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沧源县公顶铅锌矿勘探实施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2022)

发布日期: 2022-07-05 15: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2022319日至71日对矿业权人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编制的《云南省沧源县公顶铅锌矿勘探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沧源县公顶铅锌矿勘探》项目探矿权人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该探矿权2020年延续由于避让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矿权面积进行了缩减,矿权面积由10.73km2缩减为3.7568km2,缩减了6.9732km2,缩减面积占原矿权的64.99%,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料厅关于矿业权登记坐标系转换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相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0124号)规定以及县、市审查意见,本次延续缩减面积可由上次避让生态保护区缩减的面积进行抵扣,因此本次延续不进行矿权面积缩减。

该探矿权申请登记勘查区块范围经沧源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同级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地方铁路、农业农村、文物等部门审核,经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县市级相关部门意见,该探矿权申请登记勘查区块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南汀河保护范围、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国家重点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临沧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禁止开采区、限制勘查区等重要地区。该探矿权勘查区块范围与沧源县富公河电站建设项目压覆区重叠,探矿权人已知晓重叠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承诺书》,承诺不在沧源县富公河电站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开展勘查工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本次申请延续探矿权名称:云南省沧源县公顶铅锌矿勘探,勘查矿种:铅锌矿。本次申请延续探矿权面积3.7568km2,勘查程度:勘探,拟申请期限为5年(2022814日至2027814日),最终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时限为准。

二、主要意见

(一)设计目的任务:按照现行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DZ/T 0214—2020),目的任务以铅锌矿为主攻矿种,采用槽探、坑探探查V4矿化体中深部的矿化情况,最终提交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为下一步矿山开采提供资源保障。手段选择可行,符合矿权实际勘查要求及基本满足勘查工作规范要求。

(二)主攻矿种:主矿种铅、共生矿种锌、伴生矿种银。

(三)工作思路:方案按第勘查类型的工程间距,用槽探、钻探、坑探进行较系统的控制,探矿工程基本网度确定为100×80,以基本网度放稀至200×160m为推断的资源量;以基本网度加密至50×40m为探明的资源量。本次勘查设计资源量预估算中以矿体走向、倾向按推断工程间距的1/4(即走向50m、倾向40m)平推为推断资源量。工作部署依据充分,工作方法、手段选择合理,工作思路基本正确,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正确。

(四)设计主要工作量:设计工作量和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年度工作安排具体。

(五)预期成果:根据现有探矿工程揭露情况,V1V2V3矿体地表浅层矿石以氧化矿为主,深部以硫化矿石为主,总体矿权内铅锌矿体的铅或锌氧化率在10%30%,确定该探矿权内的矿石类型为混合矿。预期提交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成果合理。

(六)保障措施:组织管理及人员组成分工合理,经费保障措施、安全措施、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健全,绿色勘查措施完备。

(七)经费预算:经费预算符合预算编制相关要求,勘查经费有保障,能够确保项目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八)坑探工作:V4矿化体倾角在7382°,平均80°,属陡倾斜矿体。同时该矿化体所处位置地形非常陡峭,地势险峻,地形坡度约为30°左右,且该地植被茂密,覆盖率达79%,不利于钻探设备搬迁、施工,综合考虑,该矿化体探矿工程适宜采用坑探进行深部控制,技术上可行,但严禁以采代探,建议矿业权人拿到实施方案评审意见后到应急管理局办理相关安全施工手续,手续齐全后严格按设计施工。开展坑道探矿工作同时注意环境保护。建议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严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建议按照矿产勘查的科学规律循序渐进开展工作。

(二)该探矿权前期综合研究及地质勘查工作投入了一定工作量,但形成的资料成果比较有限,建议随着工作的推进,注重资料成果的整理归档及应用。

(三)结合矿业产业政策分析,加强以往工作成果及成矿规律和控矿因素分析与综合研究,降低勘查投资风险。

(四)根据野外实际情况、地质测量成果,结合工程施工,查明矿产资源信息,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以达到勘查目的。

(五)按照绿色勘查相关要求开展勘查工作。

四、结论

经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方案目的任务基本明确,工作部署基本合理实施方案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专家组同意方案评审通过。

联系人:李荣彪电话: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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