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设计导则

发布日期: 2019-12-05 15:53 信息来源: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  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1 绿道功能

  3.2 绿道组成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1 绿道分级

  4.2 绿道分类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5.1 规划设计原则

  5.2 规划设计成果

  6绿道选线

  6.1 基本要求

  6.2 分类选线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7.1 绿道游径系统

  7.2 绿道绿化

  7.3 绿道设施

  附录1:引用标准及说明

  附录2:绿道分类设计指引

  1  总  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2.0.2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2.0.3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2.0.4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2.0.5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1 绿道功能

  3.1.1 休闲健身功能: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的场所和途径,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1.2  绿色出行功能: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服务,丰富城市绿色出行方式。

  3.1.3 生态环保功能:绿道有助于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缓解热岛等,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及迁徙廊道。

  3.1.4 社会与文化功能:绿道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促进人际交往、社会和谐与文化传承。

  3.1.5 旅游与经济功能:绿道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城乡互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沿线土地价值。

  3.2 绿道组成

  3.2.1  绿道包括游径系统、绿化和设施。(详见表3-1)

  表3-1  绿道组成

系统名称

要素

备注

绿道游径系统

步行道

包括绿道连接线

自行车道

步行骑行综合道

交通接驳点

与交叉口、立交设施、码头、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等相衔接

绿道绿化



绿道设施

服务设施(驿站为综合服务设施载体)

管理服务设施

包括管理中心、游客服务中心

配套商业设施

包括售卖点、餐饮点、自行车租赁点等

游憩健身设施

包括活动场地、休憩点、眺望观景点等

科普教育设施

包括科普宣教、解说、展示设施等

安全保障设施

包括治安消防点、医疗急救点、安全防护设施、无障碍设施等

环境卫生设施

包括厕所、垃圾箱等

市政设施

环境照明设施


电力电信设施


给排水设施

包括排水河道、沟渠、管道、箱涵、泵站、雨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其他

燃气、供热等设施

标识设施

指示标识


解说标识


警示标识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1 绿道分级

  4.1.1  根据空间跨度与连接功能区域的不同,绿道分为区域级绿道、市(县)级绿道和社区级绿道三个等级,绿道规划应与各级城乡规划相衔接。

  4.1.2  区域级绿道:指连接两个及以上城市,串联区域重要自然、人文及休闲资源,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风景旅游网络构建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4.1.3  市(县)级绿道:指在市(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连接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自然与人文节点的绿道。

  4.1.4  社区级绿道:指城镇社区范围内,连接城乡居民点与其周边绿色开敞空间,方便社区居民就近使用的绿道。

  4.2 绿道分类

  4.2.1  根据所处区位及环境景观风貌,绿道分为城镇型绿道和郊野型绿道两类。 4.2.2  城镇型绿道: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主要依托和串联城镇功能组团、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出行的绿道。

  4.2.3  郊野型绿道: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连接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农业观光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乡村等,供市民休闲、游憩、健身和生物迁徙等的绿道。




  5  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5.1 规划设计原则

  5.1.1 系统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城乡发展,衔接相关规划,整合区域各种自然、人文资源,加强城乡联系,引导形成绿色网络,发挥综合功能。

  5.1.2 人性化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为重点,注重人性化设计,完善绿道服务设施,保证城乡居民安全、便捷、舒适的使用。

  5.1.3 生态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尊重生态基底,顺应自然机理,对原生环境和自然、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历史人文资源最小干扰和影响,避免大拆大建。通过绿道有机连接分散的生态斑块,强化生态连通和“海绵”功能,构建连通城乡的生态网络体系。

  5.1.4 协调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与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排水防涝、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环境治理等相关工程相协调。

  5.1.5 特色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充分结合不同的现状资源与环境特征,突出地域风貌,展现多样化的景观特色。

  5.1.6 经济性原则

  绿道规划设计应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利用现有设施,严格控制新建规模,降低建设与维护成本。鼓励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技术、材料、设备等。

