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专利奖,是根据《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明确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在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支持下设立的。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3月,我省出台了《云南省专利奖奖励(试行)办法》。从2017年开始,我省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工作,至今已经开展了两屇。100项技术创新贡献大、转化实施运用情况突出、示范带动性强的专利获得了奖励。通过云南省专利奖的评选,很好地起到了激励发明创造和专利转化运用、推动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近年来,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稳步提高,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良好增长态势,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在这种发展背景下,我们结合全省知识产权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专利奖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设立云南省专利奖的依据、目的、奖项设置、经费来源、遵循的原则和评选组织工作机构等。
第二章申报,明确了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和申报应提交的材料和推荐方式。
第三章评审和授奖,明确了专利奖评价指标、评选程序、评选结果公示、异议处理、授奖和奖金管理。
第四章为附则,明确管理部门和实施日期。
三、修订体现的精神
《办法》的修订出台体现了“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精神,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重要指示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知识产权激励机制,鼓励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引导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发,助力创新创业;有利于培育创新驱动新动能,释放新活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主要措施
组织实施部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选奖励范围、对象:云南省专利奖的申报主体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权的组织。
奖项设置及奖励总数:云南省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次奖励总项数50项左右。奖励经费根据省级财政预算安排。
评选条件:申报项目仅限发明专利,要求专利权有效,无专利权属纠纷;一项发明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同一个申报主体每年限报一项;申报专利为核心专利,与其他专利进行专利组合,形成申报主体的专利布局;申报项目的转化运用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创新贡献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申报主体信用良好,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无其他社会信用失信行为;申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云南省专利奖。
评选方式:设立云南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利奖评选办公室(简称评选办公室)。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利奖评选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负责专利奖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原《云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试行)》已实施两年来,组织了两届云南省专利奖评选,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现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更有利于推动云南省创新创业和高质量发展。
(二)与中国专利奖更好衔接。云南省组织参加了历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此次修订,有利于与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更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