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11 15:55 信息来源: 规划财务科 浏览次数:

2019年5月8日至6月3日临沧市审计局对我单位康飞同志任原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组对康飞同志任原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期间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及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资金使用方面的做法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了原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我们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部采纳,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堵塞漏洞,严格管理,我局财务工作迈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现将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问题一:发放奖励资金、慰问品经费等支出64.73万元未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

整改情况:首先,我局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详细核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整改。因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常公用经费较少,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转比较困难,无法用公用经费解决上级文件规定可以发放的奖项和工会会员节日慰问等费用。为增强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振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不影响项目工作开展的前提下,调剂了部分执法办案补助经费、质量品牌建设经费来发放。资金使用渠道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我局也深刻认识到这一点,从2018年开始,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文明城市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厅字〔2018〕2号)〕规定,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核拨,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不再发放省级文明单位奖励,综治维稳奖已按上级要求处理。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新的《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

问题二:国有资产使用不当,未能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我局已按审计组要求及时收回无偿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于2019年3月将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产移交给市应急管理局管理。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制定了《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问题三:无公函接待,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共支付无公函接待费42716元。

整改情况:针对无公函接待问题,我局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逐项核对查实,并制定整改措施,查缺补漏,完善会计资料,认真整改,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的通知》(临办字〔2017〕3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字〔2019〕82号)规定,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待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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