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163号)要求,现将临沧市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具体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关于编报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严格落实地方建设资金,严格防范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除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外,切实落实地方建设资金,确保项目投资及时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及交纳租金等费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转发下达
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发下达工作,对转下达项目要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将转发下达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备案,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录入项目信息。建设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能够及时开工建设。
三、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具体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准确上报、填报项目进度数据和信息,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县人民政府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实施效果负总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切实做好属地内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查和监督问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卫生健康委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行业监管责任,并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部门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县发展改革局于每月6日前要安排专人将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按月调度。
县发展改革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当地统计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计划项目全部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项目纳入统计库后形成的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要及时在重大项目库备注栏中标注,并及时更新统计库相关信息,确保统计库与重大项目库中项目执行进度同步。
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对计划项目实施在线监测,项目监测情况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奖惩机制
对于项目不能按期开工、进度严重滞后或因数据填报工作疏忽导致不良影响的,省、市发展改革委将采取通报、约谈、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调整投资计划、暂停安排本地区、本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同时,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成效明显的地区及单位,在申报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将给予优先安排和额度倾斜。
六、绩效目标
县发展改革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具体专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提升陆路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加强项目调度建设,同步做好以投资带动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切实发挥投资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县级疾控中心要加强检测实验室建设和相关设备配备加快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满足新形势下有效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起到疫情监测预警、检测检验前沿哨点作用。
县级医院要加强与省内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组建医联体、医共体,短时间内提高医疗水平,尽快形成边境一线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新增合力。
七、其他要求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 合同管理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
县发展改革局在按规定时限转下达投资计划时,要同步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将此次下达的项目信息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项目的所有信息认真审核,对录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承担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审核项目的预计开工、竣工时间,合理安排工期;要严格审核把关,不得擅自缩减项目总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不超总投资80%。
附件1.临沧市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临沧市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附件【临发改社发【2022】109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