  5.2 规划设计成果

  5.2.1  绿道规划设计分为绿道网规划及绿道设计两个层次。绿道网规划是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绿道系统布局,绿道设计是单条绿道的实施性设计。

  5.2.2  绿道网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三个部分。规划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详见表5-1。

  表5-1 绿道网规划成果及主要内容

成果形式及内容要求

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

规划图纸

备注

资源要素分析评价,上位及同级相关规划分析,规划范围、依据与期限;规划目标与原则,绿道网布局结构分析,绿道网分级与分类说明,绿道游径系统、绿化、设施的规划要求,绿道网分期建设规划说明,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

现状综合分析图

可多张

上位及同级相关规划分析图

可多张

绿道网总平面图

宜对绿道进行统一编号,反映与相邻区域绿道衔接关系

绿道分级规划图


绿道分类规划图


绿道游径系统规划图

宜明确绿道游径及交通接驳点布局

绿道绿化规划图

宜明确绿化带规模、绿化特色与布局

绿道设施规划图

包含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规划,服务设施规划应反映驿站分级体系与布局

绿道分期建设图


  5.2.3  绿道设计应符合绿道网规划。绿道设计可分为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各阶段均应包括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两部分。

  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见表5-2;

  2.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见表5-3。

  表5-2 方案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

成果形式及内容要求

设计说明

设计图纸

备注

现状及绿道网规划分析,设计范围与依据,设计理念与原则,布局结构分析,绿道游径系统、绿化、设施的设计说明,投资估算

区位图


现状及绿道网规划分析图


总平面图


竖向设计图


绿道游径设计图

包含交通组织分析图及标准段剖面图

绿化植物配置图

标准段植物布局及典型植物群落种植图

驿站设计图

包含位置及平立面图

设施及小品布局图

包含位置、平立面图

海绵功能设施布局图

包含雨水渗透、滞蓄、净化,雨污水处理等绿色设施和灰色设施

市政管线及设施布局图

包含给排水、电气等干线布局方案

重要节点平面图


效果图及意向图


  表5-3 施工图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

成果形式及内容要求

设计说明

设计图纸

备注

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及设计条件,各专业工程设计技术要点,工程量清单和概算

总平面图

可分幅绘制

索引图


放线图


竖向图


游径铺装及做法详图


种植设计图


设施及小品详图

包含局部放大平面图、做法详图、子项详图等

驿站设计详图


市政各专业设计详图





  6绿道选线




  6.1 基本要求

  6.1.1  应充分利用现状自然肌理的开放空间边缘(水系边缘、农田边缘、林地边缘等),以及现有步行及自行车交通道路等作为绿道选线的依托,应避开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

  6.1.2 应就近联系各级城乡居民点及公共空间,方便市民使用;同时尽可能连接自然景观及历史文化节点,体现地域特色。绿道串联节点的衔接要求详见表6-1。

  6.1.3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绿道线路宜网状环通或局部环通,可依托绿道连接线加强绿道的连通性,并满足绿道连接线长度控制要求。

  6.1.4  应综合考虑环境现状,包括可依托区域的长度、可达性、建设条件等因素,对绿道选线进行多方案比选,最终确定绿道的适宜线路。

  表6-1  绿道串联节点的衔接要求

节点分类

节点

衔接联系要求

城乡

居民点

城镇居住区,乡村居民点

结合居住区步行系统,尽量衔接联系居住区内集中绿地及配套服务设施,保证绿道网络贯通连续

公共空间

文娱体育区、公园绿地、广场

保证步行系统连续,自行车、公交等交通方式衔接顺畅,优先连接市民使用频繁的公共空间

自然景观

节点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水库和湖泊湿地、海岸、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观光农业园

应尽量利用现状游步道,并与已有服务设施相衔接。遵循生态影响最小的原则,避开生态敏感区,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干扰

历史文化

节点

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传统村落、具有成片地域特色建筑的街区、历史文化遗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应尽量利用已有的步行道及设施,注重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资源及环境

