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
一、年报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年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二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三是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法律后果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2153898 0883-212227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咨询电话:0883-2150997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孟定边境合作区分局咨询电话:0883-6520123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2165822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0883-3222987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4211066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5221183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6632923
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7621018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6121170
沧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83-7126257
特此通告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