资金0.18亿元,对339户各类升限、升规企业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奖补,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二是用好用活中央、省稳增长措施。统筹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渠道,积极帮助35户企业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和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0.17亿元。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统筹安排重大项目和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亿元,对质量高、效益好的重点项目加大前期工作保障力度。四是抓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五个一”专项行动,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全市支持科技创新及制造业发展主要减税降费政策减免金额2.9亿元。五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完成政府采购规模12.5亿元。六是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22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
(三)支持“科教兴临”,科教事业蓬勃发展。一是义务教育加快向优质均衡目标迈进。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支出34.17亿元,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有效提升。二是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稳步推进。加快推进县(区)一中标准化建设,高中教育支出6.14亿元,建立中职招生联动工作机制,高中教育普及率得到提高。三是推动职业教育办学多元化发展。职业教育支出2.21亿元,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支持临沧职业学院实现按计划招生办学。四是其他教育健康发展。支持教育全面发展,其他各类教育支出6.62亿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教育“三区”人才工作、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等教育事业得到蓬勃发展。五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科学技术支出0.62亿元,科技创新引领糖、茶、坚果、核桃等重点产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六是创新平台建设不断夯实。积极争取获得科技示范、科技创新、科普惠农兴村等项目资金0.39亿元,推进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众创空间等各类平台55个。七是加强人才引进经费保障。制定了《临沧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大对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经费投入力度。
(四)支持基建投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精准对接上级支持方向,全年累计争取到中央和省预算内基建投资9.02亿元,全力服务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国债资金的常态化监督管理。2024年全市获得国债资金16.47亿元,其中:增发国债资金13.19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28亿元,紧盯资金流、实物量等项目实施重点环节,确保国债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三是着力保障综合交通建设。聚焦“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和省级综合交通建设资金5.22亿元,支持现代边境小康村、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以及村道安防建设;安排农村客运、公共交通、增开动车组、往返航线补贴等补助0.6亿元,为综合交通发展助力。四是依法合规筹集债券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杠杆作用,全年共获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15亿元,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为政府投资助力增效。
(五)统筹财政资源,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优先保障“三农”支出。农业农村支出11.66亿元,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不断完善支农政策体系,积极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力度,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3亿元,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达71%以上。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节能环保支出2.45亿元,全力保障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重点支持“绿美临沧”建设,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四是持续强化对缅开放。加强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下达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0.31亿元,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外贸进出口;主动服务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加快实施亚行贷款临沧边合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全年提款3.82亿元,临沧边合区沿边开发开放合作平台功能和口岸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支持全域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兜牢“三保”底线,基层保障能力增强。一是全面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坚持把“三保”作为财政保障的红线和底线,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三保”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兜住县级“三保”底线,确保基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编制“三保”预算。健全完善“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制度,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安排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上级“三保”政策清单安排支出。三是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健全“三保”库款保障监测、工资专项调度等机制,在“保工资”未达到进度要求前,除“三保”项目和应急救灾等突发事件外,不能进行其他支出;对发现存在的“三保”问题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完成134.3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6.01亿元、保工资85.46亿元、保运转2.88亿元,全市基本民生保障有效落实,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全年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四是切实推动财力下沉。充分考虑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实施“三保”分类管理,资金分配进一步向县(区)倾斜,全年市对下四项财力性转移支付45.23亿元,占上级四项补助收入的88.4%,切实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七)支持改善民生,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一是保持民生投入力度不减。全年民生支出216.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二是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1亿元,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83亿元,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扶持及奖补政策,积极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7.34亿元,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急难临时救助,下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7.42亿元。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卫生健康支出32.82亿元,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4.08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0.75亿元,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困难人群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四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下达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亿元,重点支持租赁住房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建设。五是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着力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4亿元,公共文化领域补短板行动持续推进。
(八)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加大到期政府法定债务偿还力度,全年按期足额偿还债券本息43.66亿元,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好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推进隐性债务风险缓释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全面落实粮食市场调控财政资金保障责任。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0.18亿元,切实兜牢粮食安全地方储备责任。三是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能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亿元,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资金需求。四是强化“平安临沧”建设资金保障。进一步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反恐维稳、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平安临沧建设稳步推进。
