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rmzfbgs/2023-00077
发布机构: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02-07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020年2月5日

(特此发布)

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工作的“三个定位”为统领,推动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着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底线约束、绿色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优先划定不能进行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性要求和约束性指标,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水平的标准。

(三)同步推进、统筹协同

市县规划编制同步推进,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县(区)可根据实际,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坚持城乡协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联动,控制全域国土空间总体开发强度,促进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尊重规律,前瞻谋划,科学分析,根据自然禀赋、人文特色、不同地区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鼓励规划“留白”,给地方留有弹性空间,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五)智慧驱动、全域管控

以三调数据为图数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搭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

(六)多方参与、科学决策

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组织方式,坚持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坚持“开门编规划”,强化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不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二、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省级工作要求,主要需开展以下十三个方面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一)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统一的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进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合临沧实际,开展影响全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

(二)体现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上而下,对空间发展作出战略性系统性安排,科学提出临沧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目标、国土空间发展目标。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以评估评价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和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类要素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类要素布局,体现全域分区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全域一体、城乡一体,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四)加强空间管制和底线约束。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管控目标,强化底线约束。

(五)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意识,统筹森林、草地、河流、湖库、农田、矿产等自然资源系统保护。统筹自然资源要素,明确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生态屏障、生态网络与生态廊道。

(六)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明确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统筹做好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七)明确各项管控要求。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城市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通风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八)明确国土整治修复。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提升市域各类空间品质和功能,统筹各类国土空间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灾害避让,确定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布局。

(九)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加强对各类规划约束指导。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严格落实上位规划。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加强对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协调各类规划编制、实施。

(十)加强区域协调联动。落实区域战略统筹机制,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统筹中心城区与沿边地区发展;拓宽区域合作机制,大力促进市内地区联动合作,推进“云凤一体化”“临双一体化”“两个一小时”等为重点的协调联动合作。积极开展跨境区域合作,加强国际协调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前沿门户,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国际合作。

(十一)制定近期重点拓展规划及行动计划。鉴于临沧城镇化水平低和聚集发展程度不高,明确提出近期重点城镇增量扩张空间、引擎性项目。

(十二)建立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评估预警实施监督管理系统。整合现有“多规合一”、临沧市域“一张图”、“图找临沧”等信息平台与服务系统,建立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评估预警实施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时监测。

(十三)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围绕规划目标和方案,立足本级政府国土空间治理的职能和权限,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建立健全从全域到中心城区,从总体规划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从市、县(区)到乡(镇)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明确交通、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风貌、蓝绿空间、地下空间等应当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有关要求,强化总体规划对各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临沧市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2020-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编制主体

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具体编制工作。

五、进度安排

从2019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至2020年12月底前报批。国家、省级对编制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9月—12月)。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全市规划编制工作培训会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双评估”及专题研讨工作。

(二)前期工作阶段(2020年1月—2月)。落实工作经费,收集相关资料,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技术单位和合作团队,开展专题研究及相关调研工作。

(三)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1月—6月)。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为基础,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同步启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评估预警实施监督管理系统建设。

(四)成果论证审查阶段(2020年6月—9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并组织专家审查论证。

(五)报批阶段(2020年10月—12月)。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多轮修改完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审批。

六、工作成果

按照国家、省级工作要求,需提交以下工作成果:

(一)规划文本。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

(二)规划图件。包含全域、城镇功能控制区的现状图、规划图。结合实际,在满足深度要求的条件下,可将城镇功能控制区与相关区域(市辖区)范围合并表达。

(三)规划说明。包括规划编制基础、规划目标定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协调衔接等内容。

(四)专题研究报告。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结合各部门研究成果,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研究专题,并形成成果集。包括国土空间现状与形势分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区域发展战略确定等。

(五)其他资料。人大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六)电子数据。包括各类文字报告、图件及各类表格和矢量数据。

(七)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评估预警实施监督管理系统。依托“多规合一”、临沧市域“一张图”、国土资源基础地理信息平台与地理信息国情数据库等,纳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现状数据和其他基础数据,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评估预警实施监督管理系统。及时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一致。同步建设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规划实施、监督、评估、预警提供数据支撑。

七、组织保障

(一)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立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审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强化监督考核,协调重大事宜、论证规划成果。

