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大会精神,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着力解决我县国有企业存在的经营状况不佳、债务风险大、党的建设虚化等突出问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促进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临沧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管理、发展、脱困、改革等方面突出的问题,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着力推动国有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完善、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二)主要目标。力争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总体实现扭亏为盈。到2025年,县属国有企业总体发展质量明显提升,镇康县国有投资运营公司主体信用力争达A+。总体实现:
——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在粮食、文化等关键领域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城乡服务等重要行业控制力明显增强,现代农产品加工、文旅康养重点产业带动力更加凸显。
——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运行更加高效,市场化用工、竞争、激励、经营等机制更加健全,主业管理、战略管理、内控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体系建立和执行更加完善到位,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的治理更加规范有力。
——创新发展动力更强。创新组织体系、管理制度、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创新动能显著增强,产业全面升级。
——重大风险防范更加牢固。债务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投资风险防控更加到位,合规风险防控更加严密。
——国资监管效能更高。监管职责边界更加清晰,监管手段更加丰富,考核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协同监督机制更加高效,专业化、法治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大幅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更加严实,党的全面领导作用有效发挥。
二、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
(三)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厘清决策主体权限、明确决策事项边界,理顺决策程序,实现权限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细化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善党组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和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推进落实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以权利归位,促进责任到位。完善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与业绩考核有效结合,强化董事会和董事评价管理。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展外部董事来源渠道,调整充实外部董事人才库,配强外部董事,强化外部董事履职管理,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制定县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推动企业健全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及清单,确保授权科学合理有效,为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公司章程管理,严格选派和管理董事,落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章程制定、修改、审核、批准程序,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战略管控。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完善战略研究、制定、实施、评价、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强化企业主业管理,建立主业动态调整机制,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按照每户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业的要求,适时动态核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推动企业突出实业、聚焦主业、做精一业。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管控体系,加强对下属企业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施穿透式监管。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公司与下属企业财务共享和业财一体化,推动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融合,增强公司管控能力,为作出战略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
(五)深化管理对标。持续开展县属企业“对标找差距、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紧盯制约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层级、不同管理类型,合理选定国际、国内先进管理的对标企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整改提升任务。
三、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六)推动整合重组。抓住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以及云南省“3815”战略,在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文旅康养、数字经济、现代物流、进出口贸易、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深入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稳妥推进县属企业与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有序战略合作,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领域持续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支持县属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业务重组、股权合作、产权划转、资产置换等方式,深入推进县属企业内部的重组整合,将资源向优势主业集中。进一步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着力解决产权和管理不统一的问题。
(七)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国有企业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围绕客户需求,补齐短板,升级传统产业,加快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中高端领域,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向高附加值拓展延伸,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在现代农产品加工、城市服务、现代物流、绿色能源等领域和行业率先突破,巩固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控制力。鼓励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关键产品市场技术为支撑,引进先进的商业模式、产业资本、产业技术,巩固和延伸产业链。推动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履行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加快由平台化向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在完善管控模式、培养核心业务、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八)推进瘦身健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原则,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产权等级和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2级以内,县属企业法人户数保持1户。把握内外部形势变化,结合经营性国有资产现状调查和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梳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加快清退处置和盘活存量土地、房产等资产,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全面完成处置治理任务。
四、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动能
(九)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深化落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健全符合科研创新特点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对科技创新核心骨干人员发放的激励收入实行工资总额单列管理,不纳入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及团队,探索实行年薪制,视其创新成果,其薪酬可以高于企业高管,加大薪酬激励力度,企业现有工资总额难以满足薪酬激励需要的,可按照不超过正常工资总额的5%,设立专门项目据实核算,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鼓励企业探索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稳妥推进创新领域跟投试点工作,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新工作机制。
(十)实施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县属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专精特新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争县属企业研发经费实现稳步增长。支持企业结合自身产品开发需要,积极组建或参与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国有企业瞄准本行业、本领域领先水平,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取得重大研发成果,形成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一)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应用,加速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探索“本地国资企业+国有一流信息技术企业+N”的建设模式,加快“城市大脑”项目建设。利用新一代通讯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鼓励加工业企业建设自动化工厂,打造现代化智能加工样板。建筑、工程设计等领域企业实现数字技术与工程建设深度融合,打造数字工程样板。公共服务企业实现城市管网、供水网络、商品供销等智能化,打造智慧城市服务样板。
五、深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
(十二)强化管理人员市场意识。改变行政化管理思维和方式,强化资本纽带关系,适时动态调整县属企业机构设置,防止“总部机关化”,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持续深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契约文本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考核结果和契约约定,强化刚性兑现薪酬和岗位退出,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多劳多得、奖勤罚怠。常态化推进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完善相关制度,打破“铁交椅”,明确岗位、条件、标准,严格考核兑现,严格退出管理,形成鼓励多劳多得、常态竞争、有为才有位、不养闲人懒人庸人的浓厚氛围。支持鼓励调整和退出的管理人员,通过再学习、再教育、再奋斗,重回管理岗。健全完善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需求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持续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用工机制,打破“铁饭碗”。开展市场化意识提升行动,加快形成市场调研、项目考察、案例讨论、学习培训、成果交流等工作机制。
(十三)完善薪酬绩效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县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等次形成阶梯式薪酬差距,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负责人薪酬在分配系数和绩效年薪总额上实行双重压降,合理拉开薪酬差距。健全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挂钩机制,工资总额更多向劳动生产率高的单元、生产一线和技术研发团队倾斜。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依据的收入分配机制,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科学确定岗位薪酬固浮比,分类确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考核指标,全面实现全员绩效考核,按照考核,上不封顶,不以班子成员的薪酬为盖板,刚性兑现,强化绩效考核和激励水平“双对标”,实现收入能增能减,破除“平均主义”、“高水平大锅饭”。稳步提高中长期激励的覆盖面、灵活性和匹配度,使政策更多惠及骨干人员。鼓励国有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核心人才,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十四)激发混改企业发展活力。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稳妥深化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管,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深入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精准化管控的有效形式,推动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审核、规范流程、公开透明,严格资产评估,明确定价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二级公司对所出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进行梳理评估和探索。
