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临沧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沧边合区规划建设局,云南电网公司临沧供电局,各自来水供水企业、管道燃气供气企业:
现将《临沧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沧市公安局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临沧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沧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5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审〔2024〕88号)有关要求,提高我市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事项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10月底前,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对接云南政务服务网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网上受理端口,同时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专窗整合与设立,建立健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线上线下服务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一般外线开挖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用水、用电、用气、通信联合报装“一张表单、一窗受理、联合踏勘、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提高服务质效和水平。
二、职责分工
(一)市级层面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持续优化水、电、气、网报装“305”服务流程,将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联合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证明材料、优化流程、提高质效。规范“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审批工作;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和告知承诺书等范本,组织相关部门明确办理条件、设定依据、申报表单、申请材料等关键要素,供各县(区)参考执行;对接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关联业务系统;规范用水、用气报装工作,优化办事流程;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市公安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工作,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出具规划审查意见,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4.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涉路施工许可审批工作,依托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5.市发展改革委: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督促供电企业规范用电报装工作,依托南方电网客户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6.市通管办: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通信报装工作,依托工建系统,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二)县(区)级层面
落实抓细省级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在《关于做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临建联发〔2023〕7号)要求及相关工作成效基础上,持续优化水、电、气、网报装“305”服务流程,将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联合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证明材料、优化流程、提高审批质效。
三、实施步骤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行省、州(市)、县(区)三级联动,各对应职能部门按照层级具体实施审批服务工作。2024年9月底前:抓好政策宣传贯彻,各县(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窗,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2024年10月底前:工建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建成全省水电气网报装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全面纳入工建系统办理。
四、工作措施
(一)一表申请。将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的报装申请统一整合为《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涉及外线接入工程统一整合为《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外线接入工程审批申请表》一表申请。申请单位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营商环境—工程项目审批(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申请上传材料、填报信息。(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一窗受理。水电气网接入工程项目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及涉路施工(市级及以下权限范围内公路)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进驻本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由进驻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出件。纳入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平台若变更、整合、升级纳入调整后的系统运行),统一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受理,实行统一受理和出件。
(三)优化流程。持续优化水、电、气、网报装“305”服务流程。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电、用网报装不超过3个环节,其中:用水报装进一步压减为“申请”、“设计施工”2个环节:用气报装统一优化为“用气申请”、“接入方案设计”“接入挂表”3个环节;严格执行高压客户扩报装“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低压客户业扩报装“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2个环节。用网报装优化为“申请受理”、“踏勘审批”、“施工接入”3个环节。拓展网上报装渠道,报装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材料一次性上传,“零跑腿”办理。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接入工程需要办理开挖审批的,可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报,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联审批,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统一踏勘。推行水、电、气、网接入服务联合踏勘,实现一次到位。有外线工程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各公用事业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减少水、电、气、网报装跑动次数,减轻企业负担。。
(五)告知承诺。对工程量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开挖面不大、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供水、供气、供电、供网企业(单位)作出承诺,负责监督外线接入施工企业按原状(标准)恢复道路及开挖面。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范围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六)数据共享。加强工建系统、南方电网营销管理系统、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监管系统的对接联通与业务协同应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V3.0》规范数据标准,相关事项实现并联审批,实时共享水电气网办件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切实高效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落地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区)对口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推进落实。
(二)强化监督落实。各相关部门负责督促供水、供电、燃气、网络运营等企业按要求开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涉及外线接入工程按规定进行审批申请,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开挖。各水电气网服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套标准明确、运转流畅的服务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及时解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牵头部门对工作推进不力,企业用户反映突出的“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重视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宣传。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用户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
2.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
3.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4.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告知承诺书
5.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外线接入工程审批申请表
附件1
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2.服务对象:法人和其他组织
3.适用范围:全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用网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及外线接入工程审批。
4.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法定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6.承诺审批(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此为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审批办结时限,水电气网的业务开通时限以各企业公布的时限为准)
7.审批服务层级:省级、州(市)级、县级