(九)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出台《临沧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措施的通知》,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全年压减预算支出1.74亿元,完成全年目标116.78%,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不考虑上年度预算基数,凡是当年政策依据不充分、前期工作不成熟、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预算安排。三是绩效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切实强化绩效评价,重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91个48.83亿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67个39.83亿元。四是资产盘活成效明显。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全市累计实现盘活收入14.84亿元,资产使用效益得到提升。五是持续推进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严格落实消化工作责任,逐步消化存量,全市暂付款较上年减少12.68亿元。六是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纵深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深入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财政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主动担当,精诚合作的结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当前全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基础不牢,增量小,一次性税源和非税占比高,财政自给率低,供需矛盾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剖析根源,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全国看,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从全省看,多重减收和增支因素叠加,基层财政普遍困难,局部债务风险和“三保”问题相互交织,紧平衡、硬平衡成为常态,但全省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发展“三大经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动能正在孕育、新红利正在释放,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日益增强,为财政健康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从全市看,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够强,经济增长对财政贡献不大,财政收入增长慢,质量不高,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等问题依然突出,但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着力壮大“三大经济”,加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的综合交通重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助力经济社会向好发展。特别是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出台,10万亿化债新政实施,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大力支持“两重”项目,临沧作为对缅开放的前沿阵地,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通道枢纽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未来发展的机遇大于挑战。
(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培税源、提质效、强能力,着力打造绿色经济高地、双向开放枢纽、兴边富民样板,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全力以赴支持打好“七大攻坚战”,强化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着力打造“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沧新篇章。
基本原则:一是实事求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增强预算完整性和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二是突出重点。支出预算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防范风险。政府债务要合理适度,持续发挥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四是注重绩效。资金管理要注重绩效,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预算与绩效有机融合。五是严肃纪律。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硬化预算约束,推进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保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三)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07630万元增长1%。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7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709808万元增长1%。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06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5324万元,调入资金93565万元,上年结转3588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904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5000万元,收入合计333124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7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3758万元,上解支出485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773万元,调出资金32651万元,年终结转265567万元,支出合计3331249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12834万元下降3.93%,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87664万元下降0.45%。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06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5324万元,调入资金5486万元,上解收入53702万元,上年结转679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78万元,收入合计2481260万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6111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6567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5812万元,上解支出48500万元,调出资金138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773万元,支出合计248126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46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02270万元增长55.57%,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预计202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专项债务对应项目收入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21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90682万元下降22.12%,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上级尚未明确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此部分未编入年初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基金收入3146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2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3300万元,上年结转93183万元,调入资金32651万元,收入合计551064万元。本年基金支出382120万元,上解支出5876万元,调出资金681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8000万元,年终结转46938万元,支出合计551064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4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1075万元增长15.77%,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临沧高新区、临沧边合区预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4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3460万元增长24.6%。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基金收入1054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2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3300万元,上解收入4023万元,上年结转20367万元,调入资金1386万元,收入合计241761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1645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068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3300万元,调出资金5446万元,上解支出5876万元,支出合计241761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46万元,增长9.59%,收入增长原因是部分县级国有企业收益增加。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7万元增长53.61%。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合计221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9万元,调出资金72万元,支出合计221万元。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万元,较上年减少70万元,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属企业营收及上缴税费增加,总体实现了减亏,但盈利企业户数减少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2万元下降6.25%。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收入来源减少,对应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收入合计131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1万元,调出资金40万元,支出合计131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118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890568万元增长9.0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0751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862895万元增长5.17%。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增加;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预计继续增加。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5385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36353万元,利息收入8986万元,委托投资收益4625万元,转移收入4977万元,其他收入56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2100万元,收入合计971186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718047万元,稳岗返还支出1317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183万元,工伤保险预防费用支出105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8902万元,转移支出3486万元,其他支出8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4673万元,支出合计907516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367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05323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308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925090万元下降13.19%。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区)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上划,2025年下级上解收入下降。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3546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665475万元增长10.52%。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预计增加,市级补助下级支出增加。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本年基金保险费收入48148万元,利息收入390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11946万元,委托投资收益4625万元,转移收入650万元,其他收入6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207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61046万元,收入合计803080万元。本年保险待遇支出106001万元,工伤保险预防费用支出105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8902万元,转移支出120万元,其他支出2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458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4437万元,支出合计735463万元。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76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10168万元。
