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 2号)精神,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城乡消费增长,确保我市商业消费稳定增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消费模式
(一)培育新兴消费业态。积极探索发展无人店铺、智能看护、智能物流、智能家居等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推进众筹定制、众包设计、柔性供应链等定制服务模式创新,引导企业针对不同人群和细分市场开展规模化量身定制服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二)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同步推动国际邮政交换中心和监管中心为一体的场所建设,推进监管场所建设工作,引进、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引进一批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综合服务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各环节知名企业进入临沧发展。鼓励市内传统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大力培育提供专项或综合性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平台)。支持本地小微跨境电子 商务企业发展壮大。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沧工业园区、边境口岸探索符合国家政策和我省实际的保税进口管理模式,支持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保税商品展示店。
(三)积极参加“南博会”和办好中国(临沧)缅甸(腊戍) 边交会。积极动员、推荐市内企业参与省级举办面向全球的网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持续创新举办好中国(临沧)缅甸(腊戍)边交会。
二、提升品质消费
(四)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鼓励商贸企业建设主题餐厅、主题乐园等应用场景,推动商贸领域广泛应用增强现实(AR)、 虚拟现实(VR)等现代技术。鼓励经营困难的体育场馆、老旧厂区等改造为健身休闲娱乐、运动俱乐部、文创中心等场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改造为电子商务用房、创客空间等。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扩大本土品牌内销渠道。推动临沧老字号企业入驻京东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等电子商务平台。对符合中华老字号中确需保护传统技艺的本土品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持。
(六)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城市形象、民族特色和资源禀赋,在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及部分重点乡(镇)高标准改造提升一批富有临沧民族特色、业态层次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商业步行街。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
(七)配合做好滇西南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建设大型城市综合体,推动销售的国际品牌与发达国家在品质价格、上市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同步接轨,创造条件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 首发新品。大力发展进口商品专卖店、免税店、网红店等业态。聚集周边州市及南亚东南亚国家消费群体,努力把临沧市建设成为辐射能力突出的滇西南消费中心城市。
三、促进城市消费
(八)扩充社区便民服务功能。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育幼、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功能,在原社区、住宅小区或翻建、新建住宅小区增加邮政快递服务设施或预留邮政快递服务场所用地,发展24小时社区便利店、社区配送和无人超市,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九)加快发展连锁便利店。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扩大网点覆盖面,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适当放宽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 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积极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工作。
(十)大力发展夜间消费。鼓励夜间经济业态向多元化发展,以餐饮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以项目为支撑、以政策为保障、以旅游为带动,培育夜经济发展载体,完善夜经济保障体系,建立夜经济工作促进机制。把培育壮大夜间消费与建设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经济地标和商圈。
四、挖掘农村消费
(十一)健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开展电子商务“双品消费进乡村”活动,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和新型商业中心建设改造。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体系,促进消费扶贫。加快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融通形成县、乡、村冷链物流体系,加大农产品分拣、加工、储运、包装、预冷、交易结算、质量检测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现代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建设农产品现货交易中心。加快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加 快传统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做好一 个”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茶叶、核桃、咖啡、临沧 坚果、蔬菜、水果、中药材等农产品现货交易中心建设。打造集 现货交易、电子交易、公共信息、仓储、物流、结算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培育一批发展平台经济成效较好的商品市场。
(十三)扩大特色农产品流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为抓手,积极组织参加云南绿色食品全国行巡展和产销对接活动,宣传展示临沧“绿色食品牌”,支持并组织“绿色食品牌”龙头企业赴省内外、国内外参加各种绿色食品、美食、餐饮博览会、食品类国际品牌展会、农产品推介会等。举办市内各类农产品展销、产销对接及推介活动,不断提升临沧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临沧农业品牌和农产品美誉度和影响力。
五、培育绿色消费
(十四)扩大绿色智能产品销售。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折价置换超高清电视、 节能冰箱、洗衣机、空调、智能手机等绿色、智能电子电器产品。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家电回收体系和信息平台。
(十五)大力促进旅游消费。结合我市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促进餐饮、住宿与旅游、文化和康养深度 融合,培育主题文创、绿色餐饮、地方特色小店、地方特色民宿 客栈等业态。抓住“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机遇,继续推荐临沧优 质特色企业上线“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等“一部手机”系列平台。鼓励发展特色民宿客栈连锁企业及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充分利用加油站便利店销售网络,扩大临沧特色商品销售。
(十六)着力提振汽车消费。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创新汽车流通体系。按照国家政策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符合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市内交易流通。推广应用二手车流通业务信息平台,规范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行为。积极引进和培育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环境,统筹做好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各项工作。
六、畅通流通渠道
(十七)抓好成品油流通管理。全面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后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合理推动加油站的规划布局,构建公平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生态。
(十八)推进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重点产业供应链协同集成平台,培育一批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融入全球供应链。鼓励企业应用现代技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十九)完善城乡配送体系。选取试点城市和示范企业组织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健全完善城市和县、乡、村“最后一公里”配送网络,打通城乡双向配送渠道。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
七、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建设商务诚信体系。深入开展商务行业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活动。建设临沧市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与临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商务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探索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
(二十一)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临沧市重要产品追溯协同中心,实现有关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间追溯信息的互通共享并与国家、云南省平台对接。支持县(区)建设追溯体系, 培育追溯体系建设企业主体。
(二十二)加强消费市场秩序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我市举报投诉平台作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造我市公平竞争的商务市场环境。
八、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三)降低成本费用。加快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各地不得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二十四)鼓励研发创新。研究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支持国内急需的高性能物流设备进口。支持物流技术、运营管理模式和装备创新研发,加强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智能物流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引进先进物流装备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十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预算资金、市级预算资金,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择优择强奖励商贸企业。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创新发展流通、 促进扩大消费的财政支持。
(二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及家居、节水器具等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完善消费金融布局,支持教育、育幼、养老、医疗、旅游、 体育、家政等重点消费领域。
市商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具体 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临沧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
附件
《临沧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
序 号 | 类别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1 | 一、创新消费模式 | 培育新兴消费业态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 | 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 市商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沧源海关、南伞海关、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3 | 积极参加“南博会”和办好中国(临沧)缅甸(腊戍)边交会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孟定海关、沧源海 关、南伞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4 | 二、提升品质消费 | 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教 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5 | 扩大本土品牌内销渠道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6 | 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7 | 配合做好滇西南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沧源海 关、南伞海关、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8 | 三、促进城市消费 | 扩充社区便民服务功能 |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 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 责 |
9 | 加快发展连锁便利店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 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10 | 大力发展夜间消费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序 号 | 类别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11 | 四、挖掘农村消费 | 健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 (区)人民政府负责 |
12 | 建设农产品现货交易中心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临沧市中心 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13 | 扩大特色农产品流通 |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14 | 五、培育绿色消费 | 扩大绿色智能产品销售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15 | 大力促进旅游消费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 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16 | 着力提振汽车消费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17 | 六、畅通流通渠道 | 抓好成品油流通管理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沧源海关、南伞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18 | 推进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19 | 完善城乡配送体系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20 | 七、优化消费环境 | 建设商务诚信体系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21 | 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孟定海关、沧源海关、南伞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22 | 加强消费市场秩序监管 |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23 | 八、完善保障措施 | 降低成本费用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临沧供电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24 | 鼓励研发创新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 | |
25 |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 |
26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人行临沧市中心支行、临沧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