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因其价廉、便捷的优势逐渐普及和大众化,预付式消费模式已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该消费模式具有消费者先付款再消费的特点,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提供预付式消费的商家抽逃、挪用资金、承诺不兑现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此,临沧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当理性消费谨慎选择。
1.办卡消费前要注意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
2.消费者进行预付卡消费充值时应按照自身需要,理性选择充值金额,不要被商家的推销让利所诱惑,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不提倡一次充值金额过大,这样即便出现问题,损失也会相对较小。
3.合同是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材料,签订合同时,消费者需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对商家的承诺应要求写入合同,每次消费后要注意索取票据。
4.办卡消费要索要票据,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定期核对消费记录和金额,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5. 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营情况异常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消费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内容可上网查阅。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遭遇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经济诈骗的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