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0-03-12 15:11 信息来源: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随着全市餐饮食品服务单位逐步复工复产,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临沧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广大消费者应做到“三注意”

一是注意家庭用餐。疫情防控期间,杜绝家庭吃请等聚餐活动。合理选购食材,不吃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囤积蔬菜以块茎类和不易腐烂食材为主。加工烹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生食蔬果要清洗干净。膳食要健康,疫情防控期间不提倡订购食用生食或冷食类高风险食品。饮食要荤素搭配,不暴饮暴食,饮酒要适量。

二是注意网络订餐。网络订餐要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外卖平台订餐时,可要求平台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收到食物时核对“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

三是注意团购订餐。团购订餐要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供餐保障能力强的餐饮服务单位。如供餐能力不足,应选择多家供餐服务单位同时供餐;订餐量大的单位要尽量选择生产、配送条件较好且许可项目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供餐企业订餐。单位订餐要现场考察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不提倡订购生食或冷食类等高风险菜肴。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到“一准备三严格”

一是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各类餐饮单位要按照《云南省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技术指南》《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及市、县(区)防控指挥部的具体要求,全面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疫情防控期间对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把好“员工健康管理关”、“食材查验关”、“餐具场所消毒关”、“规范操作关”、“食品留样关”,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严格限制就餐聚集行为。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控制好就餐人数。避免扎堆就餐,提倡打包、错峰式、分餐制、盒饭制等供餐方式。提倡使用二维码扫码点餐、结帐,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群体性、聚集性聚餐引发疫情风险。

四是严格规范团餐供应行为。团餐供应单位可建立或加入团餐订购平台。要采取热链供应,餐食加工制作完成后立即放入保温箱、保温桶等储运设备,贴标注明加工完成时间,并做好食品留样。餐食加工完毕后要保持食品中心温度60℃以上,尽快配送到位。组织专人对接派发,提倡“无接触式”配送。餐食派发时,从开始常温放置至食用应不超过2小时。

三、网络订餐第三方服务平台应做到“二严格一协助”

一是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下架、责令整改;发现经营“野味”、“野生动物”的要立即停止其网络交易服务,并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入网商家和配送人员推送食品安全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升防范能力。

二是严格配送环节管控。要做好配送人员活动轨迹排查和体温监测工作,存在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严禁送餐。督促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者不得上岗。对配送容器、箱、车每天至少消毒两次,确保清洁、安全。实行“食安封签”,推行“无接触式”配送。

三是协助餐饮服务单位上线入网。要加快入网商家资质审核,协助资质齐全、具备餐饮食品加工配送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快速入网,将传统的“面对面”堂食转为“不见面”线上餐饮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科学就餐,远离风险,共同战“疫”!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局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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