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发布日期: 2025-01-07 16:07 信息来源: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4年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1起、死亡36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起、下降6.1%,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

(一)从行业看:道路运输领域发生事故24起、死亡2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6起、7人,分别上升33.3%、35%;批发零售业发生1起火灾、死亡3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农林牧渔行业发生1起、死亡1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生1起、死亡1人;电力行业发生1起、死亡1人;文体娱乐业发生1起、死亡1人。

(二)从地区看:镇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3起、5人,分别上升75%、125%;耿马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6.7%、14.3%;临翔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25%;云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42.9%、37.5%;永德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3人,分别下降40%、50%;沧源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上升50%;双江自治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3%;凤庆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

(三)从时间看:第一季度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12人,其中1月份4起、4人,2月份2起、2人,3月份5起5人;第二季度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其中4月份3起、3人,5月份1起、2人,6月份2起、2人;第三季度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4人,其中7月份2起、5人,8月份3起、3人,9月份5起6人;第四季度共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11月份2起、1人,12月份1起、1人。

临沧市2024年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县区

事故起数

同比

死亡人数

同比

行业领域

+-

+-%

+-

+

%

道路

运输

建筑

施工

农林牧渔

电力施工

批发零售

文体娱乐

租赁和商务服务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起数

人数

临翔区

5

2

25.0

5

1

25.0

5

5













云 县

4

-3

-42.9

5

-3

-37.5

4

5













凤庆县

1

-1

-50.0

1

-1

-50.0

1

1













永德县

3

-1

-25.0

3

-2

-40.0

3

3













镇康县

7

3

75

9

5

125

4

4

1

1





1

3



1

1

耿马

自治县

7

1

16.7

8

1

14.3

4

5



1

1

1

1



1

1



沧源

自治县

2

0

0

3

1

50.0

1

2

1

1











双江

自治县

2

-1

-33.3

2

-1

-33.3

2

2













合 计

31

-2

-6.1

36

0

0

24

27

2

2

1

1

1

1

1

3

1

1

1

1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安全形势严峻。2024年度,临翔区、镇康县、耿马自治县3个县(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特别镇康县发生事故7起(含较大事故1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3起、5人,分别上升75.0%和125.0%;耿马自治县9月10日、9月22日,镇康县9月18日、9月29日在15日之内连续发生亡人事故,事故集中多发情况明显;镇康县“7・21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打破了全市连续25个月未发生较大事故的良好态势,总体形势严峻,防控压力大。

(二)春秋两季事故多发。从全年四个季度事故发生频率来看,事故发生频率波动大,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分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10起,共占全年事故总量的70.9%,春秋两季事故多发高发情况明显。

(三)道路交通事故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占比大,境内山高坡陡,公路安全设施不完善,隐患治理任务艰巨。2024年度道路运输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4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6起、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3.3%和35.0%,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77.4%和75.0%。

(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镇康县“7・21较大亡人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打破了全市2018年事故统计直报以来未发生亡人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的良好形势。

(五)生产安全事故录入不及时。全市共录入生产安全事故31起,超24小时录入的有15起,超7天录入的有10起,其中道路交通领域超24小时录入的有5起,超7天录入的有8起。临翔区超7天录入1起、云县超7天录入1起、凤庆县超7天录入1起、永德县超7天录入1起、镇康县超7天录入2起、耿马自治县超7天录入3起、双江自治县超7天录入1起。

三、下步工作建议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繁忙时期,且冬春季节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剧增,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认真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扛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指导,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补足短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

(二)突出治理道路交通事故。要立足202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实际,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扎实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广泛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三)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对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细化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调度、提醒晾晒、通报约谈、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紧盯阶段重点目标任务,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强化督查检查,切实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到县(区)、落实到行业、落实到企业。

(四)持续强化行业监管。要针对矿山、燃气、建筑业、消防、工贸和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紧盯死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查不出来、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推动自查自改,着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全力筑牢消防安全屏障。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学校、医院、培训机构、民政福利机构、大型综合体、商场市场、高层建筑、仓储物流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隐患排查和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六)严格落实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要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统计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从严从快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公布事故调查情况,按时填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直报系统,加大事故前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从严查处迟报、瞒报和漏报事故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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