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沧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紧紧围绕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领域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等工作要求,确保信贷增速同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实现各项存贷款显著增长。2019年末临沧市辖内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691.66亿元和568.92亿元,余额同比分别增长10.79%和12.79%,增速增量创近三年新高。
一是重点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及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确保信贷高速增长。2019年临沧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放贷430.11亿元,其中全年累计发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贷款61.59亿元。截至2019年末,临沧辖内金融机构高速公路贷款余额82.3亿元,糖业贷款余额18.35亿元,茶叶贷款余额15.19亿元,林业和烟草行业贷款余额5.10亿元,有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民生领域薄弱环节,助推辖区脱贫攻坚。发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和危房贷款余额49.89亿元,发放农村集市、农产品综合市场类贷款余额2.43亿元,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余额6.80亿元,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0.10亿元,为脱贫攻坚及民生领域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有效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2019年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贯彻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落实总行存款准备金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精准滴灌”政策,全年释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约6.44亿元,其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实现辖内农商行释放的4.06亿元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小微企业贷款。通过开展再贷款授信管理和信贷资产质押,2019年累计向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不含展期)再贷款资金4.67亿元,其中发放扶贫再贷款资金3.67亿元,发放支小再贷款资金1亿元。有效支持辖内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通过再贷款资金的发放有效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至2019年12月末,临沧市再贷款余额为5.617亿元,初步测算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1100万元/年。
四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2019年成立临沧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联席会议,规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公约,辖内8家法人金融机构首次发行大额存单3.74亿元,稳步推进辖内金融机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基准运用,2019年四季度全市新增贷款LPR定价占比91.73%,,高于任务目标42个百分点。全市12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年初下降 0.3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