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云南紧紧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临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实现“第一次跨越”的基础上,向“第二次跨越”进军,全面步入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是我市消防救援事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规划好“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蓝图、全面提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效增强各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水平,对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临沧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今后五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县(区)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审批消防重点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是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障的重要规划。
本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实施期间为2021—2025年。
第一节 消防救援事业“十三五”奠定的发展基础条件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火灾防控与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消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临沧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火灾总体形势基本保持平稳。“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1405起,死亡17人,受伤14人,直接财产损失1941万元。全市年均发生火灾281起,死亡3.4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388.2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全市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为14.2%,年均GDP火灾损失率为0.058‰,各项指标均在约束性范围内,全市社会面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市政府将消防工作列为定期政务督查内容,逐年与县(区)政府和市直行业部门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发挥明显,部门联席会议、行业信息互通、突出问题通报等工作机制有效推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体系运行更加顺畅。
——重点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针对全市消防安全高风险领域,先后部署开展“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治理、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等32个专项治理行动,各部门累计检查社会单位70627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0897处,市、县(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7家并集中曝光,切实改善了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积极探索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在“城中村”、出租房等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7500个;在77个乡镇(街道)设置消防工作“一委一办三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发展壮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完成5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38人、文员52人,6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事业编制,35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新建微型消防站233个、消防警组85个,初步建成了以消防警组为主要防火力量、专职消防队为主要灭火力量、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为辅助防灭火力量的基层组织力量体系。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大幅提升。深入实施“全民消防”战略,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新建社区、农村消防宣传专栏936个,定期开展“119消防月”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固化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消防夏令营等重点项目,对老、弱、病、残、留守等特殊群体开展消防宣传精准帮扶,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大幅提升。创新消防安全宣传模式,在临沧电视台、临沧日报和临沧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设3个消防专栏,新建8个消防安全科普教育馆,在沧源县建成消防主题公园,借力网络媒体矩阵实现消防宣传覆盖130万人口,定期向200万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利用1.5万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拓展。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大抓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管理专业化水平。
——灾害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加强。组建高层、地下、道路交通、水域、山岳、石油化工专业救援队6支,建成应急通讯指挥系统,配置通信车、卫星便携站、无人机、卫星电话等现代化救援通信装备,全市救援力量体系日益完善,指挥调度更加高效顺畅。突出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成1支60人地震灾害消防救援轻型专业队、9支地震灾害消防救援前突分队、9支地震灾害消防辖区救援分队,配备各类地震救援装备32500件(套)、救援车辆33辆。“十三五”时期,全市新配备消防员防护装备12560件套、灭火器材6840件套、抢险救援器材4320件套,各类消防车12辆。五年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接警出动3726起,疏散营救被困人员3750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7107万元,出色完成地质灾害、隧道救援、抗洪抢险、抗旱保苗、重大节事保卫及边境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执行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消防事业发展,提升了消防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更好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进入“十四五”时期,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和新旧风险交织叠加的新形势,我市消防救援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共生、问题和出路同在,综合分析研判如下:
——统筹消防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消防法规制度还不适应构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还不完全配套推进消防工作改革发展,还不能有效解决各级各部门消防责任虚化、弱化、空转等问题。部分地方政府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深刻、贯彻不到位,在城乡规划、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工作,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摆上位、统起来。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有差距,不熟悉消防业务、不善于风险防控、查不出火灾隐患等现象普遍存在,还未形成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有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末端消防治理处于“悬空”状态,基层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用发挥不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大,公共消防服务跟不上,按我市城镇建成区面积113.74平方米公里计算,应建成不少于16个城市消防站,目前仅建成9个消防站,欠账率为43.8%,城乡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构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有差距。“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各类安全风险复杂性、不确定性更加明显,更需要整合各类资源实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当前,消防安全治理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全流程穿透式监管,督促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办法不多,消防安全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还未充分调动火灾责任保险、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宣传培训等市场主体和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尤其是消防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建设水平还不高,行业数据共享不足、消防数据采集方式落后、数据分析研判系统缺项等问题较为突出,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开展消防治理的能力还偏弱。
——全面应对复杂灾害事故形势有差距。临沧山高路弯,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重。特别是根据会商研判,我市发生大震的风险正逐年加大,加之“十四五”时期全市交通网、能源网加快建设和城市集聚化发展,各类灾害事故之间更具耦合性,传统与非传统性致灾因素相互渗透,灾害事故处置的复杂性和困难度同时递增,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的现实需求更为急迫。驻勤临沧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我市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对照改制后“全灾种、大应急”的重要职责,在救援理念、救援机制、救援力量、救援装备、救援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亟待提质强能、转型升级。
——重点领域风险仍然突出。到“十三五”末,全市建成高层建筑535栋、地下建筑117处、30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2个,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28家,老旧小区457个,高风险集贸市场12家,在建或已建成高速公路隧道96个(含特长隧道19个、长隧道41个)、铁路隧道22个(含特长隧道1个,长隧道11个),乡村旅游发展催生大量“半山酒店”、客栈等旅游产品,潜在安全风险与日俱增,但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设防水平还未同步跟上高速发展进程,总体呈现出“大风险难防、小隐患漏防”等现象。特别是全市现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2个、传统村落36个,建筑普遍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整体布局无法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加之旅游开发不断深入,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安全宣传、消防监督检查还未完全配套伴其而来的旅游经济活动,引发连片建筑火灾的风险较高。
——城乡区域风险长期存在。全市“十三五”时期消防经费投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为0.2%左右;建成区面积达113.74平方公里,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应建城市消防站16个,目前只有9个,欠账率为43.8%,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率为64.8%,尚未有效覆盖城乡火灾隐患风险点,尤其是“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场所区域消防通道狭窄堵塞、市政消火栓数量紧缺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乡镇农村消防安全设防等级低,极其缺乏消防供水设施设备,长期存在消防安全“城市区域高风险、农村总体低设防”现象。加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进不够,消防本质安全水平较低,因火灾致贫返贫风险仍然存在。十三五”时期,全市共发生农村火灾683起,造成13人死亡,火灾数和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48.6%、71%。
——中央特殊关爱赋予消防发展先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消防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赋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创造了新时代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为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安全民生需求蕴含消防工作契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进入“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消防公正文明执法、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优质消防宣传服务产生更高期待、提出更多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基层组织、社会公众将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凝聚共识和力量。
——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消防创新良机。在加快培育千百亿级现代产业体框架体系下,推进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进出口加工和新兴产业三大工业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全力构建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绿色安全、动态迭代的现代产业体系,将更加注重从“量”的增长到“质”和“量”的同步提高,有利于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尤其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带动消防工作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重要区位优势引领消防后发新机。进入“十四五”时期,临沧位于全国、全省推进“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贯通新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节点,交通网络逐步完善,区位优势更加凸显,由封闭变开放、从末梢到前沿的转变将不断加快,从投资冷地向投资热土的转变将不断升温。尤其是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建过程中,融入全国、全省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大通道项目建设,促进沿边经济开发开放,更需优化消防安全资源调配和应急救援力量布局,为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尤其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孕育了新机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始终,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打造中国西部贯通环印度洋经济圈双循环的枢纽和平台的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着力点,以加快消防救援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为支撑点,以培育消防应急产业和发展消防服务行业为突破点,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统筹,着力构建服务保障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努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好中国梦临沧新篇章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精准把握临沧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深刻领悟临沧市在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战略定位以及消防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客观事实,始终坚持“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代防灾减灾新理念,持续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护航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深化改革、固强补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防工作制度体系,稳固发展根基,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消防体制机制和执法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坚持依法依规、共建共享。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改进和创新消防治理手段,提升基层组织消防治理水平,实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消防治理同社会调节、人民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主动服务和全面融入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产业先行示范区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消防科技自主创新,实现消防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深入研发应用消防救援工作数字化系统平台,在消防智慧化管理方面取得突破,为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到2025年,临沧消防救援事业实现较大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基础更加扎实、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处置更加高效、消防文化更加繁荣,综合评价指标达到云南中上水平,全市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与临沧在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匹配、与临沧灾害事故形势任务相适应,全社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明显具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特征。具体目标如下:
