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23 16: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临沧供电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

  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9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临沧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实施。

  二、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降低电价政策的宣传,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低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三、电网企业要持续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多渠道、多形式,积极主动告知电力用户相关电价政策和业务申请办理流程,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2020年3月2日

  

  

  

  

  

  

  

  

  

  

  

  

  抄送: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印发

云发改价格〔2020〕19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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