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 2019-03-26 10:26 信息来源: 价反科 浏览次数:

全市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

2018年初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为进一步突出重点、扩大战果,欢迎全市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积极参与,努力营造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群策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善美临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定的社会环境。

一、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情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等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等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专业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和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挖等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营运、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等黑恶势力;

9.以医疗纠纷为借口,采取威胁、侮辱、伤害医护人员,或采取现场滋事、扩大事态、制造负面影响等形式严重妨碍医疗秩序,以此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的有组织的群体或个人;

10.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11.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打手市场”等黑恶势力;

1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3.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具有明显团伙性特点,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电信诈骗”等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等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等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等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各类消费欺诈、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制假售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经营活动;

19.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20.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问题。

二、举报电话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三、来人举报

1.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和相关职能科室;

2.各县(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和相关职能股室;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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