——火灾形势持续高度稳定。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6‰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5以下,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数字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源头感知数据采集体系基本构建,与应急管理感知网络全面对接融入,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达到100%。升级IPv6网络系统、终端建设,成功接入应急指挥骨干网络,确保多网融合,打通应急指挥信息网格网络系统、平台融合应用。基础通信网络更加集约融合,融合通信系统全面建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断电、断路、断网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保持100%通达率。应急救援指挥“一张图”建设、火灾风险分析预警应用建设基本完成,科技创新对消防工作的支撑力度进一步提升。智慧消防管理平台搭建完成,大数据实现共享。依法落实应急指挥信息网安全防护要求,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三级的相关要求,在应急指挥信息网建设具备丰富安全能力和智能防御能力的安全保障系统,配置下一代防火墙,部署访问控制、入侵检测和防御、防病毒等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与通信网络运维保障建设。
——精准化消防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完善全市消防监管、服务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消防管理网络不断优化,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完善运行,消防监管实现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到2025年,主要行业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均达到100%。
——合理化消防资源布局基本形成。优化消防救援队站布局,消防救援队站布点更加科学长远,总数和布局基本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加快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100户以上村寨100%与饮水工程同步建设完成取水平台、储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率达到100%。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镇(6个)、省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名镇(7个)、一般建制镇(54个)专职消防站达标创建率达到100%。
——专业化综合救援能力基本形成。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得到充分整合优化,以临沧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为依托,突出县(区)特色训练模块的综合性救援训练体系基本构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害事故形势相适应,快速响应、指挥协调、机动作战、综合保障效能显著提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能力有效形成,临沧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日益显现。
——人文化消防安全氛围基本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取得实效,全社会面对灾害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弹性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城市、乡村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依托临沧技师学院建成一所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对外交流合作更为充分,跨境协作机制更加完善。
专栏1 临沧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
序号 | 分类 | 指标内容 | 规划目标 | 属性 | |
1 | 火灾 形势 | 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 | 18% | 约束性 | |
2 | 年均GDP火灾损失率 | 0.06‰ | 约束性 | ||
3 | 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 | 55% | 约束性 | ||
4 | 消防 信息 科技 建设 | 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率 | 100% | 预期性 | |
5 | “三断”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通达率 | 100% | 预期性 | ||
6 | 升级IPv6网络系统终端建设,成功接入应急指挥骨干网络,确保应急指挥网络、系统、平台融合应用 | 100% | 预期性 | ||
7 | 数字化应用平台和系统建设 | 按省级任务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8 | 应急指挥信息网安全防护及通信网络运维保障建设 | 与信息网络建设同步 | 预期性 | ||
9 | 消防 综合 治理 体系 建设 | 主要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10 | 重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11 |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 | 100% | 约束性 | ||
12 | 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13 | 城乡 公共 消防 资源 均衡化 | 新建消防救援队站(含小型消防救援站) | 7(4) | ||
14 | 100户以上村寨消防水源建设率 | 100% | 预期性 | ||
15 |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等级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16 | 综合 应急 救援 能力 建设 | 接续完成临沧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 | 预期性 | |
17 | 完成临沧区域性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 - | 预期性 | ||
18 | 特种灾害救援准备配备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19 | 常规救援装备提质升级 |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 100% | 预期性 | |
20 | 灭火器材配备率 | 100% | 预期性 | ||
21 |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 | 100% | 预期性 | ||
22 | 消防 人文 环境 建设 | 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 | 90% | 预期性 | |
23 | 城市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 80% | 预期性 | ||
24 | 乡村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 70% | 预期性 | ||
25 | 消防对外合作交流两年1次 | - | 预期性 |
第一节 深化消防法治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结合消防体制改革和消防执法改革相关要求,完善全市消防监管、服务政策制定和执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消防治理效能。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法》等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修订制定进程,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一批针对重要特殊领域监管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详见专栏2),建立健全与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形势及消防救援队伍改革需要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城乡消防规划工作,各县(区)及时编制发布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队站建设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传统村落保护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同步规划消防工作内容,并推进相关消防项目任务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栏2 临沧市“十四五”消防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 |
●制定《临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制定《临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追究办法》 ●制定《临沧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制定《临沧市九小场所火灾防范导则》 ●制定《临沧市公共租赁住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修订《临沧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文员)管理办法》 ●制定《临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 ●制定《临沧市开展跨境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制定《临沧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保障标准》 ●制定《临沧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使用规定》 ●制定《临沧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制定《临沧市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制定《临沧市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务督查考核体系,将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整体汇报,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力发展消防救援事业。
强化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消防安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同评比,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作为内设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实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厘清消防救援机构综合监管与政府工作部门行业监管之间的关系,明确和细化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监管范围和执法责任,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制定涉及消防安全的全局性、综合性政策、法规、规划和措施,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下级政府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宏观指导、督促协调、监督检查,实现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统一。
专栏3 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行业应急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及管理,监督通信运营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通信畅通;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体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等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应处治安拘留的消防违法行为,立案侦办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消防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和消防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根据国家规定,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在城乡建设用地上合理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村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客运车站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步实施,统筹推动乡村消防安全治理。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行业消防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林草、气象等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违法行为;督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在组织制定其他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 ●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和教育体育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重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科技、民族宗教事务、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消防、广播电视、电力、燃气、金融保险监管等其他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
