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3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发布日期: 2023-10-09 15:35 信息来源: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3年1至3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6起、死亡29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6人,分别下降31.6%、35.6%,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13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8起、6人,分别下降38.1%、28.6%;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7起、9人,分别下降63.6%、69.2%;有色金属冶炼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0%;非煤矿山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工商贸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0%、200.0%;其他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3起、减少2人,事故起数上升150.0%、死亡人数下降28.6%。烟花爆竹、民航飞行、化工、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县(区)事故情况

1至9月份,临翔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40.0%;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4起、8人,分别下降40.0%、53.33%;凤庆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3%;永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0人,事故起数下降20.0%;镇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100.0%;耿马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37.5%和33.33%;沧源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3人,分别下降50.0%、60.0%;未接报双江自治县生产安全事故(详情见附表)。

临沧市2023年1至3季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

县区

事故起数

同比

死亡人数

同比

行业领域

+,-

+,- %

+,-

+,- %

矿山

建筑施工

工贸

道路

运输

有色

其他行业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临翔区

3

-2

-40.0

3

-2

-40.0



1

1



2

2





云 县

6

-4

-40.0

7

-8

-53.33







6

7





凤庆县

2

-1

-33.33

2

-1

33.33



1

1







1

1

永德县

4

-1

-20.0

5

0

0



1

1



2

3

1

1



镇康县

4

2

100.0

4

2

100.0

1

1



1

1





2

2

耿马县

5

-3

-37.5

6

-3

-33.33





1

2

2

2



2

2

沧源县

2

-2

-50.0

2

-3

-60.0



1

1



1

1





双江县

0

-1

-100.0

0

-1

-100.0













合 计

26

-12

-31.58

29

-16

-35.56

1

1

4

4

2

3

13

15

1

1

5

5

四、1至3季度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

(一)传统行业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虽然道路运输、建筑施工事故均同比去年下降,但依然占全市事故总量的大部分。1至3季度,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13起、死亡15人,分别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50.0%和51.72%,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分别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15.38%和13.79%,2个领域事故共占比65.38%和65.52%。

(二)部分地区事故集中多发。全市6县1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呈双下降,但镇康县2项事故指标双上升;永德县、耿马县、镇康县均有15天之内连续发生亡人事故的情况,永德县2月23日、2月27日连续发生事故,耿马自治县2月28日1天之内发生2起事故,6月3日、6月5日又连续发生2起亡人事故,问题十分突出。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漏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部分企业对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多于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混乱。个别企业依然存在麻痹侥幸心理,隐患排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仍未彻底消除。例如,6月3日、6月5日耿马孟定接连发生事故;云南大理中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9月14日在临翔区发生1起油罐车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伤,涉事的同一家企业9月26日又在双江县勐库镇发生一起油罐车侧翻事故,充分暴露出来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流于形式,未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突出问题。

五、下步工作建议

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预防较大事故发生。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树牢“两个至上”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全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深入开展2023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已明确纳入2023年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聚焦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等隐患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四)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当前,已进入了秋冬交换季节,风干物燥,气候多变,特别是临近岁末,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繁忙时期,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容易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分析事故控制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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