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技能临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技能临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快培养适应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技能人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和《临沧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改革创新、高端引领原则,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以培育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重点,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建机制、增活力,补齐技能人才发展短板,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技能人才发展诸要素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解决好技能人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系统谋划、优化政策、整体推进、齐抓共促。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临沧现场会议精神,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创新议程示范区”建设技能人才需求开展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努力使技能人才供给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临沧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3.坚持改革创新、精准施策。聚焦制约技能人才工作的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措施体系,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推行职业培训全覆盖,加强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从根本上推动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4.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聚焦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绿色能源、数字经济、旅游、康养休闲等产业集群培育,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激励保障,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大力实施“技能临沧”行动,以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累计15万人次以上,临沧技师学院新增招生6000人以上,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56万人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十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1.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15万人次以上。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面向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等劳动者开展大规模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适应市场需求,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以“临沧茶师”“临沧家政”技能培训品牌为重点,开展品牌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实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培训,培训不低于2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2.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9万人次以上。强化农村各类人群教育培训,加强农业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和社会服务型人才培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增加收入为目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整合涉农培训资源,每年组织不少于1.6万名农村群众到县级以上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进行职业化脱产化“证书式”培训,帮助对接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岗位,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职业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
3.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2万人次以上,其中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少于5000人。紧盯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服务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托相关企业、技师学院、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工种)培训,强化康养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4.实施“生态卫士计划”培训一批。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我市涉林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我市生态护林员、涉林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林农大户、林草产业专业合作社分期分批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林业产业等技能提升培训。到2025年,培训5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实施“云品工匠计划”培训一批。紧盯我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战略,面向云花、云菜、云药、云果、云茶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产企业,深入开展绿色食品种植、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做好“绿色食品”的深加工提升型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到2025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实施“马兰花计划”培训一批。紧盯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创业培训。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原则,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培育一批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2025年,创业培训达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7.实施“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培训一批。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加快推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端职业培训项目。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和权益保护行动,提升毕业生职业发展能力。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5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8.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培养一批。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支持校企双方采取菜单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培养技能人才。到2025年,累计培养4000名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9.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壮大计划”培养一批。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聚力打造“三张牌”,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坚持高端引领、以用为本、创新驱动、整体推动,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基础研究、重点科研、企业工艺改造、产品研发中心等项目,增强人才链与产业链契合度。鼓励高技能人才专利创新。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56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培养一批。深入实施万人计划首席技师、“沧江名匠”,选拔一批社会公认、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发挥他们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力争培养选拔4名左右首席技师和4名左右“沧江名匠”,培育10名以上乡村振兴高端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
(二)实施“五个一千”人才专项培养工程
11.培养一千名以上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市直各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
12.培养一千名以上文化旅游人才。聚焦临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强文化旅游人才培养。依托职业学校、技师院校和旅游企业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人才培养。支持开展文旅创业项目,培养实践服务型人才。以文旅行业企业、旅游景区、旅游景点员工为培训对象,开展导游、讲解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民族歌舞表演、旅店服务员、农家菜制作等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培养一千名以上经营管理人才。依托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对刚创业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创业培训,开展创业辅导。对中小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层面开展高级研修班培训,每年选送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采取分期集中授课,满足参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学习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4.培养一千名以上数字化人才。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领域发展机遇,着力培养数字产品研发、先进制造、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营销等方面的数字化人才。与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数字化企业、国内高校联合,面向高校学生、技师学院学生开展计算机编程、数据分析等“青年高端”技能培训。面向互联网创业者、公司白领、网络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开展用户体验设计、数字平台运营、动画制作、计算机软件测试培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培养一千名以上电子商务人才。聚焦新一轮互联网经济发展机遇,挖掘创业创新潜力,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以创新带动创业,切实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乡村电子商务等培训。通过搭平台、育主体、抓试点、拓市场等举措,加强校企合作,重点扶持依托“互联网+”“短视频平台”实现创业的“网红达人”“直播带货高手”等新业态创业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三)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四个载体建设”
