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现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者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成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存在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方面的问题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二、有关要求
举报人举报事项必须保证线索指向明确,事实清楚,举报材料内容翔实。举报材料应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问题线索的相关事实和证据等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保密。
三、举报渠道
来电、书信举报均可。
举报电话:0883-12345;0883-12315。
来信地址: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世纪路629号503室)。
邮编:677000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