强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四名一文一传”、学校、医院、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交通隧道、“三合一、多合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行业分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纵向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考试等制度,探索建立管理人主动履职报告制度和积分管理机制,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消防安全问题,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完善新型监管模式:及时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时间、人员和结果。运用信用监管、综合分析等手段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检查次数。拓展事前服务范围:单位和个人可以借助“智慧消防”、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预约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和服务指导。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将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推行容缺受理、异地受理、邮寄送达等措施。涉及消防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清理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避免单位和个人提供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推进网上服务升级:将消防许可事项纳入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平台,网上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受理,并根据预约时间上门收取材料,同步进行现场检查。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依申请开放既往办理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相关法律文件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自主查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建构筑物消防员和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执业信息等内容。改进消防宣传培训: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定期发布火灾风险提示、自救逃生方法、安全预警信息等内容。消防队站定期免费对公众开放。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或预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探索实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审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案开展执法回访,收集执法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改进服务方式,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事中问责与事后追责相结合,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上级督办、约谈领导、提起公益诉讼检察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办法,对发生亡人火灾和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各级政府授权或委托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畅通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调查移送渠道,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各方责任,适时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结果,教育引导各地区、行业、单位自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紧密衔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积极向国家争取与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员额,对标明确队伍行政级别,规范领导班子和干部、经费资产等管理,构建系统完善的队伍组织管理体系。同时,按照“两严两准”和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在队伍管理教育、执勤训练战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制定出台我市配套政策规定,为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向内涵式、高层次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与形势任务需要相一致的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体系和教育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
坚持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作为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底线工程、民生工程,从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整合资源、专项治理等方面入手,推进临沧消防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把评估和监测作为健全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的首要措施,依托第三方机构建立点(单位)、线(行业)、面(区域)和多元成灾因素耦合的城乡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城乡消防安全评估,切实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建立火灾隐患感知与监测预警网络,深度整合火灾数据、警情数据和相关区域、行业信息,实时研判和预测分析火灾风险态势,提升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完善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强化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信息精准发布。到“十四五”末,完成市级消防安全评估,全市8县区及重点镇消防安全评估完成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和“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完成率达到100%,商业、物流、化工集中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中区、“高低大化”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率达到80%。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树立消防安全监管全新理念,厘清监管范围、内容和责任边界,将执法重心从检查社会单位火灾隐患的微观管理,转变到督促责任落实的宏观管理上,升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功能,逐年分步完善社会单位数据库,围绕任务生成模式、随机抽查比例、重点检查内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
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重点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农村、学校、医院、古城古镇、社会福利机构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对象,以及消防车通道、电气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突出问题,实时跟进彩钢板和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逐步整治和消除静态火灾隐患,详细任务见第七节“重大项目”项目一和项目二。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综合运用行业约谈、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社会单位主动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实现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十四五”时期,全市每年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整改销案。
专栏4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和消防救援机构要联合开展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老旧小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乡镇、街道、社区要对辖区老旧住宅小区周边路侧停车场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发动各类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民政部门要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摸清消防安全风险底数,对不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消防局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既有建筑,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实施改造,对新建项目按政策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确保养老机构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场监督部门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源头假冒伪劣产品,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综合执法、应急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相关单位、社区、住宅小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充电库(棚)设置,发动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管理单位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住宅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问题,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起火导致群死群伤。 ●实施特色小镇和旅游景区“半山酒店”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程,文化旅游、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针对特色小镇建设和新建的“半山酒店”,联合制定安全管理标准,从建筑消防安全审核和验收、开业前检查、日常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指导酒店配套建设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助推特色小镇和“半山酒店”成为临沧旅游的“安全名片”。 |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协同共治,对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利用风控机制调节灾害防治风险。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优化消防岗位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升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用专业人做好专业事。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临沧银保监分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城市消防安全源头治理、健全城市消防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城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城市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在“十四五”期间积极参与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
完善城市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消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动态更新、及时发布,完善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人员密集、交通枢纽和消防安全风险较高区域进行实时消防应急监测和管控。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严把城市企业消防安全准入关口,治理整顿消防安全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高危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准入条件,严格企业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严格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发放,切实减少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快重点产业消防安全改造升级,围绕“一县一业”示范带动的产业链及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生物医药大健康服务、绿色能源、新材料、烟草等若干产业,引导产业链相关企业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技术和生产经营设备,确保生产、储存、运输、营销全流程的消防安全。融入以贸易、物流、进出口加工、旅游为主的沿边城镇带主导产业发展基调,紧扣中国西部进入印度洋主通道上的商贸物流枢纽、中国与印度洋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创建主题,长远规划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消防综合防控功能与地域发展速率一致。完善并落实高危行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严防高危产业威胁城市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加强城市消防供水体系和消防通道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规划建设提升行动,按照“地下、地面、空中”的改造时序,同步实施市政消防供水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面改造无供水管网市政道路,按要求增配市政管网和市政消火栓。明确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使用”职责,将市政消火栓智慧化管理工作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协力解决管网压力不足、消火栓损坏等问题,提高市政消防供水可靠性。制定出台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标准,推进城市河道、水库、水体景观等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平台建设,形成以城市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为主、天然水源为辅的城市消防供水体系。在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中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完善水、电、路及消防车回车场地和作业面的改造建设,将城市消防安全状况纳入城市体检制度,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专栏5 城市市政消防供水体系提升工程 |
●开展消防水源普查行动,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第三方,摸清城市市政消火栓、河流、水库、人工水池的位置和底数,逐级登记造册、补录系统,完善消防水源数据库。 ●实施市政管网通达工程,同步新建、补建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的新建道路市政管网。 ●实施市政消火栓补建计划,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在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棚户区及城乡结合部对标补建市政消火栓,到2025年实现城市市政消火栓“零欠账”。 |
优化城市消防救援站点布局,按照《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和“合理分布、多点辐射、规模适度”的原则,综合城市建成区扩张、人口密度区域性变化、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评估、重点产业搬迁转移、重要交通枢纽新建、“十三五”未建项目滚动实施等因素,采取消防站建设“1+N”(中心站+卫星站)模式,因地制宜建成以特勤消防站和普通消防站为中心、小型消防站为辐射、微型消防站为补充的覆盖网络,详细任务见第七节“重大项目”项目三。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和“智慧社区”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工作融入社区日常工作范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员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建立社区火灾隐患整治“吹哨人”制度,鼓励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完善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把遏制农村亡人火灾高发态势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将农村消防综合治理有机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按规治村促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乡村消防治理工作,实现乡村安全发展。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探索尝试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与之配套的监督检查权授权或委托乡镇行使的措施,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按标准在行政村、村民小组配备消防网格员,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队伍建设,以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为抓手,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村组干部培训课程,确保农村消防工作既有人主责主抓、更有人才储备。依托村委会建设农村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务队,分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取水设备和储水设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演练,确保会扑救、会疏散,懂宣传、懂装备。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快补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欠账,按照我市乡村振兴总体部署,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乡镇自来水集中供应建设、“四好农村路”、入户道路和“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通村(组)道路建设,分类推进乡村消防人工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详细任务见第七节“重大项目”项目四。在新一轮农村水网、电网和厨房灶具升级改造建设中统筹考虑消防安全,减少农村用电、用气、用火消防安全风险。到“十四五”末,全市铺设供水管网的乡村100%完成消火栓建设,100户以上乡村与饮水工程同步100%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乡村振兴局、临沧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涉农部门)
