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起、16人,分别下降37%、47.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及全国两会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详情见附表)。
(一)从行业看: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8起、8人,均下降53.3%;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6起、8人,分别下降66.7%、72.7%;有色金属冶炼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2人,均上升100.0%;非煤矿山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工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0%;其他领域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3起、减少2人,事故起数上升300%、死亡人数下降33.3%。烟花爆竹、民航飞行、化工、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从地区看:耿马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6.7%和14.29%;永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50%;临翔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沧源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33.3%、50.0%;镇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200.0%;凤庆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66.67%;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5起、10人,分别下降71.43%、83.33%;未接报双江自治县生产安全事故。
(三)从月份看:1月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50.0%、75.0%;3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持平;4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5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50.0%、66.7%;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4起、9人,分别下降57.1%、75.0%。
临沧市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 |
县区 | 事故起数 | 同比 | 死亡人数 | 同比 | 行业领域 |
+,- | +,- % | +,- | +,- % | 矿山 | 建筑施工 | 工贸 | 道路运输 | 其他行业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起数 | 人数 |
临翔区 | 2 | -1 | -33.3 | 2 | -1 | -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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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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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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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 | 1 | -2 | -66.67 | 1 | -2 | -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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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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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县 | 2 | -5 | -71.43 | 2 | -10 | -8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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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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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 | 2 | -2 | -50 | 2 | -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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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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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 | 3 | 2 | 200.0 | 3 | 2 | 200.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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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 |
双江县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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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 | 5 | -1 | -16.67 | 6 | -1 |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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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2 | 2 | 2 | 2 |
沧源县 | 2 | -1 | -33.3 | 2 | -2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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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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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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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 | -10 | -37.04 | 18 | -16 | -47.06 | 1 | 1 | 3 | 3 | 2 | 3 | 7 | 7 | 4 | 4 |
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全市安全生产的特点:
1、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继续转好。全市上下开展“压事故、控指标、保平安”为目标的系列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市上半年事故死亡人数迅速下降,1一6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起、16人,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大部分行业和地区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四大高危行业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下降8起、8人。
3、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及泼水节等节假日及重要时段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1—6月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
1.重点行业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虽然道路运输、建筑施工事故均同比去年下降,但依然占全市事故总量的大部分。上半年,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分别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41.2%和38.9%,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分别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17.6%和16.7%,2个领域事故共占比58.8%和55.6%。
2.部分地区事故集中多发。近年来,临翔、云县等事故高发县(区)事故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永德、耿马、镇康、沧源县等事故增长势头明显,镇康县2项事故指标呈正增长。永德县、耿马县、镇康县均有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亡人事故的情况,永德县2月23日、2月27日连续发生事故,耿马自治县2月28日1天之内发生2起事故,6月3日、6月5日又连续发生2起亡人事故,问题十分突出。
3.隧道施工安全仍需高度关注。随着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一些重大项目开始开足马力建设,但是对应的一些安全生产投资投入没有跟上,许多建设方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全力施工,会忽略安全生产责任。例如,3月31日临清高速公路王家寨隧道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4月11日双江县临双高速公路在建天生桥隧道发生坍塌,造成7人被困,暴露出了我市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依然突出。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漏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部分企业对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形多于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混乱。个别企业依然存在麻痹侥幸心理,隐患排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仍未彻底消除。例如6月3日耿马孟定辉鹏钢材店发生的钢筋压人事故,6月5日耿马孟定发生的太阳能安装触电事故,都暴露出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有明显差距。
5.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有差距。少数地区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检查工作不扎实,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隐患排查工作不力,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力。个别企业中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领导者、组织者和决策者对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缺乏了解、缺乏重视,只考虑短期经济效益,导致安全投资不足,这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难度。许多企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生产设备老化,内部安全问题较多,无资质承包,层层转包和以包代管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6.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开展不平衡。存在对整治成果不巩固,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按照整治要求的时限开展工作,存在等、拖、看现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重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建议
当前,已进入汛期,特别是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安全风险压力明显加大、问题隐患更为突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容不得丝毫松懈,容不得半点马虎!各县(区)、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如既往以坚定的人民立场、真挚的人民情怀,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抓好安全生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培训、应急准备和监管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督促企业法人依法履职尽责。研究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事故指标控制奖惩长效机制。
(二)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要紧紧扭住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这个“牛鼻子”,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着力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突出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等“小施工、惹大事”等共性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严格处罚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责任倒逼推动企业真查真改、不留死角。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持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要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宽松软虚”现象,推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市、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效能,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凡是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拉出清单紧盯整改,凡是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四)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成效,按照“五进”要求,持续开展入脑入心、通俗易懂、震撼人心、接地气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培训活动,让宣传培训、宣传标语普及到各行业、各企业。
(五)全力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当前,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地区、所管行业领域汛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精准开展监测预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精准预测预报降雨落区,特别是要加强短时强降雨预报预警,多平台、多渠道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用好“1262”预警机制,做到预警信息及时到村到户到人,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切实筑牢防汛减灾安全屏障。
(六)进一步抓实值班值守工作。始终保持“群众过节、应急过关”的政治觉悟,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三三制”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电话响铃3声之内接听制度,强化值班抽查、严肃值班纪律,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系统上下左右沟通联络,强化经常性、针对性值班调度,提升重要紧急情况信息线索线上线下获取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信息,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