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lcsrmzfbgs/2022-00222
发布机构: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1〕39 号
发布日期:
2021-07-14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城市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城市更新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25年,全市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综合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风貌特色更加突出,产城进一步融合,显现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临沧特点的城市之美。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用规划设计引领城市更新

1.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和社会满意度”等9个方面,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工作制度,对城市既有建筑、低效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开展全面体检评估,及时纠偏、对症下药,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

2.提升城市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全域推进、一体规划的原则,加快市级、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两类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进度,将乡镇镇区、乡镇集市、行政村、较大自然村、特色小镇规划与城市规划相衔接,实现城市规划新提升。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做到集约高效、宜居适度、绿色和谐。通过完善城市规划,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人左右,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150平方米/人,城市居住用地占比控制在25%—40%,工业用地占比控制在15%—3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控制在20%—25%。

3.优化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贯穿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优化城市更新项目的建筑高度、体量、形态、视觉、立面材料及新旧建筑(群)的空间组合关系,将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具体化和图形化,并转化为建设条件,确保城市更新项目自然融入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交通组织和景观视廊。

4.提升城市风貌。坚持“传统文化现代表达、民族元素世界表达、地域特色国际表达”,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保留、保存、保护文物古迹,修复和合理利用现存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镇名村等文化遗迹,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临沧特色。

(二)坚持用棚户区改造主导城市更新。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房改造等城市更新重点内容,谋划一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统筹补齐污水管网、垃圾中转站、绿地、市政道路、停车场、缆线沟等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结合各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实际,合理确定项目实施的时序、范围、标准,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市城镇棚户区应改尽改,力争完成改造8万户以上。同时,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因城施策,突出临翔主城区、各县工业园区、临沧职教园区、教育卫生系统等重点,谋划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坚持用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创新小区治理模式,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改造资金政府、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对城市及县城建成区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进行改造,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要注重改造品质,按照“先地下、后地面、再空中”的改造时序和“地下管网配套、地面环境整洁、空中视角美观,具备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改造。要将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作为重点,确保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满足规定要求。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以片区为单位,对老旧小区及与之相连片区的建筑立面、道路、绿化、路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集中改造,完善抚幼、养老、医疗、购物、餐饮、公共交通等服务功能,将老旧小区及片区建成活力新区。到“十四五”末,将全市2005年之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全部改造完成,力争完成改造5万户以上。

(四)坚持用水环境整治升值城市更新。大力推进以水环境整治为引领的城市生态修复,升级改造城市排水防洪系统,加快修复城市自然生态,加强排水管网维护和管理,确保不出现严重的城市内涝。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业,在城市全面实施显山露水生态景观打造工程,大景、小品相结合,做优、做精城市公园和水景,以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的品质、特色。加强城市河湖监管,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快实施临沧中心城区水生态建设,云县“三河六岸”,凤庆县“十三山”、“十八河”、“二十四桥”,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生态湿地公园,镇康县过境段河流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耿马自治县勐相湿地公园,孟定口岸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沧源自治县葫芦湖提质改造,双江自治县城市湿地修复工程等项目。大幅提升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公园绿地和广场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通过规划建绿、拆违补绿、破硬植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方式,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和绿量。加快城市周边特别是面山的生态修复和建设,提升绿地景观风貌,实现城绿协调和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思路,打开城市道路两侧的城市公共空间,将围院的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紧密衔接,共享绿色城市。

(五)坚持用垃圾分类提档城市更新。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负责在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区、住宅小区等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由城市环境卫生部门牵头配设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中转站、终端处理和回收利用设施。各县(区)要在2021年内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临翔主城区至少建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余县城至少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推广“村(居)收集、乡(企)转运、县(区)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新模式。突出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全市范围内一律不再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快推进云县、耿马自治县2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启动覆盖永德县、镇康县、孟定镇的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补齐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和医疗废弃物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六)坚持用污水处理提标提质内涵城市更新。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截污管网新建和改造进度。开展城区污水管网普查,摸清污水管网的覆盖面、线路网络、运行状况等内容,根据普查情况,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和完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以城中村、老旧城区、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整治截污管网空白、错接混接、雨污不分等问题,切实提升污水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建立网格化管护制度,提升设施运行效率。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城区河流、水体水质监测,及时治理各类不良水体,优化城市水环境。2021年完成8县城及孟定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临翔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厂)建设,使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标准;全面加速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2年完成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凤庆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镇康县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项目建设,到“十四五”末,新建、改造8县城(含孟定镇)污水管网452公里以上。