统筹实施农村火灾隐患治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督促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职能站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组织专职消防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排查纠治显见性、普遍性火灾隐患,着力防范农村新兴产业、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村“两委”建立落实消防安全“十户联防”机制,定期组织发动消防网格员在火灾高发季节、农业收割季节、重大节假日和乡村宗教祭祀、庙会等民俗活动期间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工作,重点排查纠治村民违规用火用电、乱堆乱放柴草杂物等易引发火灾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聚焦临沧灾害事故发展形势,分灾种抓好应急力量建设、指挥体系建设、救援装备建设、执勤训练建设、物资保障建设,确保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防线”。
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和其它应急力量交流合作和转型升级,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相互补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格局。科学布局建设救援尖刀和拳头力量,强化跨区域应急救援协同,提高重大灾害事故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建精建实国家消防救援队,重点承担覆盖各县区本区域多灾种应急救援任务。建强6支专业救援队,聚焦我市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涝、干旱等突出灾害和各类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分布,全面建设特种灾害专业救援队伍,提高重大灾害事故极限条件下的专业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地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专栏6 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布局 |
●针对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风险及建筑数量、分布、类型,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市级高层、地下建筑专业救援队,重点加强专业队火场排烟、登高救援、火场供水、内供救人等方面的能力提升。 ●针对城乡和林草火灾风险,特别是过火面积超过1000公顷以上的特大森林火灾,加强与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林业扑火队(护林员)等救援力量的联勤联动,积极争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员额,规范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林业扑火队队员招聘工作,构建城乡全面覆盖、森林重点防护的救援力量体系。 ●针对地震灾害风险,紧盯腾冲—龙陵、澜沧—耿马、思茅—普洱地震带发生6级以上地震可能性逐年加大的实际,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完成1支轻型地震救援队和9支地震救援分队建设。整合各地地震局专家和技术骨干资源,形成消防救援队伍主力攻坚、地震专家辅助决策的力量体系。 ●针对洪涝、城市内涝等气象灾害风险和因降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围绕全市暴雨、中大雨和连续阴雨高发区域,特别是特大暴雨引发的城市雨涝和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江河洪水,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临翔、云县、凤庆、双江、孟定建设5支抗洪抢险专业救援分队,在8县区主城区成立抗洪排涝突击队,大力培育“消防蛙人”,整合水务、自然资源部门专家资源和城市排涝抢险力量,共同应对极端气象灾害。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聚集分布情况和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集中区域,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危化品事故专业救援队,整合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相关单位、企业救援力量,共同应对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针对隧道事故风险,围绕我市道路交通网尤其是沿线铁路、公路隧道布局,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业队,按标准配齐配强排烟车、重型泡沫消防车等救援装备,联合铁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共同负责隧道事故伤亡人员营救、疏散工作。 ●针对干旱灾害风险,特别是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超过70%以上或因旱灾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的特大旱灾,依托8县区消防救援队伍成立专门的抗旱送水分队,与水务、生态环境部门救援力量共同抗旱救灾。 |
巩固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村委会微型消防站,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坚持职业化建设方向,围绕“机构单设、人员落编、营房独立、装备配齐、管理规范、能力过硬、保障到位”等7个方面内容,实施新一轮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提升工程,城市、乡镇按照标准“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临翔区博尚镇、云县幸福镇、凤庆县鲁史镇、双江县勐库镇、耿马县勐撒镇、沧源县勐省镇、永德县永康镇、镇康县勐捧镇等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队,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调度指挥,详细任务见第七节“重大项目”项目五。公路特长隧道(L>3000m)或者隧道群的管理单位,建筑高度大于100米、地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或者地下经营场所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筑管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等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等单位场所,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全面规范人员值守、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升应对处置初期灾害事故的基本能力。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企业,市消防救援支队)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机构注册、能力测评、组织指挥、行动规程、救援补偿等相关机制,纳入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体系,与我市综合性常备救援力量适时开展业务交流、培训协作,提升队伍救援能力,促进队伍有序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应急队伍技术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模式”相关要求,积极承担应急救援分级指挥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应急力量;消防救援队伍要全面承担技术指挥职责,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与水利、气象、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分级响应、联训联演等常态化机制,升级改造市、县(区)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优化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制度和5小时灭火救援圈、跨县(区)救援指挥制度,逐步整合监测预警、力量调集、救灾物资调配等作战要素,建立与我市灾害特点相协调的防抗救三位一体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模式。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专栏7 巨灾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
●建立特大地震灾害救援影响机制:完善市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应急、地震、住建、交通、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地震预警、地震速报、建筑坍塌评估、救援力量投送、应急通信保障等救援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调集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快速高效投入应急处置。 ●建立特大洪涝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重大气象灾害会商研判机制,建立灾区气象变化实时通报机制,在消防救援队伍与应急、水务、自然资源、气象、民政等部门之间,建立抗洪抢险、抽水排涝、搜救疏散、灾民安置等方面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有效应对特大洪涝灾害。 ●建立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灾害监测点测绘图像实时共享和大型挖掘设备临时集中调用机制,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自然资源、应急、气象等部门在响应处置全过程的联动机制,确保形成应对处置特大山洪、泥石流的救援合力。 ●建立特大森林火灾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和林草、气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借助省内空勤救援力量参与火情侦查、投送灭火药剂等工作机制,建立灾区风向监测实时预警通报机制,确保精准扑救特大森林火灾,避免人员伤亡。 ●建立特大旱灾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旱灾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水务、自然资源、气象、生态环境、环卫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与环卫车辆交替接力运水供水机制,确保生活和农牧业用水安全。 |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参与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
按照“立足实战、注重质量、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开展救援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加强装备市场准入、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维护保养、退役保养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联合装备维护企业建立长期遂行维护机制,重点实施常规装备提质升级工程、特种灾害装备达标配备工程,推动消防救援装备尤其是消防车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构建与当地经济发展、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和灾害事故特点相适应的救援装备体系,详细任务见第七节“重大项目”项目六。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
紧跟消防职业化发展方向,立足应急救援实战需要,以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为牵引,以建设综合救援训练基地为基础,以发展应急救援培训产业、培育社会专业训练机构为补充,充分结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有战斗力生成体系,创新我市应急救援职业化训练模式。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专栏8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灾害事故综合救援演练计划 |
●年度跨区域演练:针对地震、洪涝、泥石流、重大交通事故和各类火灾,选取年度灾害风险较大的灾种,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负责该灾种的单位主办,其它涉灾部门配合,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不少于1次的跨区域综合救援演练。 ●季度实战化演练:针对每季度灾害事故形势和高风险区域,依托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实战化应急救援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市人民政府和涉灾部门每年至少牵头组织或参与1次。 ●经常性救援演练:针对县域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消防救援站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战演练,每月至少开展1次夜间演练。 ●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救援演练:针对乡村、社区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点,各基层组织要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急专兼职人员,定期开展以灾害事故初期处置为主的救援演练,辖区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指导。 |
完善应急救援、消防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工作,分专业、分岗位开展国家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100%持证上岗;根据国家、云南省相关要求,适时组织我市消防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支队轻型地震救援队参加国际救援能力分级测评(IEC)。鼓励具备能力的民间救援组织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加强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接续推进市级综合训练基地建设,整合应急管理、地震、气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和院校师资力量及培训需求,因灾制宜,全力打造市、县(区)层级衔接和区域性、专业化配套的消防实景模拟训练基地(中心)集群:1.依托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烟热训练、攀爬横渡、道路交通隧道救援模块、地震救援模块、基础体能训练设施等;2.依托镇康南伞国门消防站建设消防涉外处置(涉外救助救援、学习交流、联合执法、维稳处突、疫情防控等)训练基地;3.依托耿马孟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门消防站)建设水上救援训练基地。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服务本域、辐射周边、遂行保障、即调即用”的原则,整合各地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在临沧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基地建设1个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在孟定、云县建设2个应急战勤保障编组,承担应急物资储备配发、装备巡检与维修、社会联勤资源管理和战时生活保障、技术保障、运输保障、卫勤保障、联勤保障等职能。围绕应对处置重大灾害事故遂行保障的实际需要,按标准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保障类消防车配备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全面提高跨区域远程投送的机动能力,确保快速抵达、全域作战。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专栏9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力量建设 |
●临沧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基地建设1个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落实“基本物资装备齐装满配、特殊装备物资按需选配”要求,按照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灭火器材、侦检器材、警戒器材、洗消器材、灭火药剂、水域救援装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维稳器材、营地物资、防疫物资“十四个类别”进行物资储备,确保至少能够同时满足2次较大灾害的任务需求。 ●云县应急战勤保障编组:辐射市域北部凤云临双一体化城镇带。 ●孟定应急战勤保障编组:辐射沧耿镇永沿边城镇带,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灭火器材、侦检器材、警戒器材、洗消器材、灭火药剂、水域救援装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维稳器材、营地物资、防疫物资“十四个类别”进行物资储备,确保至少能够同时满足2次较大灾害的任务需求。 |
