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化保障和支撑。到2021年底,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达到国家要求的信息化等级水平,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等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业务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可及、为民惠民。
二、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全市推开的原则,具备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基础,条件成熟的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及各县(区)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分步实施。2019年,在临翔区、云县、凤庆县、耿马自治县和市人民医院率先推开“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到2020年底,在永德县、镇康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和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推开“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2021年巩固提升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诊疗覆盖率达80%以上,力争将医疗服务水平较好的民营医院逐渐纳入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方便群众就医
1.推广掌上便捷医疗服务,提供移动医疗支付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应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线上预约、智能导诊、就诊提醒、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民服务,建立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依托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平台,逐步实现号源集中共享,2020年底,力争实现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以内。主动对接“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实现预约诊疗平台与“一部手机办事通”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内容丰富、高效便捷的掌上医疗服务,全市二级及以上的医院能够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拓展移动在线支付方式,积极推进医保信息系统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拓展医保在线支付功能,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手机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优化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实现多渠道便捷支付。深化推进“一站式”便民结算。(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配合)
2.推进就诊一码通。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居民电子健康数据库,生成个人二维码,逐步取代各医院现有的各类就诊卡。按照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推进电子健康码与医保支付等功能融合,实现就医诊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信息查询、健康管理、医保结算、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一码通”。(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配合)
3.提供便捷化用药服务。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探索建立区域合理用药点评管理系统,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指导。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4.推进公共卫生和签约服务在线管理服务。创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模式,重点做好跟踪随访、用药指导、在线健康状况评估、监测预警等服务。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疫苗接种预约、提醒等在线服务,强化疫苗接种监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行“医博士”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电子化签约,以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四类患者为重点,实现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医博士”家庭医生签约APP和电脑端签约使用管理全覆盖。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就医咨询、预约转诊、康复随访、延伸处方、健康管理等服务。探索线上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利用可穿戴设备获取生命体征数据,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支持“网约护理”等新业态发展,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等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二)提升服务水平
5.推进远程医疗全覆盖。各县(区)医共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符合分级诊疗制度的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到2020年底,逐步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各县(区)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建立远程医疗中心,依托县级及以上医院,按照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区域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心电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建设运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按照填平补齐、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必要的数字化检查检验设备,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数字化提供保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6.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二级以上医院应急救治中心与院前急救机构信息互通,依托区域医疗中心,构建脑卒中、心血管病、危重孕产妇、外伤等急救流程的协同信息平台,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救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加快实现院前急救车载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加强远程急救指挥和院内急救准备,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的无缝对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
7.发展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依托现有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应用优质网络医学教育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逐步形成体系完善的医学教育网络平台与医学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利用网络科普平台向公众推送健康科普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配合)
8.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试点,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随访管理和指导。互联网医院医生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在线开具处方。(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完善支撑保障
9.健全卫生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统一数据接口,制定数据分享规则,建立健全规范的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体系。加快应用《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试行),强化区域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10.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和医疗健康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严格保护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惩处。加强信息防护,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存储在境外服务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
11.加快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依托“公共云”,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加快推动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检查检验结果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调阅、共享。加强对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监管等数据的采集,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2019年启动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底与全省同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配合)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联通医保系统结算接口,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将电子病历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等各诊疗环节拓展。加强医院电子病历信息化水平评价,到2019年底,三级医院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底,达到4级以上。整合医院内各类系统资源,构建医院内数据集成共享平台,到2020年底,三级医院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加快医疗健康网络建设和新技术运用。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或互联网,推进医疗健康网络建设,鼓励电信企业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探索第五代通信技术(5G)在卫生健康领域的运用。探索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与应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有关企业合作,发挥影像识别、辅助诊断等技术。鼓励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药品、疫苗、耗材等方面的防伪追溯应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确保“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取得突破。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加大政策扶持
按照省级有关要求,落实好省级制定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健全促进利益合理分配机制。加大对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费投入,鼓励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疗和信息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引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方面的优秀人才,探索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