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8日对矿业权人桑日县聚源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自行编制的《云南省永德县乌木龙新塘锰多金属矿详查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探矿权人为桑日县聚源资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云南省永德县乌木龙新塘锰多金属矿详查”,本次延续申请缩小勘查区范围0.95平方千米的勘查面积 (缩减现探矿权面积3.56平方千米的26.69%),缩减后探矿权面积2.61平方千米。本次申请经县、市自然资源局审核认可,同意上报延续(变更)。本期勘查阶段为详查延续,申请勘查期限为五年,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
二、主要意见
(一)设计的任务:在完成设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估算控制的资源量和推断的锰矿资源量,为下一步探矿权延续及进一步地质勘查工作提供依据。
(二)设计采用地质测量、水工环地质测量、浅井、钻探等工作手段,工作思路基本正确,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正确。
(三)设计主要工作量:设计工作量和总体工作部署基本合理,年度安排具体。
(四)若设计布置工程见矿,预期成果基本合理。
(五)项目人员组成和分工合理,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健全。
(六)经费预算基本符合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满足最低勘查要求。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该探矿权前期综合研究及地质勘查工作投入了一定工作量,但形成的资料成果比较有限,建议随着工作的推进,注重资料成果的整理及应用;
(二)从目前资料看,目标矿种锰的规模较小并且均为低品位矿,建议根据阶段成果指导后续工作;
(三)前期工作基础薄弱,建议加强区域及勘查区综合地质、水工环地质研究,指导后续探矿增储工作和矿山开发利用;
(四)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涉及基本农田,在开展勘查活动时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对需临时占用土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不破坏基本农田,实施绿色勘查;
(五)相关工作部署与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结论
经审查,方案编制单位已基本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方案目的任务明确,工作量布置基本合理,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可行,经费预算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得当,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可以达到预期目的,方案评审予以通过。
联系人:李春美,电话: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