紧跟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步伐,坚持创新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信息科技作为消防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支撑,健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打包推进机制,完善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制度,创新消防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融入“数字云南”建设和“云上云”计划,着力加强消防科研工作,深入研发应用消防工作数字化系统和平台,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在应急管理部和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信息化建设的“四横四纵”总体框架下,推动我市消防信息化建设全面融入“数字临沧”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从消防感知网络、基础通信网络、数据支撑体系和业务应用体系“四个方面”建设入手,广泛应用视频感知、智能传感、温度传感、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监测、无线射频、图像识别、轨迹监测、智能巡查等技术手段和设施设备,实时汇集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相关数据,应用全国消防“一张图”、消防救援APP市场、消防模型算法“仓库”基础支撑平台,实现火灾防控精准化、应急救援智能化、公众服务便捷化、队伍管理精细化。详细任务见第七节“重大项目”项目七。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
以公共消防安全和综合应急救援需求引领科技攻关,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消防技术研究、消防产品研发、消防科技攻关等领域。鼓励消防从业人员在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有所突破。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主动服务和融入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产业先行示范区建设,紧跟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创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步伐,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抓住东部沿海地区外向型产业向西部沿边地区转移的重大机遇,引进发展消防智能家居设备、企业用火用电智能监测设备、应用无线射频技术消防装备、新型消防救援车辆制造等一批出口型加工企业落地临沧,抢占消防应急产品市场。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普法教育、国民安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内容,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利用农村喇叭、广播、橱窗、板报、标语和短信平台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警示案例,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有效覆盖;以增强识灾辨灾和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大力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素质提升工程和消防志愿者精准宣传帮扶计划,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消防、全民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2023年、2025年分别开展1次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抽样调查,城市、乡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不低于80%、70%。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播电视局)
专栏10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 |
●针对老、弱、病、残、留守等特殊群体,以消防志愿者建设为依托,发动消防注册志愿者开展进村入户式消防安全精准宣传,重点帮扶不看报、不上网、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等社会群体了解掌握消防安全常识,提升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 ●优化消防志愿者服务平台功能模块,通过平台发布精准宣传帮扶任务,召集消防志愿者定期开展精准宣传帮扶活动,确保消防安全精准宣传的经常性和针对性。 ●将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帮扶志愿服务与提高信用积分挂钩,激励更多社会人士参与消防安全精准宣传帮扶计划。 |
打造消防安全宣传新媒体矩阵,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互联网传媒平台,通过用户大数据和内容喜好度算法,面向公众分类精准推送消防安全常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等资讯,强化消防安全信息传播效能;提升传统媒介消防宣传影响力,创新丰富电视、广播、报刊消防安全节目和专栏内容,支持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公益海报在各类宣传平台优先播放、优先刊登、优先张贴,全方位覆盖公众消防安全信息接收渠道。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临沧融媒体新闻社、市广播电视局)
大力推进消防全媒体中心建设,加大消防救援机构和我市融媒体新闻社的融合创新力度;因地制宜,结合平安校园、民族文化、国门文化建设,建成市级以上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公园、消防主题文化广场、消防主题餐厅或街区,支持社区(村)设立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引入VR模拟仿真、大数据等技术,开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网络培训体验平台;大力支持临沧技师学院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依法开办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开设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专业课程,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单位、企业和公众提供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服务,不断提升消防宣传培训公共服务质效。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临沧融媒体新闻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将消防安全文化融入我市文化产业建设,鼓励支持创意设计、影视制作、工艺美术等文化服务企业,创作以倡导消防安全文化、弘扬消防救援精神为主题的文化作品,每年推出1部有社会影响力的消防微电影、消防情景剧;市文联、文工团、民间文艺社团等社会组织机构,创作一批高层次消防题材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戏剧、歌舞等艺术作品,积极发展消防志愿者团队,以消防安全文化培树消防安全意识、引领消防安全潮流。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围绕消防安全工作和应急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人才保障、待遇保障、外事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夯实保障基础、提升保障能力,为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综合保障支撑。
加大消防救援人员招录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征召渠道,确保从源头上招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增强专业人才供给精度。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完善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三类培训模式,构建院校教育、岗位实践、职业培训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规范消防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实施专业人才重点培养工程,加强和保留应急救援、消防科技等领域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消防人才队伍。探索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交流机制,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交流、挂职范围,并形成长效机制。实施“社会消防人才培养”计划,推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大力培育注册消防工程师。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建〔2020〕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号)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1号)相关要求,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经费管理机制,确保消防经费管理制度和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9号)精神,重点解决好指战员子女入学、落户迁户、看病就医、绩效奖励、家属随调、退休保障等难题,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纳入全市各级党政表彰奖励体系,经费由市级财政部门统筹保障。激励广大消防指战员忠诚履职、许党报国。强化消防职业健康保障,建立全市消防指战员在职、离职跟踪检查与健康指导机制,定期开展卫生与运动健康培训,预防和减少重大疾病和职业病发生。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和其他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的配套保障工作,加大乡镇、行政村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投入,建立基层组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和乡镇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任务补偿机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参与应急救援不幸牺牲的要依法评定为烈士、给予抚恤。
(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围绕深化中缅口岸对等开放、共建边合区、持护照通行、经贸物流、跨境运输、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国(临沧)缅甸(腊戍)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提升为国家级展会等重大战略,完善我市消防工作外事交流合作机制,主动加强与缅甸沿边区域的消防工作交流。探索东盟地区论坛框架下共同实施救灾演练、技术交流培训等活动,推动建立跨境联合执法、跨境联合救援、跨境物资保障、跨境应急通信、跨境交流学习等消防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各国之间消防装备型号互通、消防规范标准互同、重大灾害救援互助、应急物资储备互补,更加有效应对区域性跨境灾害事故和消防安全风险。结合我市爱民固边战略,由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公安边检站、边境派出所等单位,持续做好沿边、跨境新产业项目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重点防控跨境物流仓储绿色能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风险,助力国际友城关系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和部门: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人民政府,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市外办、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专栏11 沿边跨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 |
●定期开展边境消防救援演练:在沿边经济合作区(口岸)内每年联合境外消防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救援演练,提升双边联合应急救援能力。 ●在南伞、孟定、永和建立边境跨境救援先遣突击队,配齐配强应对沿边突出消防安全风险的救援装备,及时处置化学灾害、地震、洪灾和各类火灾等多种灾害事故,有效维护我市边境地区消防安全形势。 ●跨境交流学习:建立消防安全对外交流专家库,定期邀请专家团队研究周边消防安全法律程序、技术标准和救援装备使用规程,推动对外消防技术交流。 |
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程。围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推动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履行主体责任,2021年80%以上的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2022年100%的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
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程,建立高层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流程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高层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落实安全制度;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消防安全要素的规划审查;文化旅游部门要依法加强高层建筑内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产权、管理单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集贸市场达标创建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大型综合体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落实安全制度;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商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将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任务作为企业内部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建立以功能分类分区和店铺为单元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2021年全部大型商业综合体完成达标创建。
实施交通隧道救援能力提升工程。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主管部门要完成所有特长隧道的风险评估,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隧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构建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实施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危化品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自查评估,针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完善风险管控措施,优化危化品生产工艺技术,对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依法建成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和危险物料、危险工艺交底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演练,确保生产储存各个环节消防安全。
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将市政消防栓建设、老旧电缆线路改造、天然气入户管网维保、消防车通道拓宽、惠民停车设施新建等工作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到2025年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大为改善。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保障工程。偏离消防安全布局的3000至1万人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社区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1个微型消防站,视情适时前置消防救援力量;偏离消防安全布局的1000至3000人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 建设1个微型消防站;偏离消防安全布局的1000人以下规模安置点,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安置点建设1支志愿消防队。发改、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建设安置点消防高位水池,住房城乡建设、发改部门要根据牵头事务情况建设室外消火栓,易地扶贫搬迁或扶贫工作部门要督促安置点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家入户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深刻汲取沧源县翁丁村老寨火灾事故教训,聚焦全市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量大、消防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风险,实施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在保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提请当地政府拆除阻碍消防通道、缩小防火间距的违章建筑或障碍物、妨碍物,消除先天火灾隐患,优化消防安全空间布局;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差异化开展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文物古建筑原有整体风貌和形态特征,因地制宜建设市政消火栓或消防高位水池(水箱)、室外消火栓,完善历史文化名城消防车通道建设,推动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修缮村内道路;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民族宗教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关停风险隐患较大的旅游项目;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四名一文一传”所在旅游景区管委会或村委会全部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负责经常性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和群死群伤火灾。
