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31 08:44 信息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浏览次数:

云南艺术基金是旨在繁荣云南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具有云南特色的文艺精品,培养艺术人才,推进云南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专项财政资金。

一、指导思想

云南艺术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云南文化强省建设,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申报主体

云南艺术基金的申报主体为在云南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在云南省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个人。申报主体须符合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各类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

三、项目资助类别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二)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三)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四)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四、申报时间

从 2022年10月27日起开始申报,至11月10日截止接收申报材料。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认真阅读各类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在云南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czt.yn.gov.cn/ygyc)或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dct.yn.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主体所在单位为责任单位,需明确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主体的项目材料,按项目类别填写《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审核盖章后与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统一报送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单独直接报送的项目申报。

(三)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申报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四)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六、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12楼

联系电话:0871-63161823,0871-631292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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