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结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12-09 15:27 信息来源: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浏览次数:

根据《临沧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和抽查文件的通知》要求,2021年11月,我局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对2021年度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对2021年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经自查,2021年以来我局对出台的66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审查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规范、审查结论准确。对2021年以前出台的100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动态清理评估,在清理评估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1件:《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缅甸自然人个体工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99号),该文件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符,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废止;适用例外规定1件:《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指定报气瓶处理单位的通知》(临市监发〔2019〕93号),未经公平竞争,授予2家单位为我市气瓶报废处理单位的特许经营权,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例外规定。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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