“十四五”时期,整合各方面资源,持续推进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暨战勤保障大队二期建设,新建6个消防站,迁建1个消防站。其中二级站3个、小型站4个。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区域特点,在8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基础上,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队。
专栏12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站建设 |
●接续推进临沧市消防救援训练基地二期建设。 ●新建7个消防站。新建3个普通站:1.临沧市耿马孟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2.临沧市镇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门消防站)建设项目;3.耿马绿色食品加工园区消防站。 新建4个小型站:1.临翔区工业园区消防站;2.云县火车站片区消防站;3.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消防站;4.沧源永和园区消防站。 ●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设政府专职队:临翔区博尚镇、云县幸福镇、凤庆县鲁史镇、双江县勐库镇、耿马县勐撒镇、沧源县勐省镇、永德县永康镇、镇康县勐捧镇。 |
按照我市“打造一核、打通一轴、构建两带、带动多点”的“如意型”发展空间格局(一核:打造孟定区域性国际新兴口岸城市,建成临沧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对缅开放和融入“双循环”的龙头;一轴:打通中缅国际大通道临翔至清水河段铁路、高速公路对外通道主轴;两带:构建凤庆云县临翔双江一体化城镇带和沧源耿马镇康永德沿边城镇带)要求,围绕农村“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培育原则,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五大工程(基础设施、农村经济发展、村级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兴边富民)”统筹实施,分类补齐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高全市农村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针对城市近郊区、县城城关镇的乡村和各类产业园、特色小镇周边村落,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建设消防高位水池,当地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门应配套建设室外消火栓,交通运输部门应按消防通道标准建设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应推动村委会拓宽村内道路、清除障碍物和限高,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乡村发展形势相适应。
针对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因地制宜完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应在有河流经过的村庄建设消防取水平台、无水源村庄建设消防储水设施;有条件的地区,水务、农业农村部门应统筹建设消防高位水池,当地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门应配套建设室外消火栓;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应推动村委会完善消防车入村通道。
针对边境乡村和边境民族风情小镇,结合兴边富民、守边固边工程和边境沿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国门村寨创建工作,大力加强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宗教、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应推动有河流经过的村寨建设消防取水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做好土木结构特色民居、民族传统雕塑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应结合沿边地区通村(组)道路建设完善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地区,水务和农业农村部门应建设消防高位水池,当地供排水公司主管部门应配套建设室外消火栓,交通运输部门应按消防通道标准建设沿边道路,不断改善边境村寨消防安全条件。
实施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提质强能工程。按照二级消防救援站(孟定、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各配备25名专职消防员、小型消防救援站(临沧工业园区消防站、云县火车站片区消防站、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消防站、沧源永和园区消防站)各配备15名专职消防员的标准,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450人;落实岗前、在岗、晋级常态化职业培训制度,全面实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季度考核和比武竞赛,切实提升专职消防队独立执勤战斗能力,逐步实现单编执勤管理。
实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工程。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新一轮达标创建工作,对标招收专兼职队员、开展营房营区建设、配齐消防救援装备、提高工作待遇保障,到2025年,国家重点镇专职消防站100%完成达标创建,省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专职消防站90%完成达标创建,一般建制镇专职消防站80%完成达标创建。
着力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人员事业编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实行单编管理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应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城市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3名事业编制的专职业务骨干,一级、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的专职业务骨干。
专栏13 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标准 |
●2021年底,完成孟定镇、博尚镇、鲁史镇3支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8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2辆消防车,器材装备780件套;完成圈内乡、勐来乡、大文乡、蚂蚁堆乡、茂兰镇、茶房乡、芒卡乡、军赛乡、大雪山乡、勐板乡、木场乡、勐角乡、大寨乡、芒洪乡、崇岗乡、乌木龙乡、忙丙乡、营盘镇、洛党镇、大寺乡、邦丙乡、勐永镇22支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5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1辆消防车,器材装备558件套。 ●2022年底,完成勐库镇、幸福镇2支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8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2辆消防车,器材装备780件套;完成南美乡、勐简乡、凤尾乡、勐佑镇、大山乡、马台乡、小湾镇、大朝山西镇、章驮乡、邦东乡10支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5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1辆消防车,器材装备558件套。 ●2023年底,完成永康镇、勐省镇2支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8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2辆消防车,器材装备780件套;完成漫湾镇、忙怀乡、大兴乡、班洪乡、三岔河镇、忙糯乡、亚练乡、勐堆乡8支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5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1辆消防车,器材装备558件套。 ●2024年底,完成勐捧镇1支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8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2辆消防车,器材装备780件套;完成小勐统镇、岩帅镇、糯良乡、晓街乡、班老乡、栗树乡、平村乡、新华乡、班卡乡9支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5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1辆消防车,器材装备558件套。 ●2025年底,完成勐撒镇1支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8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2辆消防车,器材装备780件套;完成涌宝镇、单甲乡、腰街乡、雪山镇、诗礼乡、郭大寨乡、后箐乡、四排山乡、贺派乡9支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任务:每队配备2名事业编人员,5名以上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队配备1辆消防车,器材装备558件套。 备注:对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要求,2025年底专职队建设达标率为100%。 |
实施应急救援常规装备提质升级工程。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重点配备登高平台车(所有县区至少配备1台登高平台消防车)等“高、精”装备,实行现有防护类、灭火类、侦检类、警戒类、救援类等装备器材“退补同步”和消防车辆换代“一站一策、一车一计”,新购装备质量性能达到新颁技术标准要求,优先配备性能好、功率大的“高精尖”消防车,杜绝新购车辆“同类替换”报废车辆。到2025年,全市所有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装备器材保持100%配备率、100%完好率。
实施特种灾害装备配备达标建设工程。针对地震地质灾害事故处置,中缅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一、二期工程及大理至临沧成品油管网建设项目,“高低大化”等建筑发展形势迅猛,公路铁路桥隧事故等重大灾情风险实际,分灾种、分类别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推动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100%达标,提升应对各类复杂灾情的实战能力。
专栏14 特种灾害装备重点配备工程 |
●针对高层地下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扑救:重点配备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破拆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大功率大流量水罐消防车、大流量排烟消防车、大功率照明消防车和远距侦检、内攻搜救、搜救定位、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通信联络、消防机器人等车辆装备,提升攻坚灭火和专业处置能力。 ●针对危化品灾害事故救援:重点配备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灭火机器人、干粉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泡沫输转消防车、供气消防车、器材消防车和激光测距仪、测温仪、有毒气体探测仪、隔热服、防化服、快速堵漏、动力关阀、消防机器人、移动遥控水炮等车辆装备,提升化工灾害事故攻坚打赢能力。 ●针对建筑坍塌和地质地震灾害救援:重点配备越野性能优越的全地形消防运输车和人员搜寻定位、切割破拆、顶撑支护、生活保障、无人机航拍建模、卫星通信等车辆装备,提升复杂条件下精准探测、复合材料切割破拆、不同空间内安全支护、跨区域指挥调度和自我保障能力。 ●针对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重点配备消防船(艇)、冲锋舟和水下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等舟艇装备,提升水面搜索、水下救捞能力。 ●针对山岳救援:重点加强专业防护、搜索定位、远距通信、绳索救援、人员转运等装备配备,提升复杂山地环境下作业、全地形救援、不中断通信、全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针对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自然灾害救援:加强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搜寻救护、撑顶支护、挖掘清障、应急排涝、坝体消融、远程投送、模块运输等装备配备。 ●针对交通隧道事故救援:重点加强大功率大流量水罐消防车、大流量排烟消防车、大功率照明消防车和远距侦检、内攻搜救、搜救定位、便携破拆、通信联络、消防机器人、重型泡沫消防车等车辆装备。 |
实施大数据建设工程。整合部门资源,积极配合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基础设施虚拟化和资源池化管理,将多源异构的消防业务系统数据库数据、行业部门共享交换的数据接入到数据治理系统中进行数据融合治理,逐步建立动态拓展、按需分配、快速部署、统一管理的硬件资源服务体系,为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及业务系统提供集约化的硬件保障。
专栏15 消防大数据汇集工程 |
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业应当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提供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相关数据。 ●公安部门应当提供城市道路、治安和高点监控图像。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当提供地质灾害监测点数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提供建筑物基本信息和市政基础设施监测数据。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提供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客流量实时数据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轨迹、高速公路监控图像。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提供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客流量等数据。 ●水务部门应当提供辖区内水文监测数据。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提供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信息等数据。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监测数据。 ●气象部门应当提供气象监测实时数据。 ●地震部门应当提供地震监测、预警数据。 ●电力部门应当提供供电监测数据。 ●燃气部门应当提供燃气监测数据。 ●供排水管理部门提供市政消防管网和市政消火栓水压监测实时数据。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塔公司应当提供通信网络、基站监测数据与热力图等。 |
实施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应用温度传感器、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测等感知设备,将传统消防系统中的设施设备与消防安全监管所需的信息数据相链接,准确采集单位基本情况和履职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社会单位以及网格员,配套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并将消防监督管理模块融入基层综治、社区治理、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等政务信息化平台,推动从“线下监管”向“线上监管”转变。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消防物联网统一组网,初步实现消防安全远程智能监管。
实施智能接处警和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运用语音识别、智能检索、定位导航等技术改造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识别灾害类型、灾害场所、被困人员、响应等级等作战要素,通过对历史灾情的关联、学习和迭代,智能生成调度方案,一键调出力量,实现精准接报、精准调度;深化全市实战指挥系统“一张图”建设应用,逐步将各类数据资源统一汇聚至“一张图”,拓展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功能,直观展示作战力量位置、救援装备状态、战斗人员体征等感知信息,实现多维度、多角度图像融合和战场的“透明化”;建设升级智能指挥系统,研发应用灾情模拟、智能调度、分析研判、风险预警、专家支撑、决策建议等算法模型,在救援作战指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推送智能分析结果,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指挥决策、态势分析、信息研判提供智慧化支持。