六、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重大风险
(十五)严控债务风险。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重点关注经营性现金流安全,针对问题健全完善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实施重点项目监控制度,持续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分类管控,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挂牌督战,推动债务优化,实现良性运营。国有企业对规模大、还款时间短和统贷统还债务实施“一债一策”管理,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高息债务置换,降低融资成本。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加大重点项目融资推介,全力争取更多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支持,协调各商业银行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做好对国有企业融资方案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严禁违法违规举债。积极动员各金融机构购参与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拓展国有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十六)严控投资风险。引导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超规模举债投资,审慎开展重资产投资,认真分析投资回报和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围绕改善整体现金流状况、提升经营性净现金流规范投资活动。适时修订县属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事前严把投资计划审核关,重点审核投资资金来源、投资收益、项目现金流,从源头遏制投资风险;事中重点关注投资项目进度、资金保障,及时整改纠偏;事后强化投资项目后评价,对违规投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理,形成监督闭环。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审慎开展境外投资,加强境外企业综合治理,推动企业完善境外人员管理、关键岗位监督、企业财务管理等制度,实现政治、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全覆盖。
(十七)严控合规风险。制定县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落实法律顾问担任首席合规官的要求,充分发挥合规管理“三道防线”作用。建立完善以合规管理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合规指南、操作手册等为主体的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将合法合规性审查深度嵌入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各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经营管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测预警,强化合规风险防控。
七、着力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十八)配齐配强国资监管队伍。国资监管机构要根据授权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职责。健全国资监管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国资监管队伍,推动国资国企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有效运行。畅通县属国有企业与国资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人才挂(任)职渠道,不断提升企业治理和国资监管效能。
(十九)优化监管手段。适时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机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确保管理的不缺位、不越位。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立改废释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境外国有资产以及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业务监督。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更加注重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将股东意志转化为企业治理。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选派国有股东代表制度,切实维护国有股东合法权益,防止“国控民营”、“名控实参”、“只投不管”。
(二十)改进考核体系。统筹管资本要求,改进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县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统筹考虑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突出净利润、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两利四率”指标考核,对标同行业水平,考核得分同企业经营效果紧密挂钩。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县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与企业经营效果匹配度。
(二十一)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完善信息共享、工作交流、线索移交、联动办案工作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取消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由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将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企业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加大对经营业绩造假、基础统计数据不实的追责问责力度。
八、加强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完善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蹲点调研,建立领导班子精准配备模型,牢固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业绩、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培养选拔任用长期在企业发展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干部,优先选拔任用在推动企业发展中思路清晰、勇于担当、措施有力,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干部,选好配强配齐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正职领导。优化企业领导班子结构,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培养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具有较强改革创新能力、把握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能力、经营管理决策能力、防范化解市场风险能力,特别是在市场开拓前沿、经营困难企业有突出业绩的领导人员,逐步实现领导班子中主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市场经营、资本运作等专业背景人员比例不低于50%,老、中、青结合,梯次搭配,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作用。选准、育强、用活优秀年轻干部,确保从公司总部到二级企业,每一层级都掌握一定数量、熟悉不同专业领域的优秀年轻干部。拓宽视野选人用人,引进一批有政治素养、战略眼光、专业水平,熟悉投融资、现代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十三)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开展卓越企业家培养行动,围绕企业主业,每年选派几名优秀中层管理人员到全国、全省行业领军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学习锻炼;每年安排一名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赴知名高等院校或国内一流企业进行专业培训。推动企业领导人员跨地区、跨部门、跨条块交流,重点加大“一把手”交流力度。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企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设高水平产业人才队伍。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党组织换届集中补充一批、动态调整选拔一批、市场化选聘一批。落实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度,支持和鼓励二级企业扩大市场化选聘范围和数量,以更大力度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模式。
(二十四)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家教育培养、管理服务、正向激励等方面探索更为市场化的方式。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调整,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合规免责清单,对经营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失误和偏差,审视其发生背景、工作依据、决策过程、动机取向、客观结果,做到尽职合规免责、应容则容、应免则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充分调动县属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容错纠错、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九、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二十五)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将党的二十大对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切实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实行一级公司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推进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一肩挑”。进一步完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补齐党建工作短板。
(二十六)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深入落实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找准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切入口、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推动党的组织活动与企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优化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把促进生产经营、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突出考精考准考实考好,考核结果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以党建责任制考核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同频共振、共同提升。
(二十七)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责任。健全企业党组织纪检委员,持续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深入开展“清廉国企”建设,持续推进制度执行、腐败治理、企业综合治理和经营投资损失调查处理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大“四风”问题纠治力度。强化标本兼治,继续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企业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从严考核问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落地见效。
十、保障措施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属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二十九)完善支持政策。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国企改革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大力协调解决本方案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共性政策难题,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及时研究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加强对企业投资发展战略、产业创新、管理创新等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强化督查考核。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抽查,以引导为主,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以评促改,以评促推,强化结果运用。将改革发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督察范围,并将其纳入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按规定建立企业家激励表彰制度,加大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宣传力度,形成尊重企业家、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媒体和多种媒介,加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舆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附件:镇康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