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采抵字〔2022〕1号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
你们提交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1015140124646,有效期:2022年8月18日至2032年8月18日,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60号)相关规定,符合抵押备案条件,已按要求提交抵押备案申请材料,我局同意办理抵押备案。本次抵押备案仅对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采矿权进行抵押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抵押双方提交的《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同意抵押期限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27日,采矿权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变更。
二、采矿权抵押属市场行为,由抵押双方自行协商并承担抵押风险。抵押标的物价值为抵押双方自行评估认定,非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双方自行承担。采矿权抵押人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抵押人承担。
三、在抵押双方承诺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我局作为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机关仅保证采矿权抵押人的采矿权权属在抵押期间不被改变和转移,对该采矿权资源资产价值、资源安全及资源开发利用风险等一切情况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抵押备案不作抵押担保,我局不承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
四、本抵押备案通知在出具后我局将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请抵押双方在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个工作日内,持抵押双方签署的抵押备案解除申请书及原备案文件向我局申请解除抵押备案,本抵押备案解除后,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抵押备案解除信息。
六、请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矿山的监管,确保矿山依法开采。
附件: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30日
抄送:临翔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