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第八期 2019年8月
据本月(季)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12种非法集资请您擦亮眼睛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归纳出非法集资的4种常见手段和12种表现形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
从案发情况看,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类,主要表现形式有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12种。
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根据我国法律,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