16.推进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到2025年,努力争取实施临沧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以及凤庆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全面提升培训能力。积极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争取建设1个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争取申报1个省级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努力争取1个“工匠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临沧技师学院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努力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推进职业培训数字化建设。聚焦“数字临沧”建设,提升职业培训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低收入劳动者技能培训需求掌上办、网上办。利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加强线上培训和监管。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电子培训卷应用,依托电子社会保障卡发放,构建劳动者免垫付和实名便捷享受职业培训服务的载体,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8.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计划。支持临沧技师学院建成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积极争取临沧技师学院孟定分院建设项目,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将临沧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鼓励临沧技师学院在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校企联合招生,支持学校与行业商(协)会合作,实施“双元育人”,深化“厂中校、校中厂”建设。鼓励学校、教师为社会提供服务并获得相应报酬,允许临沧技师学院和各职业学校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认定所取得的报酬收益,作为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分配。支持临沧技师学院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办学,健全招生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办学规模。到2025年,临沧技师学院新增招生6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9.推进临沧技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围绕临沧技师学院专业建设,制定教师培训、进修计划,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技能操作水平,到2025年,培训师资100人次以上。分级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等双师型人才队伍。积极推荐临沧技师学院、各职业学校教师参与云南省教学名师认定。支持临沧技师学院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临沧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所需条件可设置为专科毕业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临沧技师学院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健全技能人才“四个评价激励机制”
20.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结合我市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分行业、分区域布局,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到2025年,推荐不少于2家社会评价机构、3家企业参与全省评价组织遴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健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在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能人才发展贯通的基础上,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过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贡献、建立绿色通道等方式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鼓励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健全技能人才成长机制。重视在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和评选劳动模范,积极推荐技能人才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中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励高技能人才走进校园。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技能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23.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优先推荐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和“兴滇人才奖”“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等荣誉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积极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与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入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首席技师的,按规定每年补助10万元工作经费和3万元生活补贴。扎实开展“沧江”系列入才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沧江名匠”,在2年培养期内,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培养经费。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激励办法,对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作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资金、股份或期权等方式给予相应奖励。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职业技能竞赛“三个引领”
24.强化“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引领。积极组织市级选拔赛,向世赛、国赛、省赛推荐我市优秀选手。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每2年举办一届“临沧市职业技能大赛”,对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给予荣誉称号和一定的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
25.强化“技能强市”岗位练兵引领。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导向,采取以工代训、技能竞赛等形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发现优秀技能人才,传播优秀企业文化。聚集我市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在职业技能竞赛中的作用,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劳动竞赛、巾帼建功立业、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6.强化竞赛获奖选手激励引领。对我市选派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在省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基础上由市级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
对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在省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8万元、2万元的基础上由市级再分别给予每人(每个获奖项目组)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5千元。
对我市选派获得其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赛项金、银、铜牌的选手,在省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基础上由市级再分别给予每人(每个获奖项目组)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5千元。不设金、银、铜牌的,可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在省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基础上由市级再分别给予每人(每个获奖项目组)一次性奖励5千元、3千元、2千元。
对我市选派参加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金、银、铜牌的选手,在省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基础上由市级再分别给予每人(每个获奖项目组)一次性奖励5千元、3千元、2千元。
对参加“临沧市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取得第一名的选手,授予“临沧市技术状元”称号,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1万元,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先推荐“云南首席技师”“云岭工匠”“沧江名匠”技能类人才培养专项申报。对决赛取得二、三名的选手,授予“临沧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5千元、3千元。办赛经费从技能临沧行动资金中列支。支持和鼓励各企业、各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奖励措施由举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体育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培训工作统筹,做好培训需求对接,注重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组织化和精准度,将培训与有组织转移就业有效结合。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好“技能创建美好生活”宣传,打造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品牌,组织好“7·15”世界青年技能日等活动,对技能人才楷模和创新举措、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推进“技能临沧”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经费保障,强化资金统筹。市财政要筹集资金对“技能临沧行动”各项工作给予支持。县级政府要加大技能人才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参与的筹资机制。县级政府要加大培训资源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企业应落实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酬金总额8%的政策,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部分不低于60%。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督促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督促“技能临沧行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依法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检查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