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永德县辉伟石膏 有限公司永康镇风吹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方案(2020年)》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02 16:33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于2020年8月25日至9月2日对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自行编制的《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永康镇风吹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0年)》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永康镇风吹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0年)》设计依据为已备案的云南环复地质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提交的《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风吹山石膏矿地质勘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临国土资事务字〔2013〕33号)、备案证明(临国土资储备字〔2013〕33号),其引用资料可靠。

  二、《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永康镇风吹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中,保有的333类资源储量为11.2万吨,设计利用资源储量333类为11.2万吨,设计可采资源储量333类为9.04万吨,综合回采率为95%,开采规模为5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计算可达2年。其规模和服务时间基本符合有关产业政策。

  三、依据矿区地形地貌、矿体赋存条件,设计采用平硐开拓运输方案。矿井开拓、开采顺序、运输、通风、排水方案符合矿山实际,合理可行。设计的采矿回采率95%的指标符合实际条件,基本可达到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

  四、依据矿床开采技术条件,采矿方法采用分区崩落爆力运矿分段采矿法,将中段矿体分成多个矿块,每个矿块上下再分为矿房和矿柱,矿房依据高度划分为分段,在分段巷道中进行凿岩、落矿等回采作业。方案依据矿山实际情况确定,其技术基本可行、经济合理,生产能力可满足设计要求。

  五、方案对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及节能等内容同步开展了设计和分析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环境危害以及确保安全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治理保护措施,基本上是可行的,但需按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开展相应的评价工作,报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等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和建设。

  六、《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永康镇风吹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中评价的矿山经济效益好。矿山需增加建设投资180.0万元,矿山达产年总销售收入可达900.0万元,预计0.2年收回投资,项目投资利润率46%,矿山设计服务年限2年,可满足30人劳动力的就业。

  七、本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未到野外现场检查验收,仅对矿业权人和方案编制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技术层面评审。

  八、现已经按专家所提修改意见,对方案中的文、图、表中批注的错漏之处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评审组同意评审通过《永德县辉伟石膏有限公司永康镇风吹山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20年)》。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美,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