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公顶铅锌矿采矿权申请补领采矿许可证正本的审查意见表(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0-06-01 09:10 信息来源: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公顶铅锌矿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不慎遗失。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300002011013240113366,有效期为2015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25日,采矿权人名称为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龚玉锁,矿山名称为云南省鲁甸县云香有限责任公司公顶铅锌矿。现声明所丢失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作废。矿业权人全体股东已全部知晓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遗失事宜。矿业权人现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遗失补领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遗失声明公告10个工作日,公告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12日。该采矿许可证已于2016年5月25日过期,此次补领申请不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

如有异议,请在此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0883-2143828

特此公告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3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