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一、优惠范围。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鼓励其它停车设施(场、库、泊位)结合实际,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给予优惠。
二、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准确甄别本行政区域内应实行优惠政策的停车设施,指导监督各符合优惠范围的停车设施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停车设施醒目位置公示优惠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优惠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