8.是否收费:否(本次联合报装接入服务流程不收取费用,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10.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是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12.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是
13.是否实行容缺办理:是(用电报装)
14.办理时间: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15.办理地址:
线下窗口办理: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地址(由各地综窗填写)
线上平台办理: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网址(由各地综窗填写)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7.城市绿化条例
8.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9.电力供应及使用条例
10.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1.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12.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13.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15.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
三、办理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依法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四、申请材料
1.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
2.云南省水电气网市政公用外线接入工程审批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非必要)
4.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非必要)
五、其他
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要求填写。
附件2
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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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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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装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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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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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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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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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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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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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申请 |
业务类型 | £新装 £改装 £临时用水 £消防 £增容 |
用水性质 | £居民 £非居民 £特种行业 |
£用气申请 |
业务类型 | £新装 £改装 |
用气性质 | £工业 £商用 £生活 |
£用网申请 |
业务类型 | £固定通信网 £移动通信网 |
业务性质 | £新建 £改造 |
£用电申请 |
业务类型 | □新装 □增容 □临时用电 □其他 |
用电类别 | □工业 □商业 □农业 □居民 □其他 |
备注 |
本申请书适用于建设项目用电、用水、用气、用网联合报装办理业务,企业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各项报装。如分业务单独申请报装的按各业务单位(运营商)有关要求办理。 |
附件3
附件4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告知承诺书(范文)
一、申请主体基本信息
公司(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名称):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编 号:
联 系 方 式:
二、告知承诺适用范围
工程量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开挖面不大、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具体技术指标由各地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制定)。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申请办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承诺负责外线接入工程按原状(标准)恢复道路及开挖面。
以上所作承诺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不履行承诺,申请人愿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外线接入工程审批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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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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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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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人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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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
接口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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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长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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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占用绿地 | £是£否 | 绿地占用类型 面积(平方米) | £临时占用 m² £永久占用 m² |
占道/挖掘地点及范围 |
| 占道/挖掘(面积) | 机动车道:长 米、宽 米 |
非机动车道: 长 米、宽 米 人行道 :长 米、宽 米 绿化带(占用绿化填写):长 米、宽 米 |
占道/挖掘(使用性质) | 管网建设 | 工期时间(天)
| 天 |
本项目施工单位 |
| 施工单位联系人 |
|
施工单位联系电 话 |
| 施工单位地址
|
|
补充说明 | 因水(电、气、通信)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需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是否涉及城市道路以外的涉路施工许可申请 | £是 £否 |
实施地点线路(包括公里桩号及左、右侧位置): |
|
申请涉路许可理由 : | 由于 原因,为解决 问 题,根据 文件,需在 进行 涉路施工作业。 |
提交材料清单 |
材料名称 | 所需材料部门 | 提供形式 |
1.申请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明确事项、权限)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项目建设依据材料。 | 规划、城管(园林 绿化) | 电子扫描件 |
2.有关土地证明材料其中需要征、借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需提供土地权属文件或借地协议(标明用地红线) | 规划、城管(道路 桥梁)、城管(园 林 ) | 电子扫描件 |
3.有关规划、设计、施工图等证明材料(1)符合设计要求的管线规划方案的意见(提交资料以自规部门要求为准);(2)施工项目位置(场地)平面图;(3)提供施工范围内各种管线的走向及分布情况 图(提供准确的地理坐标位置)。 | 交警、城管(道路 桥梁)、城管(园 林绿化) | 电子扫描件 |
4.反映现场道路状况的实景照片 | 交警、城管(道路 桥梁) | 电子扫描件 |
5.交通组织方案及专项方案材料(1)涉路施工交通组织方案;(2)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责任书;(3)特别是燃气等涉及重大安全事项的管线,要实际探明,并提供经论证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4)项目施工过程中,市政设施保护措施方案、项目实施后市政设施恢复方案。 | 交警、城管(园林绿化) | 电子扫描件 |
6.若有绿化占用,请提供绿化相关申请材料(1)若临时占用绿地,需提供绿化恢复方案,若永久占用绿地,需提供绿地占补平衡方案或异地建绿方案以及相关承诺书;(2)若永久占用绿地,如有检查井、检修口的要专门说明,并标准位置;(3)占用绿地的产权单位书面同意意见书。 | 城管(园林绿化) | 电子扫描件 (注:施工 占绿化必须 提供) |
7.申请涉路许可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及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施工期];(2)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3)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 工期限、与公路有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附属 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等);(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5)关于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交通运输、交警 | 电子扫描件 |
本单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公章:XXX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规划意见:
办理单位( 审 批 部 门 ) 办 理 人 : 年 月 日 |
交警意见:
办理单位(盖章): (审批部门) 办 理 人 : 年 月 日 |
园林绿化意见(若占用绿化): □临时占用 口永久占用 办理单位(盖章): (审批部门) 办 理 人 : 年 月 日 |
道路桥梁行政管理部门意见:1.道路桥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同意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意见,以及核算批准占用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用;2.申请人在同一窗口按要求缴纳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相关费用;3.在同一窗口由
办理单位(盖章): (审批部门) 办 理 人: 年 月 日 |
附件【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