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沧源县芒告大寨铅锌多金属矿勘探实施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5-16 09:14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于2020年1月9日至5月12日对沧源佤族自治县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昆明富麟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省沧源县芒告大寨铅锌多金属矿勘探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沧源县芒告大寨铅锌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人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限:2016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勘查面积8.29km2,勘查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经审查,该探矿权拟缩减面积后的矿区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南汀河水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古树茶保护区,没有压覆建设项目,不涉及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和限制区等重要地区范围内。勘探涉及林业用地区456.8455ha,村镇建设用地区1.2726ha,一般农地区125.2452ha。业主已知悉并书面承诺过在勘探过程中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愿承担探矿权转采矿权时的风险。

  本次拟申请扣减放弃区块面积2.44km2,抵扣2009年4月主动避让国家公益林6.51km2,实际缩减探矿权面积8.95km2,已达首立探矿权面积34.33km2的26%,保留勘查区面积5.85km2。本次延续面积5.85km2,工作程度为勘探,勘查矿种:铅、锌矿,本次申请工作周期2年,申请有效期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最终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时限为准,勘查单位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变更为昆明富麟矿业有限公司。

  二、主要意见

  (一)设计目的任务:按照现行规范《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4-2002),在勘查区内开展地形测量、地质测量及水、工、环测量工作,以槽探、钻探为主要工程手段,对已发现V1铅锌矿体进行工程控制,探求331+332+333铅锌资源量,为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地质依据。目的任务明确,符合勘查规范及探矿权区实际。

  (二)主攻矿种:铅、锌矿。

  (三)工作思路:方案按两个年度对拟保留探矿权5.85km2范围内开展地形测量、地质测量及水工环测量工作,按第Ⅲ勘查类型的工程间距,进一步布置钻探对勘探区内V1铅锌矿体进行控制,同时开展编录、取样、样品分析测试、矿石可利用性能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等地质勘查工作。工作部署依据充分,工作方法、手段选择合理,工作思路基本正确,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正确。

  (四)设计主要实物工作量: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设计工作量和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年度安排工作具体。

  (五)预期成果:项目预期可探获(331+332+333)类铅锌矿石资源量189.67万t,铅金属量11002.24t,锌金属量74623.94t,铅+锌金属量85626.18t。

  (六)保障措施:项目人员组成和分工合理,技术、经费、质量、安全、绿色勘查等各项保障措施健全。

  (七)经费预算符合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能保证实物工作量的完成,能够使该项目顺利开展,并能达到预期目的。

  (八)探矿权人及勘查单位在缩减放弃区块内投入地质填图及土壤化探测量工作,没有矿(化)体分布及探矿施工工程,不涉及资源储量等相关问题,无需提交汇交资料。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建议探矿权人今后加大勘查投入工作,加强区域成矿地质条件,控矿因素的分析与研究。

  (二)适时调整找矿勘查工作布置与施工顺序,以期达到勘查工作目的。

  四、结论

  经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方案目的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合理;方法技术符合规范要求。专家组通过该方案评审。

  联系人:李春美,电话: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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