(二)保障经费需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2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精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顺利进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质量保障。要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邀请国家、省级专家顾问参与,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市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专家组成规划编制专家组,承担规划编制技术咨询、论证等相关工作。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调动其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确保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编制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合作,互动交流,信息共享,共同修改完善成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责任分工,提供翔实资料,深入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涉及空间布局的相关规划内容,针对性的提出具体的、实实在在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梳理汇总,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无缝对接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合力推动规划编制工作。

(三)强化信息调度。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会同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编制要求,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抓紧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附件:1.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专题目录

2.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专题目录

分类

序号

专题名称

备注

基础研究

1

临沧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2

临沧市“三线”划定与协调研究


3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战略研究

4

临沧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

已开展,可继续深化

5

临沧市优化主体功能区研究

深化沿用

6

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研究

深化沿用

支撑专题

7

临沧市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研究


8

临沧市乡村振兴和农业空间布局研究

已开展,可继续深化

9

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格局研究

深化沿用

10

临沧市人口时空变化与城镇布局优化研究

已开展,可继续深化

11

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研究


12

临沧市综合交通体系研究

已开展,可继续深化

13

临沧市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研究

已开展,可继续深化

14

临沧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正在开展

15

临沧市矿产资源和能源保障及可持续利用研究

深化沿用

16

临沧市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

深化沿用

17

新时代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政策保障及创新研究


特色研究

18

基于山坝特征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研究

深化沿用

19

临沧市重大地质灾害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深化沿用

20

临沧市特色风貌塑造与国土空间高品质利用研究


21

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研究

深化沿用


22

古茶树(园)保护




附件2

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指南(试行)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规划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市、县(区)政府在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快做好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沧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之政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赵子杰 市政府副市长

徐伟声 市政府秘书长

副 组 长:王庆翔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穆志良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成 员:吴尊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正垠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邹 红 市科技局局长

李明昌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洪 斌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绍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欧再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建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绍军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周永智 市商务局局长

何强宇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

张世兰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发云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 杰 市审计局局长

何国贵 市统计局局长

陆永波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徐家应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沈修强 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光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恩源 临沧供电局局长

杨海抒 市气象局局长

戴亨福 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

赵全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舒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魏丛柱 临翔区委副书记、区长

字清华 云县委副书记、县长

周 平 沧源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普润清 双江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

谭 波 凤庆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蒋 涛 镇康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穆志良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开展前期考察学习工作;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市级部门工作职责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组织规划编制日常工作;通报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需要协调解决的工作问题;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规划成果审报批等具体工作。审查、复核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审查2035年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线规划情况。审查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情况,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情况。审查关于人口与城镇化的相关内容。审查关于城镇体系、村镇体系的相关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总体发展战略、产业发展等相关内容。审查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审查重大基础设施配置相关内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内容。审查各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规模及开发边界划定等相关内容。

市教育体育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教育、体育设施的发展、布局相关内容。

市科技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内容,审查与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衔接的相关内容。

市民政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社会福利、养老、殡葬等民生保障等设施布局相关内容。

市财政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国民经济发展相关内容。负责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

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生态环境部门对应的生态修复内容。审查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审查、复核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相关环境保护边界落实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发展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关于城乡建设中基础设施规划配套相关规划情况。审查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线。

市交通运输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对外开放枢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等要素配置相关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相关内容。审查乡村空间布局、乡村振兴相关内容,审查村庄整治、生态搬迁、现代农业布局等相关内容,审查美丽乡村建设管理等政策相关内容。

市林业草原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林业和草原部门对应的生态修复内容。审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涉及林业、草原工作的相关内容。审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边界规划情况。

市水务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生态修复相关内容。审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涉及水务工作的相关内容。审查水资源利用与水利设施布局相关内容。审查河湖水系保护范围规划落实情况。

市商务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思路、物流产业布局、商务服务设施配置等相关内容。

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内容。

市卫生健康委: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医疗卫生设施发展与布局的相关内容。

市应急管理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应急管理、消防、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内容。

市投资促进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布局等相关内容。

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口岸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对外开放等相关内容。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工业园区产业与功能布局研究相关内容。

临沧供电局:审查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供电设施建设规划相关内容。

其他市级部门,在加强对临沧市“双评价”“双评估”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查外,结合部门工作审查好规划中涉及的有关内容。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开展对上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估工作,加强 “双评估”专题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加快推进临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衔接,支持、配合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实施监督管理系统的建设,确保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步推进、按时完成。校核优化“三区三线”划定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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