(四)2025年“三保”预算情况
全市“三保”预算支出需求144.8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53.54亿元、保工资88.55亿元、保运转2.71亿元。市级“三保”预算支出需求36.8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23.37亿元、保工资12.99亿元、保运转0.46亿元。全市及市级“三保”支出需求已纳入当年预算,若省级最终批复的“三保”预算发生变化,我们届时再报告变化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确保市本级正常运转,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下达到各部门。同时,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按照要求已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下达各县(区)财政及市级相关部门。
四、2025年财政收支政策及重点保障方向
(一)全力支持产业发展。一是支持打好产业提质增效攻坚战。围绕全市产业发展目标,加大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财政投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支持壮大资源经济。做强做优茶、糖、果、林、中药材等优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着力支持农产品加工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临品出滇”和全力打造“绿色临品”。三是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加大旅游开发投入,全力支持核心景区打造,大力发展农旅观光、康养旅游,支持旅游产业创新和“旅居临沧”新品牌创建。四是支持做大绿电总量。加大以风能、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投入,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产业协同发展。五是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安排林业和草原支出5.89亿元,着力推进国土绿化、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等工程,支持全市林业碳汇开发和临沧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创建。
(二)全力支持壮大市场主体。一是支持打好扩大内需攻坚战。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工具,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消费潜力。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围绕中央、省重点支持领域和投资导向,积极谋划项目,全力做好项目前期,力争全年获得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较2024年增长5%。三是支持打好营商环境整体提升攻坚战。认真开展涉企收费监管,严查乱收费、乱罚款,进一步完善临沧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四是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重点实施好科技成果转化税后税费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市场主体活力。五是支持发展壮大经营主体。加大招商引资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导向,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临沧,积极扶持壮大本地企业,落实好企业升规升限等奖补政策。
(三)全力支持科教人才战略。一是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切实履行政府投入责任,安排教育支出49.62亿元,加快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生均拨款制度,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前教育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保障临沧职教园区建设,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提升办学水平。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安排科学技术支出0.76亿元,健全完善中央、省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重点支持院士专家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一系列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继续推进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持续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效能,加大数字经济核心企业培育力度,重点支持孟定清水河智慧口岸、临沧数字物流中心项目建设。三是继续加大人才投入。加强人才项目经费整合统筹,建立财政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兴临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招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四)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坚持保障农业优先发展,安排农业农村支出12.24亿元,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好农业科技推广运用,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4.52亿元,市级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亿元,强化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加快推进产业帮扶措施提质增效,增强脱贫地区和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持续推进“千万工程”,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三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打好城乡融合发展攻坚战,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安排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27亿元,切实提升城乡居住水平;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乡道路网络;全面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农村人口进城落户。
(五)全力支持重点领域建设。一是全力争取资金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围绕国家、省投资导向,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资金保障,市级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0.5亿元,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获得上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政策及资金30亿元以上支持。二是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安排交通运输支出9.63亿元,加快推进瑞孟、临清、云临、永勐等高速公路建设,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三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水利支出8.69亿元,加快推进耿马灌区、团结水库建设,支持市县水网协同融合发展。四是支持打好扩大开放攻坚战。全力支持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加快提升口岸服务功能,继续实施好临沧边合区基础设施建设亚行贷款项目,着力打造高水平双向开放平台,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六)全力支持兜牢基层“三保”。一是进一步压实“三保”责任。严格落实分级保障责任,健全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的分级责任体系,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及时研究完善各项“三保”保障措施及工作机制。二是把牢“三保”预算编制关。按照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列“三保”收入预算,确保财力能覆盖“三保”需求,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中的优先顺序,严格对照中央、省“三保”清单,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三是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监控。严格落实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和资金调度,持续完善“三保”库款保障监测、工资专项调度等机制,确保“三保”支出在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三保”支出未达进度要求时,除应急救灾支出外,不得安排其他领域支出。四是加强“三保”风险管控。继续实施“三保”风险分类管控,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制定“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三保”风险等级较高的区域,不再出台影响“三保”执行的增支政策。
(七)全力支持民生水平提升。一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落实好就业保障政策,安排就业补助支出1.73亿元,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就业保障,支持就地就业。二是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保障水平。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6.71亿元,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落实,积极推进医疗资源下沉。三是支持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支出45.9亿元,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加大养老服务保障投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低保和乡村振兴政策衔接;支持完善特殊群体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妇女儿童、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保障。四是支持文旅事业发展。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亿元,优化公共文化投入方式,积极支持文化繁荣发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和舆论引导、网络综合治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等项目的经费保障。
