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26.7%、25.0%,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假日及各级两会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详情见附表)。
(一)从行业看: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5起、5人,均下降50.0%;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25.0%、40.0%;有色金属冶炼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2人,均上升100.0%;工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0%、200.0%;其他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0%。烟花爆竹、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从地区看:耿马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0%和200.0%;永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临翔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沧源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33.3%、50.0%;镇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0%;凤庆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0%;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75.0%;未接报双江自治县生产安全事故。
(三)从月份看:1月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50.0%、75.0%;3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持平。
临沧市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 |
县区 | 事故起数 | 同比 | 死亡人数 | 同比 | 行业领域 |
+,- | +,- % | +,- | +,- % | 矿山 | 建筑施工 | 工贸 | 道路运输 | 其他行业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临翔区 | 2 | -1 | -33.3 | 2 | -1 |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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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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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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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 | 1 | -1 | -50.0 | 1 | -1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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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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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县 | 1 | -3 | -75.0 | 1 | -3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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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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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 | 2 | 0 | 0 | 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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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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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 | 1 | 1 | 100.0 | 1 | 1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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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双江县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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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 | 2 | 1 | 100.0 | 3 | 2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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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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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 | 2 | -1 | -33.3 | 2 | -2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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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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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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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 | -4 | -26.7 | 12 | -4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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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3 | 2 | 3 | 5 | 5 | 1 | 1 |
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从事故情况可以看出,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虽然实现“双下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重点行业事故占比高。虽然道路运输、建筑施工事故均同比去年下降,但依然占全市事故总量的大部分。一季度,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分别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45%和42%,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27%和25%,2个领域事故共占比73%和67%。
(二)一段时期事故集中多发。进入2月份以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密集发生,7日内(2月23日至28日)发生5起事故,特别是2月23日和2月28日,均1天发生2起事故。
(三)部分地区防控成效较差。近年来,临翔、云县等事故高发县(区)事故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永德、耿马、镇康、沧源等县事故增长势头明显,镇康县、耿马自治县2项事故指标呈正增长。特别是永德县2月23日、2月27日连续发生事故,耿马自治县2月28日1天之内发生2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影响十分恶劣。
(四)深层次矛盾仍然突出。随着高速公路、水利等重大工程持续推进,以及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新老问题交织,诸多因素叠加,一些传统高风险领域事故开始反弹。例如,3月31日临清高速公路王家寨隧道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打破了临沧市9个月未发生隧道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良好局面;2月23日、28日,工业领域连续发生2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复产复工安全风险突出。
(五)新业态风险逐步显现。在平台经济高速发展,配套监管要求滞后的环境下,责任不明确、措施难落实,网约车、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安全监管面临新的难题。例如1月27日,临沧之行交通运输公司车辆在昆楚大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死1伤,该事故被省安委办作为典型事故通报;2月27日,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永德分公司1辆小型普通客车(定制客运,属网络平台约车),在施崇线发生侧翻,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六)汛期安全风险压力加大。二季度,即将进入汛期,很多行业领域因大风、暴雨、雷电、高温、自然灾害等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虽然一季度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但矿山防淹井、防透水、防坍塌,尾矿库和排土场防垮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水淹、防雷击,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防淹溺,建设工程防淹水、触电、垮塌的任务加重。
三、下步工作建议
当前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第二季度正逢施工黄金期和初汛,有泼水节、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节假日,文娱活动频繁,企业、工地大范围复工复产,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快速恢复,安全风险压力明显加大、问题隐患更为突出。各县(区)、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2·22”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等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临安发﹝2023﹞1号)要求,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化品、非煤矿山、燃气、自建房、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要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标本兼治,加强各领域风险管控,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加强事前问责追责和执法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
(二)持续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市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培训的通知》(临安办字〔2023〕6号)要求,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针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等不同行业特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及作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同步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要围绕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关键薄弱环节,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强化针对直接利害关系人入心入脑的宣传培训,在全市各地、各企业、各项目以及基层一线掀起学习热潮,推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全力抓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当前,泼水节即将到来,并即将迎来“五一”小长假,人流、车流、物流剧增,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人员密集场所日趋活跃,各类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体人流密集,不安全因素增多。受疫情影响以来,全市第一次放开组织泼水节等重要节庆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一失万无”危机感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特别是耿马自治县、双江自治县要严格完善泼水节活动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节庆活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梳理存在的短板弱项,节前必须整改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早部署,在五一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盯死盯牢、抓住不放,确保实现“隐患消除、问题解决、责任落实”。
(四)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监督管理。要未雨绸缪,充分做好备汛工作,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迅速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深化自查自纠,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加强对容易受到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水库、水电站、在建隧道、工地驻地、自建房、生产厂房等隐患排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防静电、防洪、冷却、紧急切断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管理,立行立改,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坚决确保平安度汛。
(五)对标对表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要认真落实《临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第二季度要按照“年度过半、任务过半”和“上半年抓攻坚、下半年补短板”的要求,到6月30日前,争取完成70%以上工作任务,避免出现以往“前松后紧”的被动局面。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市安委会确定的26项任务清单,逐条细化落实措施,将责任压实到部门、压实到企业、压实到人头,坚决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严格抓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全力抓好节假日及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工作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缺岗、脱岗。要切实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准备,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战备状态,时刻做到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了。要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确保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妥善处置,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