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3 11:34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临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求,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建设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二是要点突出。对照“十四五”时期临沧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重点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工作安排,编制年度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做好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协同推进。一体化推进法治临沧、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协同推进。四是机构健全。成立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事协调机构设在法规科,负责市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机关各科室按“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普法宣传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要求备案。二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有序推进执法证件申领和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我局现有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82人,均为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修订局机关《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制度》等12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我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议事决策规则》等,对权力的运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明确法制机构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工作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监督工作,确保决策的专业性和合法性。二是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部门权责清单、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决策部署和改革等事项,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我局现有法律职业资格在编人员3人,公职律师2人。年内,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我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共46份,律师提供现场服务4场次、提供法律培训服务1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涉企法治环境。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后开展2023年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自查自评1393卷,自纠自查2022年至2024以来行政处罚案卷1265卷,共报送16卷(次)案卷至省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集中(交叉)评查,尚未收到不合格案卷评查结果,未发现损害营商环境和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情形,未发生因执法人员不依法办事、乱作为等引发矛盾纠纷情形。二是聚焦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出台《临沧市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3项,公平竞争制度保障更加坚实。全市各级各部门抽查文件46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文件3件;审查增量文件170件,审查发现问题文件11件,修改调整问题文件11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396件,废止、修订、调整13件;完成第三方评估反馈和大数据监测抽查发现问题整改;价格监管及民生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优化企业信用监督管理,企业年报连续三年位列全省16个州(市)第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提升监管综合效能,全市现有企业按信用风险由低到高实现ABCD四级管理,分类结果系统按月动态更新,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提高监管精准性,年内制定并按期完成抽查计划321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工作。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129次,检查经营主体18554户。在落实“企业安静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中无投诉举报,没有被各级政府点名通报批评。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市、县(区)公安、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年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3件,为公安机关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共25份。按时录入两法衔接系统案件693件,我局三名同志被聘请为临沧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一名同志被聘请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监察官助理。五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减免责清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行业特点、当事人获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年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适用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处理案件43件,适用从轻减轻处罚案件747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时调整相关法律文书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告知内容,全面履行告知义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年内,我局被行政复议4件,审结5件,没有被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推进投诉举报和信访平台建设,持续完善“12315”“12345”双号并行机制,深入开展12315效能评估评价,提高投诉举报处置效率,深化投诉举报数据分析运用,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力度,扩大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持续提升ODR企业覆盖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办理市场监管领域信访事项。全市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件受理咨询件189件,受理投诉2769件,调解成功1062件,共挽回经济损失505万元;受理举报976件,已处理882件。

(六)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一是狠抓食品安全监管。聚焦“两个责任”落实,推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紧盯食品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10项专项整治,全系统累计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4期,多形式全方位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全市共查办食品安全案件536件。二是狠抓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两品一械”安全隐患治理,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剑”2024联合行动,组织市县乡三级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执法检查、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暨旅游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防、打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整治专项行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专项检查等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全市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250件。三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边境一线、农村一线、旅游一线重点区域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城镇燃气、电梯安全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市委主要领导对医疗机构电梯监管作出具体批示,全系统闻令而动,对全市45家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隐患425个,发出监察指令书40份,立案查处8起。四是狠抓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两个规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抽查,共排查成品油、危险化学品、水泥、电线电缆、钢筋建材、消防等领域相关单位1100家次,立案23件。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238户次,立案查办23起。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制定《临沧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党组会学法8次,局务会学法2次,支部学法12次。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定局机关《2024年度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学法、执法现场培训会、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等,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次,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余期,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调训48人次。积极参加执法大比武。组织代表队参加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大比武,临沧总成绩排全省第三、获二等奖,三名队员获全省首批药品“稽查尖兵”荣誉。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结合部门工作制定局机关《<临沧市2024年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年内接受督导两次,逐一按要求整改完善。五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局机关《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网上评议、现场评议,实施处罚时开展说理与普法教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40000余份,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动态、消费警示、典型案件通报等信息180条,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场监管”编辑98期、发布信息450余条,省级媒体采用信息26则,市级媒体采用信息84则。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全面提高法治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活力,进一步规范涉企的执法和监管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

四是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大法治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市场监管法治队伍,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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