实施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工程。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按标准配齐卫星电话、北斗有源终端、双模单兵、音视频布控球、双光无人机、超轻型卫星便携站、语音图像自组网、图像自组网、多网融合通信系统,以及前突通信车、动中通卫星通信车等关键通信装备,加强察打一体无人机、骨传导通讯器、应急通信滚塑箱等高精尖通信装备器材研发应用,与有关通信公司建立联勤响应协作机制,改进选点通信、地面中继、空中组网、反向覆盖等全新应急通信手段,有效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实施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在统一架构和标准服务下,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行为识别等信息化手段,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研发的队伍管理应用系统,实现队伍、人员管理全过程记录,绩效评价多维度分析,财务管理全流程监控,车辆装备全要素管理、营房管理全过程掌控,实时网络呈现队伍管理动态、预测安全风险隐患、发布安全预警提示、通报队伍管理情况,切实减负增效、提高效率。研发基础数据填报系统,实时掌握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基础数据,解决数据不精准、重复收集汇总等问题,实现数据动态化精准管理。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统筹推进;要制定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跟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推进落实;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统筹领导,从政策上、保障上给予支持,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好消防工作。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火灾警示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抄告反馈等制度,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县(区)要定期召集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掌握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按照进度严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将消防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纳入本部门专项规划,实现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预留消防站等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建立规划审批时同步配套建设消防站等基础设施工作机制,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保障项目建设落地;财政部门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消防和其他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各县(区)要把本规划实施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进行部署推动,定期邀请人大、政协开展消防工作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议案和提案。市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阶段性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要加强对本规划的宣传,引导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每年检查1次实施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及规划落实情况。要借助社会力量和人才,开展消防安全重点课题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难题,推动本规划有效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完善评价机制,适时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定期通报规划执行情况,切实保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县(区)要将本规划实施纳入消防安全工作评价考核体系,每年底对当年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定期督查规划执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给予严肃问责。要建立规划执行“黑名单”制度,对本规划确定的消防安全任务不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对有关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并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要建立规划执行公益诉讼检察机制,对规划项目任务推进迟缓或拒不执行,且涉及公益诉讼检察受理范围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仍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规划执行到位。
附件:1.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重点建设项目库
2.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站建设规划表
3.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发展规划表
4.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5.临沧市“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补建规划表
6.临沧市“十四五”时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表
附件1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重点建设项目库
序号 | 建设项目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功能 | 投资匡算 | 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年度计划 | 项目 类别 | 备注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临沧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暨战勤保障大队二期项目) | 建设内容为训练设施、训练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610.09㎡)、消防水池(建筑面积515.2㎡)、绿化工程、车库及战保物资仓库(建筑面积2019.53㎡)、运动场、篮球场、室外道路及其附属工程等。 | 3079万元 | 市、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完成部分训练设施、训练楼、消防水池和绿化建设 | 完成运动场、车库及战保物资仓库、室外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 | |||||
2 |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程 | 1.临沧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基地建设1个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 2.孟定战勤保障编组:辐射沧耿镇永沿边城镇带; 3.云县战勤保障编组:辐射市域北部凤云临双一体化城镇带。承担应急物资储备配发、装备巡检与维修、社会联勤资源管理和战时生活保障、技术保障、运输保障、卫勤保障、联勤保障等职能。 | 1.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与训练基地合建,600万元; 2.孟定战勤保障编组:500万元; 3.云县战勤保障编组:600万元。 | 市、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完成孟定战勤保障编组建设 | 完成云县战勤保障编组建设 | 完成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 | ||||
3 | 消防综合应急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 1.依托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烟热训练、攀爬横渡、道路交通隧道救援模块、地震救援模块、基础体能训练设施等; 2.依托镇康南伞国门消防站建设消防涉外处置(涉外救助救援、学习交流、联合执法、维稳处突、疫情防控等)训练基地; 3.依托耿马孟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门消防站)建设水上救援训练基地。 | 1.市级训练基地训练模块:800万元; 2.南伞涉外处置训练基地:200万元; 3.孟定水上救援训练基地:1000万元。 | 市、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孟定水上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 南伞涉外处置训练基地建设 | 市级训练基地训练模块建设 | ||||
4 | 乡村振兴项目(乡村消防安全提升工程) | 结合乡村振兴,每个县(区)选取3—5个乡村指导开展组织机构达标创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制度标准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各县(区)分别给予所有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发轻型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装备。做精4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 | 市、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将乡村消防工作融入44个边境小康示范村打造 | |||||||
5 | 消防车辆和装备建设工程 | 按标准配齐抢险救援装备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加强配备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辆。 | 见附件4 | 市、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所有执勤消防队站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率达到100% | 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害,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保持100% | 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害,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保持100% | 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害,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保持100% | 根据装备到期、淘汰、损害,及时更新补足,确保配备率保持100% | ||
城乡消防物联网系统 | 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建设消防大数据应用建设平台,结合临沧“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应用支撑平台,接入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市政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监测数据,完成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火警信息、接处警信息、“一张图”实战指挥系统信息共享,实现消防救援机构和行业部门、重点单位之间消防安全有关信息数据共享互通。 研发基础数据填报系统,实时掌握火灾防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基础数据,解决数据不精准、重复收集汇总等问题,实现数据动态化精准管理。 | 市、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制定建设方案与建设标准,进行系统设计与造价咨询 | 开展项目立项和预算申报等工作,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得到批复后进行招标 | 对接消防内部系统和数据资源,按省级平台建设进度同步上线试运行 | 汇总各部门系统数据资源,运用城市消防物联网系统为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等工作进行辅助决策 | 进一步调整优化系统功能,开展项目应用、验收等工作 | ||||
7 | 消防救援指挥调度平台升级工程 | 按照双设备、双链路的要求建设覆盖市县(区)两级的消防救援指挥联动专网,开展IPV6网络安全升级改造,保障消防救援指挥信息通道安全畅通;对消防接处警系统功能进行智能化改造,在前期实战指挥系统建设基础上,深化智能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一张图”大数据建设应用,拓展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功能。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并实施,980万元。 | 市、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
8 | 消防救援站建设工程 | 新建消防救援站7个(二级站3个、小型站4个),其中镇康南伞国门消防站为“十三五”续建项目。 | 见附件2 | 县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 镇康国门站建成投入使用 | 启动耿马孟定消防指挥中心和临翔区工业园区小型消防建设 | 启动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消防站、云县火车站片区小型消防站、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 | 启动沧源永和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 | |||
9 | “美丽县城”消防安全示范建设工程 | 选取凤庆、沧源、双江3个县,将消防安全提升工程融入“美丽县城”建设。 | 投资内容包括消防水源、智慧消防系统、固定防火设施、灭火救援车辆装备、消防队(站)、电气线路改造、建筑耐火等级提升等项目。 |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美丽县城”总体部署统筹推进 |
附件2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站建设规划表
标准 | 序号 | 队站名称 | 类别 | 级别 | 投资匡算(万元) | 建设时间 | 备注 |
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 | 1 | 耿马孟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新建 | 二级 | 4100 | 2022年 | 国门站 |
2 | 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消防站 | 新建 | 二级 | 4100 | 2023年 | ||
3 | 镇康国门消防站 | 迁建 | 二级 | 3000 | 2021年 | 国门站 | |
4 | 临沧工业园区消防站 | 新建 | 小型站 | 600 | 2022年 | ||
5 | 云县火车站片区消防站 | 新建 | 小型站 | 600 | 2023年 | ||
6 | 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消防站 | 新建 | 小型站 | 600 | 2023年 | ||
7 | 沧源永和园区消防站 | 新建 | 小型站 | 600 | 2025年 | ||
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队 | 8 | 临翔区博尚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4年 | |
9 | 云县幸福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1年 | ||
10 | 凤庆县鲁史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1年 | ||
11 | 双江县勐库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1年 | ||
12 | 耿马县勐撒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2年 | ||
13 | 沧源县勐省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2年 | ||
14 | 永德县永康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2年 | ||
15 | 镇康县勐捧镇 | 新建 | 专职队 | 400 | 2022年 | ||
投资匡算(万元) | 16800 |
附件3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政府专职消防员发展规划表
县、区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合计 |
临翔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50人 |
云县 | 15人 | 15人 | 15人 | 15人 | 10人 | 70人 |
凤庆 | 15人 | 15人 | 15人 | 15人 | 15人 | 75人 |
双江 | 10人 | 5人 | 5人 | 5人 | 5人 | 30人 |
耿马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50人 |
沧源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50人 |
永德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50人 |
镇康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10人 | 50人 |
战保基地 | 10人 | 5人 | 5人 | 5人 | 0 | 25人 |
年度合计 | 100人 | 90人 | 90人 | 90人 | 80人 | |
总计 | 450人 |
附件4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年度 | 县、区 |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 |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 灭火器材配备率 | 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率 | 全市消防车辆配备(单位:辆) | ||||||||||||||||||||
灭火类 | 举高类 | 专勤类 | 保障类 | 投资 匡算 (万元) | ||||||||||||||||||||||
水罐车 | 泡沫车 | 压缩空气泡沫车 | 多剂联用车 | 高喷车 | 登高平台车 | 云梯车 | 抢险救援车 | 大功率排烟车 | 照明车 | 防化洗消车 | 核生化侦检车 | 通信指挥车 | 远程供水系统 | 保障车 | 自装卸式消防车 | |||||||||||
2021 | 特勤 | 100% | 100% | 10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临翔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40 | |||||||||
云县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40 | |||||||||
