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基金项目资金以繁荣云南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具有云南特色的文艺精品,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为目标,推动云南艺术繁荣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相统一,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参与并服务云南文化强省建设,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项目资助类别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二)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三)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四)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符合2023年度云南艺术基金项目资金各类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从2023年7月10日起开始申报,至8月15日截止申报。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认真阅读各类别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申报项目涉及市场主体的,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czt.yn.gov.cn/ygyc)平台进行全过程网上公开办理;申报项目不涉及市场主体的,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dct.yn.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项目资金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主体所在单位为责任单位,须明确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主体的项目材料,按项目类别填写《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
(三)项目责任单位于8月15日之前汇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附件大小不超过10M)。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于9月5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和拷贝到U盘的完整电子文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项目组单独报送。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申报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五)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使用。
六、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07号省文化和旅游厅东风西路办公区8楼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张瑞婕0871-63129238
黄晓静0871-63161823
云南艺术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