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临市监价反字〔2019〕11号)和《临沧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临市监办发〔2019〕20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以2017年1月1日为存量和增量政策清理分界点,对相关存量和增量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经梳理、核对,我局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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