(八)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支持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安排自然生态保护和森林保护修复等支出1.33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污染防治等支出0.79亿元,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快推进“两污”治理,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三是支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2亿元,重点支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治理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灾害防治水平。四是持续保障绿美临沧建设。巩固“绿美三年行动”成果,强化资金统筹,保障好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支持好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发展。
(九)全力支持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全面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从严从实规范举债行为,严控债务增量,持续强化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化债支持,多渠道合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预警监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全面落实粮食首长安全责任制要求,安排粮食风险基金0.38亿元,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兜牢兜实。三是持续推进平安临沧建设。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加大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投入力度,切实统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资金,持续推进强边固防,全面提升边境管控和口岸通道管理能力。
五、2025年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决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更好地谋划财政工作,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把党的建设融入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着力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开拓进取、实干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人才队伍,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持续健全预算制度。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水平,强化激励约束。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从预算编制管理到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建立一套符合市县预算管理需要的零基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打破“基数”的固化观念;进一步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健全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全面清理规范专项资金,实施专项资金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项目跟着政策、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把好支出政策及项目关口,切实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增强财政预算保障能力。
(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调剂行为,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防止财政资金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坚决杜绝新增财政暂付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暂付款。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持续纵深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构建财会监督大格局。
(五)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控新增配套资金、奖补资金、专项资金。严把编外人员聘用关,确保全年编外人员编制和经费始终保持“双控”目标。从严配置固定资产,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能通过调剂等方式解决的,不再进行重新购置、建设、租用。
(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对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切实发挥绩效监控纠偏作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考核和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及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和资金绩效水平。突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各位代表,2025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重点领域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202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的落实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4年9月下旬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围绕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资本市场等五个方面,相继推出一系列综合性的政策措施。一揽子增量政策立足中国经济实际,综合考虑各方面,兼顾当前与长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逻辑性、系统性。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需要坚持系统思维,从战略高度和全局层面完整准确理解把握,不断增强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的信心和决心。
【零基预算】
是一种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的方法,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多方面,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相比原来的“基数”预算编制方式,零基预算能够有效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整合低效重复的分散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区域间转移性收入】
是反映省级及省以下无隶属关系的政府间转移性收入,包括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性收入、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和其他转移性收入4项收入。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及资金监管的通知》关于“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资金由受让方县(市、区)财政局统一归集后支付到出让方县(市、区)财政局,通过一般公共预算‘1102103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和‘2302103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科目反映”规定。2024年,全市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为9400万元,其中:云县1473万元、耿马自治县7927万元。
【国债】
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增发国债】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的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2023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此次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2023年拟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用于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本次增发国债,临沧市共获得21.62亿元,主要用于水利、自然灾害防治、防洪等方面。
【超长期特别国债】
一般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特定目标发行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2024年先发行1万亿元,期限分别为20年、30年、50年。2025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支持“两新”的资金总规模比2024年有大幅增加。2024年,临沧市共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项目5个,补助资金3260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临翔区南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耿马县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双江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临沧边合区孟定清水河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功能提升建设项目。
【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
是指有重点地减税降费,将更多减税资金用在国家发展所需要突破的领域。“结构性”意味着有所侧重,这体现出我国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及适应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确保政策能真正惠及到需要支持的企业和行业,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更好地实现预期效果。结构性减税降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扩大抵扣范围,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三是落实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四是适当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3月,税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包括50多条主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包括专项类、普惠性和区域性政策共31项。这些政策逐步形成涵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多税种、全流程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基层“三保”支出】
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基本民生政策。“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部分),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是指识别、测算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为项目财政管理提供依据。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预备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2025年全市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1亿元(其中:市级0.62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监督索引号530900004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