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创业人员向县级(或州市)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申请。
②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③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④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⑤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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