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至4月19日对矿业权人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冶金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省永德县班卡铅锌矿勘探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2022年4月21日我局将评审结果在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门户网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专栏进行了公告。由于矿业权人在办理延续登记过程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提交申请延续登记的勘查区块范围部分坐标超越原证载勘查区范围,经核实是由于此次申请延续时“度分秒”经纬度坐标中的“点秒”位数的保留与原证中坐标的“整数秒”转为的“带3个零的点秒”出现误差,经矿业权人对超出的范围拐点坐标进行调整修正,并到云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进行坐标转换,评审机构对超出范围拐点坐标进行调整后重新出具评审意见书,现将方案评审结果另行公告,2022年4月21日的公告同时废止。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自探矿权设立以来,探矿权人均为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矿权首次设立于2002年8月20日,项目名称为“云南省永德县大新寨铅锌多金属矿普查”,面积47.19km2,后经多次延续变更,现项目名称为“云南省永德县大新寨铅锌多金属矿勘探”,勘查面积为22.40km2,本次延续缩减面积为15.69km2 (缩减现探矿权面积22.40km2的70.04%),缩减后的勘查面积为6.71km2。本次延续按照要求进行规划查询,经相关部门复核,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南汀河保护范围、古茶树保护地、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和限制区等重要地区。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涉及基本农田399.7480公顷,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在探矿活动中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本次申请延续探矿权面积6.71 km2,勘查矿种:铅锌多金属矿,勘查程度:勘探,项目名称为:云南省永德县大新寨铅锌多金属矿勘探,申请勘查期限为五年,2022年5月-2027年5月(最终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时限为准)。自取得探矿权至今,本次申请放弃勘查区块内仅开展过地质测量工作,未施工任何山地工程,故本次放弃区块不需要汇交地质资料。
二、主要意见
(一)设计的目的任务:按照现行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DZ/T 0214-2020,通过开展水、工、环地质工作,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开展矿石加工选冶试验,详细查明矿石的加工选冶技术性能。为下一步探矿权延续及进一步地质勘查工作提供依据。
(二)方案设计采用地形和专项地质测量、水工环地质测量、钻探等工作手段,工作思路基本正确,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正确。
(三)设计投入主要实物工作量和总体工作部署基本合理,年度安排具体。
(四)若设计布置工程见矿,区内预期探获资源量成果基本合理。
(五)组织管理及人员组成分工合理,技术质量、经费、安全、绿色勘探、职业卫生及劳动保护保障措施健全。
(六)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年)概算项目经费要求,经费预算基本符合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勘查投入资金符合最低勘查投入要求。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该探矿权前期综合研究及地质勘查工作投入了一定工作量,但形成的资料成果比较有限,建议随着工作的推进,注重资料成果的整理及应用;
(二)从目前资料看,目标矿种铅锌矿的规模较小并且品位较低,矿体产状变化较大,建议根据阶段成果指导后续工作;
(三)前期地质工作基础薄弱,研究程度低,建议加强区域及勘查区综合地质、水工环地质研究,指导后续探矿增储工作和矿山开发利用;
(四)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涉及基本农田,在开展勘查活动时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对需临时占用土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不破坏基本农田,实施绿色勘查;
(五)相关工作部署与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结论
经审查,方案编制单位已基本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方案目的任务明确,工作量布置基本合理,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可行,经费预算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得当,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可以达到预期目的,方案评审予以通过。
联系人:李春美,电话: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