  6.2 分类选线

  6.2.1  城镇型绿道选线宜结合城镇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尽量串联城镇各功能组团,邻近使用主体,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

  6.2.2  郊野型绿道选线应避开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敏感区,并考虑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及迁徙路线,避免对动植物生境造成干扰。

  6.2.3  绿道分类选线建议详见表6-2。

  表6-2  绿道分类选线建议表

绿 道

分 类

依托资源

绿道选线

道路:

现有非机动车道路、废弃铁路、古道等

依托路侧绿带,绿道游径宜从路侧绿带中穿过,完善休闲等功能

水系:

城镇河流、湖泊、湿地、海岸、堤坝等

绿道串联滨水绿地,促进城镇滨水区环境改善与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现状堤坝、桥梁等,在保证排涝除险、防洪及安全的前提下营造亲水空间

绿地:

公园绿地、广场,适宜游人进入的防护绿地,以及城镇用地包围的其他绿地等

优先连接公园绿地、广场等城市开放空间,合理疏导人流,满足交通安全、集散及衔接需求

道路:

废弃铁路、景区游道、机耕道、田间小径等以游憩和耕作功能为主的交通线路

绿道选线应不影响道路原有功能的发挥,避免占用农田或破坏庄稼、果树等

水系:

自然河流、湖泊、水库、湿地、海岸、堤坝等

绿道选线顺应水系走向,在满足排涝除险、防洪及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营造亲水空间

林地:

山地、平原等

绿道选线顺应地形地貌,充分利用现有登山径、远足径、森林防火道等,减少新建绿道对生态系统及自然景观的破坏




  7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7.1 绿道游径系统

  7.1.1  基本要求

  1.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安全连通、经济合理”原则,结合所经过地区的现状资源特点,根据不同的绿道类型来进行绿道游径系统规划设计。加强绿道与城乡交通体系的有效衔接,提高绿道的可达性,方便居民出行。

  2.绿道游径系统应保证市民使用安全,应结合现状地形,避免大填大挖。

  3.绿道游径系统应保证线路连通,当跨越河流、山体、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等障碍物时,可采用绿道连接线的方式保证绿道游径的连通,但应满足绿道连接线选线、长度控制、安全隔离等要求。

  4.绿道游径应根据现状情况灵活设置步行道、自行车道和步行骑行综合道。郊野型绿道以自行车道为主,宜设置步行骑行综合道。

  5.除借道段之外,原则上应避免机动车进入绿道,只允许对绿道进行维护管理和消防、医疗、应急救助用车临时通行。

  6.城镇型绿道的绿道游径在满足坡度、宽度、净空等条件下,宜采用无障碍设计。

  7.1.2  绿道游径宽度

  不同类型绿道游径宽度应根据绿道使用频率,因地制宜、灵活控制,绿道游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1规定。

  表7-1  绿道游径宽度一览表

绿道分类

步行道

自行车道

步行骑行综合道

城镇型绿道

单独设置不宜小于2m[1]

单向通行不小于1.5m,双向通行不小于3m。

不建议设置

郊野型绿道

不小于1.5m,改造步行道结合现状条件,原则上不宜拓宽

2-3m,结合用地条件尽量满足两辆自行车的错车需求

不小于3m

  7.1.3  绿道游径坡度

  绿道游径纵坡宜尽量与现状自然地形相结合,横坡宜坡向绿化带。针对不同类型的绿道游径,其坡度的设计范围可按照表7-2的相关要求。自行车道坡度大于等于2.5%时,应按表7-3规定限制坡长。

  表7-2  绿道游径坡度规划设计要求一览表

绿道游径类型

纵坡坡度

横坡坡度

步行道

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自行车道

小于2.5%为宜,最大不宜超过8%

2%-4%

步行骑行综合道

小于2.5%为宜,最大不宜超过8%

2%-4%

  表7-3  绿道游径坡长规划设计要求一览表[2]

绿道游径类型

纵坡坡度(i)

限制坡长

自行车道、步行骑行综合道

2.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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