凤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永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镇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沧源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耿马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双江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0 | |||||||||
临沧市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130 | |||||||||
合计 | 3 | 2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720 | |||||||||
2022 | 特勤 | 100% | 100% | 100% | 10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290 | ||||
临翔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0 | |||||||||
云县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60 | |||||||||
凤庆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
永德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80 | |||||||||
镇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沧源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耿马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500 | |||||||||
双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临沧市本级 | 2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600 | |||||||||
合计 | 3 | 3 | 0 | 1 | 1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2220 | |||||||||
2023 | 特勤 | 100% | 100% | 100% | 10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550 | ||||
临翔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0 | |||||||||
云县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 | |||||||||
凤庆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0 | |||||||||
永德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20 | |||||||||
镇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20 | |||||||||
沧源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40 | |||||||||
耿马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00 | |||||||||
双江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临沧市本级 | 1 | 1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600 | |||||||||
合计 | 7 | 2 | 1 | 0 | 0 | 1 | 0 | 2 | 0 | 0 | 1 | 0 | 0 | 0 | 3 | 0 | 2280 | |||||||||
2024 | 特勤 | 100% | 100% | 1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400 | ||||
临翔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云县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80 | |||||||||
凤庆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00 | |||||||||
永德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200 | |||||||||
镇康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50 | |||||||||
沧源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耿马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0 | |||||||||
双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临沧市本级 | 1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400 | |||||||||
合计 | 2 | 1 | 0 | 1 | 2 | 0 | 1 | 2 | 1 | 0 | 0 | 0 | 0 | 1 | 1 | 0 | 2230 | |||||||||
2025 | 特勤 | 100% | 100% | 100% | 10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30 | ||||
临翔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0 | |||||||||
云县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40 | |||||||||
凤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永德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20 | |||||||||
镇康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0 | |||||||||
沧源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50 | |||||||||
耿马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0 | |||||||||
双江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20 | |||||||||
临沧市本级 | 0 | 0 | 0 | 0 | 0 | 0 | 0 | 3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500 | |||||||||
合计 | 1 | 0 | 2 | 0 | 0 | 2 | 1 | 3 | 1 | 0 | 1 | 0 | 0 | 0 | 1 | 0 | 2440 | |||||||||
投资匡算(万元) | 9890 注:表中车辆因型号、参数不同价格有差别。 |
附件5
临沧市“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补建规划表
县区 | 合计 | 市政管网通达道路 补建计划 | 老旧小区改造补建计划 | 古城古镇和特色小镇 补建计划 | 工业园区补建计划 | 扶贫搬迁易地安置点 补建计划 | |||||||||||||||||||||||||
总数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总数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总数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总数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总数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临翔 | 153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39 | 9 | 7 | 8 | 7 | 8 | 8 | 1 | 2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0 | 6 | 2 | 2 | 2 | 0 | 0 |
云县 | 147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34 | 4 | 8 | 7 | 8 | 7 | 7 | 1 | 2 | 2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6 | 2 | 2 | 2 | 0 | 0 |
凤庆 | 147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34 | 4 | 7 | 8 | 7 | 8 | 7 | 1 | 2 | 2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6 | 1 | 2 | 1 | 2 | 0 |
永德 | 112 | 75 | 15 | 15 | 15 | 15 | 15 | 24 | 4 | 5 | 5 | 5 | 5 | 7 | 1 | 2 | 2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6 | 1 | 3 | 1 | 1 | 0 |
镇康 | 111 | 75 | 15 | 15 | 15 | 15 | 15 | 24 | 4 | 5 | 5 | 5 | 5 | 7 | 1 | 2 | 2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5 | 1 | 3 | 1 | 0 | 0 |
沧源 | 112 | 75 | 15 | 15 | 15 | 15 | 15 | 24 | 4 | 5 | 5 | 5 | 5 | 8 | 1 | 2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0 | 5 | 1 | 3 | 1 | 0 | 0 |
耿马 | 148 | 100 | 20 | 20 | 20 | 20 | 20 | 34 | 4 | 8 | 7 | 8 | 7 | 8 | 1 | 2 | 2 | 2 | 1 | 0 | 0 | 0 | 0 | 0 | 0 | 6 | 1 | 2 | 1 | 2 | 0 |
双江 | 112 | 75 | 15 | 15 | 15 | 15 | 15 | 24 | 4 | 5 | 5 | 5 | 5 | 8 | 0 | 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5 | 1 | 3 | 1 | 0 | 0 |
共计 | 1042 | 700 | 140 | 140 | 140 | 140 | 140 | 237 | 37 | 50 | 50 | 50 | 50 | 60 | 7 | 22 | 14 | 10 | 7 | 0 | 0 | 0 | 0 | 0 | 0 | 45 | 10 | 20 | 10 | 5 | 0 |
附件6
年度 | 县、区 | 全市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单位:件) | ||||||||||||
基本防护装备 | 特种防护装备 | 灭火器材 | 侦检器材 | 警戒器材 | 洗消器材 | 灭火药剂 | 水域救援装备 | 地质灾害救援装备 | 维稳器材 | 营地物资 | 防疫物资 | 投资匡算 (万元) | ||
2021 | 特勤 | 56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0 | 0 | 0 | 0 | 75 |
临翔 | 191 | 5 | 100 | 50 | 0 | 0 | 0 | 0 | 0 | 0 | 20 | 0 | 80 | |
云县 | 800 | 5 | 2 | 10 | 0 | 0 | 0 | 0 | 30 | 0 | 10 | 1000 | 120 | |
凤庆 | 371 | 18 | 2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200 | 48 | |
永德 | 168 | 10 | 50 | 1 | 1 | 1 | 1 | 0 | 0 | 0 | 0 | 1000 | 50 | |
镇康 | 520 | 5 | 2 | 11 | 0 | 1 | 5 | 0 | 0 | 0 | 2 | 0 | 68 | |
沧源 | 145 | 17 | 0 | 1 | 0 | 4 | 0 | 0 | 3 | 0 | 0 | 0 | 31.2 | |
耿马 | 353 | 29 | 0 | 0 | 0 | 0 | 0 | 0 | 4 | 0 | 0 | 0 | 51 | |
双江 | 395 | 40 | 100 | 5 | 30 | 0 | 4 | 20 | 0 | 0 | 0 | 4 | 55 | |
临沧市本级 | 1598 | 673 | 4140 | 11 | 36 | 4 | 20 | 40 | 800 | 140 | 1943 | 4500 | 600 | |
合计 | 5101 | 802 | 4419 | 89 | 67 | 10 | 30 | 60 | 1037 | 140 | 1975 | 7704 | 1178.2 | |
2022 | 特勤 | 0 | 0 | 0 | 0 | 0 | 0 | 0 | 300 | 200 | 0 | 0 | 0 | 80 |
临翔 | 0 | 100 | 0 | 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云县 | 100 | 2 | 150 | 8 | 30 | 5 | 8 | 20 | 70 | 10 | 30 | 500 | 100 | |
凤庆 | 160 | 56 | 60 | 5 | 5 | 0 | 2 | 0 | 1 | 28 | 30 | 0 | 60 | |
永德 | 100 | 10 | 50 | 0 | 0 | 0 | 5 | 0 | 2 | 0 | 0 | 0 | 100 | |
镇康 | 300 | 0 | 10 | 13 | 0 | 5 | 0 | 6 | 0 | 0 | 0 | 0 | 123 | |
沧源 | 0 | 6 | 20 | 4 | 0 | 5 | 5 | 0 | 30 | 0 | 0 | 0 | 40 | |
耿马 | 354 | 52 | 37 | 3 | 10 | 50 | 2 | 2 | 7 | 0 | 2 | 0 | 58 | |
双江 | 300 | 50 | 120 | 0 | 30 | 0 | 4 | 25 | 0 | 0 | 1 | 3 | 60 | |
临沧市本级 | 320 | 300 | 2200 | 5 | 36 | 15 | 30 | 40 | 800 | 0 | 0 | 1000 | 400 | |
合计 | 1634 | 576 | 2647 | 68 | 111 | 80 | 56 | 393 | 1110 | 38 | 63 | 1503 | 1121 | |
2023 | 特勤 | 0 | 50 | 0 | 0 | 10 | 0 | 0 | 0 | 200 | 0 | 0 | 0 | 52 |
临翔 | 0 | 2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云县 | 100 | 50 | 50 | 20 | 70 | 10 | 5 | 10 | 10 | 30 | 100 | 1000 | 130 | |
凤庆 | 70 | 28 | 75 | 3 | 0 | 2 | 2 | 0 | 0 | 27 | 0 | 0 | 52 | |
永德 | 150 | 5 | 0 | 0 | 0 | 0 | 0 | 3 | 2 | 2 | 0 | 0 | 150 | |
镇康 | 0 | 71 | 16 | 0 | 2 | 2 | 3 | 13 | 3 | 71 | 16 | 0 | 68.3 | |
沧源 | 80 | 5 | 30 | 2 | 20 | 5 | 4 | 0 | 3 | 20 | 0 | 0 | 70 | |
耿马 | 282 | 37 | 40 | 26 | 60 | 10 | 10 | 10 | 7 | 3 | 0 | 0 | 87 | |
双江 | 320 | 50 | 120 | 0 | 35 | 0 | 4 | 30 | 0 | 1 | 0 | 3 | 65 | |
临沧市本级 | 320 | 300 | 1000 | 0 | 0 | 15 | 30 | 0 | 1000 | 28 | 500 | 2500 | 300 | |
合计 | 1322 | 796 | 1331 | 51 | 197 | 44 | 58 | 66 | 1225 | 182 | 616 | 3503 | 1074.3 | |
2024 | 特勤 | 500 | 0 | 0 | 5 | 0 | 10 | 0 | 0 | 200 | 0 | 0 | 0 | 90 |
临翔 | 0 | 0 | 3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云县 | 800 | 20 | 300 | 10 | 30 | 10 | 0 | 20 | 100 | 10 | 200 | 500 | 140 | |
凤庆 | 60 | 20 | 45 | 2 | 10 | 0 | 0 | 0 | 1 | 0 | 0 | 0 | 60 | |
永德 | 80 | 3 | 30 | 0 | 0 | 3 | 1 | 1 | 0 | 0 | 0 | 0 | 80 | |
镇康 | 20 | 57 | 14 | 6 | 0 | 0 | 0 | 0 | 4 | 13 | 20 | 57 | 54.6 | |
沧源 | 30 | 15 | 60 | 0 | 0 | 5 | 0 | 20 | 0 | 0 | 20 | 0 | 80 | |
耿马 | 190 | 55 | 60 | 20 | 10 | 10 | 15 | 17 | 4 | 0 | 0 | 0 | 66 | |
双江 | 400 | 60 | 150 | 3 | 30 | 1 | 4 | 25 | 0 | 0 | 0 | 3 | 60 | |
临沧市本级 | 320 | 200 | 1000 | 3 | 36 | 0 | 30 | 28 | 1000 | 0 | 0 | 1000 | 360 | |
合计 | 2400 | 430 | 1959 | 49 | 116 | 39 | 50 | 111 | 1309 | 23 | 240 | 1560 | 1090.6 |
年度 | 县区 | 全市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单位:件) | ||||||||||||
基本防护装备 | 特种防护装备 | 灭火器材 | 侦检器材 | 警戒器材 | 洗消器材 | 灭火药剂 | 水域救援装备 | 地质灾害救援装备 | 维稳器材 | 营地物资 | 防疫物资 | 投资匡算 (万元) | ||
2025 | 特勤 | 0 | 0 | 0 | 0 | 50 | 0 | 0 | 0 | 300 | 0 | 0 | 0 | 55 |
临翔 | 3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00 | |
云县 | 100 | 20 | 200 | 10 | 20 | 30 | 10 | 70 | 80 | 3 | 20 | 1500 | 110 | |
凤庆 | 50 | 20 | 41 | 2 | 10 | 1 | 1 | 0 | 2 | 0 | 0 | 0 | 48 | |
永德 | 60 | 80 | 0 | 0 | 2 | 2 | 0 | 0 | 0 | 3 | 0 | 0 | 120 | |
镇康 | 0 | 0 | 4 | 5 | 0 | 15 | 5 | 5 | 3 | 0 | 7 | 0 | 109.5 | |
沧源 | 50 | 30 | 40 | 2 | 0 | 6 | 10 | 12 | 20 | 20 | 0 | 0 | 85 | |
耿马 | 210 | 50 | 15 | 16 | 10 | 10 | 20 | 13 | 3 | 3 | 1 | 0 | 83 | |
双江 | 500 | 50 | 120 | 6 | 50 | 1 | 4 | 50 | 0 | 0 | 2 | 3 | 70 | |
临沧市本级 | 320 | 200 | 500 | 3 | 0 | 0 | 30 | 0 | 800 | 10 | 100 | 1000 | 200 | |
合计 | 1590 | 450 | 920 | 44 | 142 | 65 | 80 | 150 | 1208 | 39 | 130 | 2503 | 980.5 | |
投资匡算(万元) | 54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