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临沧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的批复》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解决急需专业人才紧缺问题,现将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单位及岗位
引进招聘单位: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岗位:食品药品检验岗位。
二、引进人才招聘计划和范围
(一)招聘计划: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人,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
(二)招聘范围: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含2022年至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引进人才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聘用的引才机制。
四、引进人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编人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23日);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事业单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不符合引进的情形
(一)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五)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引进人才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可证明应聘人员能力的资料(如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公开发表学术文章,主持或参与的课题,社会实习工作情况,各类优秀证书等)等资料制作成一个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
(二)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5月7日)
报名资格初审由考试考察组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及面试)程序。
1.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专业名称不一致者审核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6.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8.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要求的,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7日18:00前以电话方式告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手机联系不上,后果自负。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2024年5月10日)
1.考试形式
考试由考试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或面试及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3名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构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得分最高者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2名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最高者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只有1人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
2.考试时间
笔试:2024年5月10日10:00—12:00(若有变化,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面试:2024年5月10日15:00(若有变化,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629号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会议室(若有变化,具体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计分核实签字确认后当天进行公布。
(四)签订协议(2024年5月10日)
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对象后,在2024年5月10日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2024年5月13日至15日)
资格复审及考察由考试考察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主要对资格复审对象所持相关原件与公告及岗位表条件一致性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2024年5月16日至17日)
引进人才资格复审通过后,由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才自理。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2024年5月20日至28日)
1.拟引进人员通过“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临沧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公示。
2.公示期满无影响引进情形的,经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完成后,按时报到并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成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转正定级。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九)违约责任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由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与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进行约定。若出现违约的,按就业协议和附属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单位才能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七、工作纪律
(一)承诺信息真实。应聘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对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到,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实行回避制度。引进人才期间,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回避制度,主动申请退出引才工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83-2154280、2157212。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监督电话:0883-2154100
附件:1.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信息表
2.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4年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