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文旅项目、新创作旅游演艺、重大文旅项目、旅游商品研发等一波文旅奖补来袭
创新文旅项目策划财政奖补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在全省遴选50个2022年实施的创意水平高、市场反响好的文旅项目,省财政按其策划方案实际投入经费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30万元”。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开展低碳、零碳旅游产品和模式创新的项目;打造文化旅游超级IP,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数字艺术、文创产品等产业形态,推动文旅IP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项目;亲子游产品开发,积极打造“博物研学”等特色研学基地和研学营地的项目;旅游及有关企业针对游客需求进行“消费链”整合,优化游客在滇“全程体验”的项目;科技赋能旅游项目开发和升级,鼓励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机甲装置等新技术增强旅游体验的项目;自驾游配套设施等建设,适应客户结构变化的项目。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业主,对照实施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下载《创新文旅项目策划财政奖补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报送申报材料。
新创作旅游演艺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补
根据《关于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加快推进产业优先升级”第二十二款“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其中“对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的,视情况给予奖励”。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对全省优选20台节目,每台给予30万元奖补。
申报范围:2022年新创作并面向游客驻场演出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综合舞台艺术、红色旅游剧目等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2022年内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相关奖补政策的企业,不重复奖补。
申报主体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官网注册、下载并按要求填报《云南省新创作旅游演艺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补资金申报表》。申报材料附件包括《云南省新创作旅游演艺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补资金申报表》纸质件1式7份,在指定位置加盖鲜章。提供完整的演出视频,视频文件格式应为 MOV、AVI、FLV或MP4。申报表电子版和演出视频拷贝在U盘,随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并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重大文旅项目投资财政奖补
依据《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促进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第十三款“加大文旅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其中“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省财政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申报范围:在云南省内已开工投建,2022年度实际支付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2亿元),并且纳入全省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文旅项目。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截止2022年11月20日前对照实施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注册、提交《重大文旅项目投资财政奖补申报表》(见附件1)及所有佐证材料。同时,向所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录入的申报内容必须一致。申报时禁止多个项目合并申报,需根据立项批复文件明确的项目逐个申报。
旅游商品研发设计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稳增长措施》第五条“加快推进产业优先升级”第二十二款“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其中“对2022年新开发具有云南特色文化元素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旅游商品的,给予一次性研发设计20万元补助”。
申报范围:针对旅游者设计、开发,面向旅游市场销售,能够充分体现云南省资源禀赋及文化特色,具有文化性、工艺性、观赏性、实用性、市场性,兼具品牌影响力的实体旅游商品。其类别为旅游工艺品类、旅游特色食品饮品类、旅游特色服饰类、旅游陶瓷类、旅游竹木品类、旅游纪念品类、旅游生物资源类、其他旅游伴手礼类等8类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1月20日前对照实施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下载填报并上传《旅游商品研发设计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