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第三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侵权行为及知识产权专题)

发布日期: 2024-08-15 17:09 信息来源: 铁拳行动专班 浏览次数:

案例一

沧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沧源勐省欧阿商店涉嫌销售侵权牛栏山白酒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案

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沧源县勐省欧阿商店待销区域货架上摆放涉嫌假冒 “ 牛栏山”商标的白酒。经鉴定,该店销售的“ 牛栏山”白酒为假酒,侵犯“牛栏山” 商标专用权。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沧源猛省欧阿商店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耿马幸福宾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耿马幸福宾馆内销售的“牛栏山”酒进行检查。经鉴定,该宾馆销售的“牛栏山”酒为假酒,侵犯了“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耿马自治县幸福宾馆作出 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耿马集成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耿马集成商行内销售的“牛栏山”酒进行检查。经鉴定,该商行销售的“牛栏山”酒为假酒,侵犯了“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耿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集成商行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双江谦和百货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双江谦和百货经营部开展检查,发现该商店销售有标签及外包装标注“小香の槟”“香橙小香槟”的饮料。经查实,该店所销售“小香の槟”“香橙小香槟”的饮料并未取得“香槟”商标注册人的授权,其行为侵犯了“香槟”注册商标专用权。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没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云县小锦锦汽车维修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县小锦锦汽车维修店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使用的“嘉实多”磁护合成机油涉嫌为假冒产品。调查过程中,经嘉实多(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鉴定,云县小锦锦汽车维修店销售使用的“嘉实多”磁护合成机油为假冒产品。其行为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云县小锦锦汽车维修店作出罚没人民币 10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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