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于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4月26日对矿业权人云县江天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〇六队编制的《云南省镇康县龙塘铅锌矿勘探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镇康县龙塘铅锌矿勘探》项目探矿权人云县江天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区面积5.54km2, 本次延续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规划查询,经审核,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南汀河保护范围、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国家重点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生态保护红线,不与建设项目压覆区重叠,不在临沧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禁止开采区、限制勘查区等重要地区。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涉及基本农田79.4046公顷,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己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该探矿权原勘查区块面积5.54km2,本次缩减面积为1.42km2(缩减现探矿权面积5.54km2的25.63%),缩减后的勘查区面积为4.12km2。缩减的区域1.42km2申请放弃,自取得探矿权以来本次申请放弃勘查区块内未布设过探矿工程,亦未施工过任何探矿工程,无含矿地质体分布,无需汇交地质成果资料。
本次申请延续探矿权名称:云南省镇康县龙塘铅锌矿勘探,勘查矿种:铅锌矿,申请延续探矿权面积4.12km2,勘查程度:勘探,拟申请期限为5年(2022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最终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时限为准。
二、主要意见
(一)设计目的任务:按照现行规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铜、铅、锌、银、镍、钼》(DZ/T 0214—2020),目的任务以铅锌矿为主攻矿种,以钻探为主要技术手段对深部矿体进行揭露控制,为下一步矿山建设提供基础资料。手段选择可行,符合矿权实际勘查要求及基本满足勘查区评价工作。
(二)主攻矿种:铅锌矿。
(三)工作思路:方案设计地形测量、地质剖面测量、水工环地质测量,开展钻探施工、老窿清理及编录取样,样品测试分析等工作手段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工作部署依据充分,工作方法、手段选择合理,工作思路基本正确,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正确。
(四)设计主要工作量:设计工作量和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年度安排工作具体。
(五)预期成果:按前期工作资料中矿体厚度、品位及设计工程进行资源量预估算,提交《云南省镇康县龙塘铅锌矿勘探报告》及相应的图及图册、附表、附件、相关数据光盘等数字化资料,预期提交成果合理。
(六)保障措施:组织管理及人员组成分工合理,安全措施、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健全,绿色勘查措施完备。
(七)经费预算:经费预算符合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满足最低勘查投入资金要求,勘查经费有保障,能够确保项目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前期工作基础尚达不到详查,矿体特征不够清楚,控矿因素尚需进一步摸清,建议按照矿产勘查的科学规律循序渐进开展工作。
(二)结合矿业产业政策分析,加强以往工作成果及成矿规律和控矿因素分析与综合研究,降低勘查投资风险。
(三)根据野外实际情况、地质测量成果,结合钻探工程施工,查明矿产资源信息,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以达到勘查目的。
(四)按照绿色勘查相关要求开展勘查工作。
四、结论
经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方案目的任务基本明确,工作部署基本合理。实施方案基本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专家组同意方案评审通过。
联系人:李春美,电话: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