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jglj/2024-00046
发布机构: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10

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至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33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6.5%。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

(一)从行业看: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22起、死亡2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7起、8人,分别上升46.7%、47.1%;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75.0%;工程机械租赁维修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电力施工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

(二)从地区看:耿马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40.0%、33.3%;镇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1起、3人,分别上升25.0%、75.0%;临翔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66.7%;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50.0%、42.9%;永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25.0%、40.0%;沧源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50.0%;双江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凤庆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0%。

(三)从时间看:第一季度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12人,其中1月份4起、4人,2月份2起、2人,3月份5起5人;第二季度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其中4月份3起、3人,5月份1起、2人,6月份2起、2人;第三季度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4人,其中7月份2起、5人,8月份3起、3人,9月份5起6人。

临沧市2024年1—3季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
县区事故起数同比死亡人数同比行业领域
+,-+,-,%+,-+,-,%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维修电力施工领域火灾
起数人数起数人数起数人数起数人数起数人数
临翔区5266.75266.755







云 县3-3-50.04-3-42.934







凤庆县1-1-50.01-1-50.011







永德县3-1-25.03-2-40.033







镇康县5125.07375.033

11

13
耿马县7240.08233.345

1122

沧源县沧源县县2003150.01211





双江县20020022







合 计28003326.5222511222213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安全形势严峻。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6%、死亡人数上升3.2%,与全省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发生镇康“7·21”较大火灾事故,打破全市连续25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良好形势,全市第四季度安全防控压力大。

(二)事故增速快。7至9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4人,特别是耿马增加了4起、5人,镇康县增加3起、5人,充分暴露出相关县(区)防控差距较大。

(三)事故集中多发。临翔区、镇康县、耿马县3个县(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耿马县9月10日、9月22日,镇康县9月18日、9月29日在15日之内连续发生亡人事故。

(四)交通事故占比高。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33人,道路交通事故占22起、2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7起、8人,分别上升46.7%、47.1%,分别占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78.6%和75.8%,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事故录入不及时。全市共录入生产安全事故28起,超24小时录入的有15起,超7天录入的有9起,其中道路交通领域超24小时录入的有8起,超7天录入的有8起。临翔区超7天录入1起、云县超7天录入1起、凤庆县超7天录入1起、永德县超7天录入1起、镇康县超7天录入2起、耿马县超7天录入2起、双江县超7天录入1起。

三、下步工作建议

当前,临近岁末,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繁忙时期,且秋冬季节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剧增,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区)、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认真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全力严控事故总量。第四季度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事故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坚决压减交通事故。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源头监管、路面管控、部门联动,严格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扎实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三)深入推进三年行动。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调度、提醒晾晒、通报约谈、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紧盯阶段重点目标任务,紧盯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数据填报、挂图作战等工作,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查检查,进行全方位指导,切实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到县(区)、落实到行业、落实到企业。

(四)持续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要针对矿山、燃气、建筑业、消防、工贸和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紧盯死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充分发挥部门、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管控,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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