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底,云南省实行市场主体倍增行动以来,边疆临沧市全面开展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压实责任,创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围绕“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目前,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07990户,较2021年末净增33289户,完成省级下达目标28466户的116.94%。其中,企业32074户,净增6810户,完成省级下达目标5050户的134.85%;个体工商户172109户,净增26383户,完成目标23416户的112.67%;农民专业合作社3807户,净增96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为92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为14户。
目标责任化。为全面贯彻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根据云南省工作要点和“9+1”配套培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8个行业指导部门和8县(区)年度目标任务,形成事事有人抓、人人有任务的工作格局。
帮扶制度化。为充分发挥市直部门的行业指导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了《临沧市市直牵头单位挂钩联系县(区)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制度》,由农业农村、工信、住建、商务、发改、科技、文旅、市场监管等8个市直牵头部门“一对一”挂钩帮扶8县(区),市直部门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调研督导,查找短板和弱项,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和工作建议;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13个市直部门参加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研究扶持个体工商户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标本兼治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破解扶持难题。当前,8市直部门对各县(区)调研指导20余次,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工作。
监测实时化。为实时掌握市场主体的最新动态,供领导小组决策和县(区)工作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做好市场主体监测通报工作,全面实行“日监测、月通报、季分析”的市场主体监测通报制度。由专人每日公布全市市场主体日进展情况、完成目标情况,对各行业企业进展情况、各县(区)市场主体进展情况实现月度通报,对全市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工作建议实行季度分析。使得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政府及各单位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在全市形成了你追我赶、不甘人后的工作氛围。当前,已编制日监测报告85份、月通报6期、季度分析专报3期。
调度定期化。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调度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由8个市直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金融办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场主体倍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8个市直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按月在本单位或者挂钩的县(区)轮值主持联席会,调度全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各部门交流牵头工作、挂钩县(区)工作进展及帮扶情况,分析困难、交流经验。目前,已召开轮值联席会4次,各部门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形成部门间功能互补、信息互通、全市一盘棋的合力攻坚态势。
工作效能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在全市率先实行“走流程”一线工作法,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通过换位思考来体验网上办理流程是否便捷、服务平台要素是否齐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是否存在难点堵点。局领导带头围绕市场主体准入及退出事项、“个转企”绿色通道运行情况,挖掘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消除壁垒、助推市场主体倍增,目前,局领导6次带队先后到政务服务窗口、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走流程”,并形成问题清单加以整改。同时,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一维护”“两帮扶”“三进市场主体”“四个确保到位”活动,着力帮扶基层破解难题、着力帮扶基层提升能力;实行市局干部职工挂钩帮扶市场主体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目前,市局已经累计走访市场主体300余户次,提出帮扶建议56条,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提醒常态化。根据“日监测、月通报、季分析”的监测数据,结合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工作推进乏力、进展缓慢的县(区)、部门及时作出工作提醒,指出工作差距,帮助分解目标任务,提出工作建议,确保行业和县(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按时序推进。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已向市直部门和县(区)发出提醒函14份,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各县(区)扛实了行业责任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