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将凤庆县大寺乡河顺村大沟水古茶园等179个古茶园、凤庆县大寺乡岔河村河边组小洼子594号古茶树等991株古茶树列为全市第二批栽培古茶树资源挂牌保护对象。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好古茶树资源挂牌保护工作。
附件1:临沧市第二批栽培古茶园认定名录
附件2:临沧市第二批栽培古茶树认定名录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