(七)坚持用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更新。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城市智慧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城市大脑”,整合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加大城市数据开发和共享进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对政务、企业、社会、互联网等数据进行全域即时分析、调度、指挥、管理,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程项目要按规定向5G基站建设免费开放。推动电力、燃气、交通、水务、地下管线、物流等公用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智能化改造,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打通社区末端,织密数据网格,实现数字化展示、信息化关联、可视化管理。建设水、大气、噪声、土壤和自然植被环境智能监测体系和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在线防控体系,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推进“市民一卡通”应用建设,整合城市公共交通、医院、景区、社区等各领域的一卡通服务功能,拓展社区智慧化应用。坚持人性化服务,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的温度、精度和效能,人性化规范设置各类路标路牌、广告、店铺牌匾、垃圾箱、公交站台、路旁座椅等城市家具、小品和休憩设施,有序推进各类架空管线入廊入地,治理非法小广告,着力解决城市“空中蜘蛛网”、“牛皮癣”等视觉污染。加大“两违”建筑整治力度,遏制增量、消除存量。落实清洁施工“六个百分百”和“六个不准”,加强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防控。

(八)坚持用美丽县城建设加速城市更新。围绕建设“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美丽县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构建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优化道路线型,打通断头路,提高次干路和支路的密度。加强城市破损道路维护管理和规范设置城市道路标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系统及行人过街设施,建设满足舒适步行需求的城市慢行系统。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要按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规划,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人防设施为补充等设置停车场。巩固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实现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公共厕所、洗手设施全达标、全覆盖。构建多元供气格局,认真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与燃气管网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求,加快完善城镇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设集约高效的城市供水体系,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认真执行《临沧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一老一小、中小学、超市、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引导老旧厂区的企业向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搬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利用老旧厂区开发设计咨询、科技、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康养、养老服务、科普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产业。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城市体检。各县(区)对城市开展全面体检,形成体检报告,建立城市体检信息评估系统,对城市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各县(区)要在2021年7月上旬完成第一次城市体检,并在每年的3月底前完成年度城市体检。

(二)编制实施方案。各县(区)要以城市体检报告为依据,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制定“一城一策”更新措施。城市更新方案的制定要严把公开公示、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环节,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合理。各县(区)要在2021年7月上旬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并在每年的4月底前完成方案的调整优化。

(三)建立城市更新动态项目储备库。各县(区)要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推进情况定期清查,确保城市更新有序推进。

(四)方案研究审查。各县(区)《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查和备案。2021年度的方案审查需在2021年7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实施项目。根据《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目标,结合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等情况,有序组织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要主动听取和采纳相关利害人员的意见,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妥善处理项目实施引发的各类矛盾问题。

(六)开展考核验收。按照《云南省城市更新工作导则(试行)》要求,对照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对城市更新的项目实施进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开展评估、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堵点问题,制定提升措施,推动城市更新不断提质加速。考核验收采取县级自查自验、市级考核评价的方式开展,县级自查自验工作需在每年的1月底前完成,市级考核评价工作需在每年的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和完善城市更新技术导则和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通过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等措施,协同推进城市更新。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城市更新要求落实到各项审批环节。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城市更新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要紧盯国家和省级政策导向,积极整合资源,大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与省级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对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要精简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要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和用途;符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标准的,可执行有关用地激励政策,以划拨、招拍挂或协议出让等方式予以保障。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建筑容积率奖励、补助资金等激励措施。

(三)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城市更新的政策、效益。做好城市更新意愿征询和实施方案公示工作,广泛听取各方对城市更新的建议、计策,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城市更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临沧市城市更新主要任务指标

2.临沧市城市更新“十四五”重点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临沧市城市更新主要任务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

临翔主城区

其他县城

1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人)

原则上100,特殊情况应专门论证,上限不得大于150

2

城市居住用地占比(%)

25-40

25-40

3

工业用地占比(%)

15-30

15-30

4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比(%)

20-25

20-25

5

步行、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承担比例(%)

75

75

6

城市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9

8.5

7

道路面积率(%)

17

16

8

道路完好率(%)

97

96

9

住宅配建停车位(个/100平方米)

2

1.8

10

非住宅配建停车位(个/100平方米)

1.2

1

11

公共停车场车位占比(%)

16

15

12

城市公厕配建比例(座/平方公里)

6

5

13

城镇污水收集率(%)

95

93

14

城镇污水处理率(%)

100

100

15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42

40

1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7

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里程(公里)

100

80

18

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比(平方米/百户)

20

20

19

已建成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比(平方米/百户)

15

15

20

规划城区绿地率(%)

40

40

21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3

12

22

居住区附属绿地率(%)

37

37

23

商业中心绿地率(%)

25

25

24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95

90

附件2

临沧市城市更新“十四五”重点建设任务清单

县(区)

棚户区改造

(户)

保障性租赁住房

(套)

老旧小区改造

(户)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污水管网建设

(公里)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

(座)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座)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座)

城市公共停车场

(个)

临翔区

19611

2200

14040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148


1

1

17

云县

11368

3709

10931

40

1

1

1

17

凤庆县

10600

2000

11151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68


1

1

21

永德县

9270

3686

6431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32

1

1

1

11

镇康县

5600

4571

4510

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

30

1

1

1

10

耿马自治县

县城

8608

4938

4078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36

1

1

1

11

孟定镇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30


1

1

5

沧源自治县

7550

531

1819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40


1

1

28

双江自治县

7003

1300

3750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28


1

1

19

临沧工业园区

1380

320








临沧边合区

1393








1

市本级


5198








合计

82383

28453

56710


452

4

9

9

140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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