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自然资矿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委托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临翔区大寨锗矿区部分区块(空白区)锗(煤)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
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是按《临沧市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确定的大寨锗矿、中寨锗(煤)整合“两矿合一”转型升级的矿业权空白区,主要为资源整合,根据矿产资源规划,该区域只能设立一个采矿权。竞得人不得独立办理出让区块的采矿权许可证,须与相连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寨锗矿、中寨锗(煤)矿整合后统一办理一个采矿许可证,完成大寨锗矿区资源整合工作。
矿区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章驮乡邦卖村,地理坐标(西安80)东经: 100°00′18″-100°00′42″,北纬: 23°54′12″-23°54′45″,区内有临沧至耿马油面公路通过,矿区至临沧城公路里程为12公里,交通方便。
矿区面积0.301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535米-1407米。本次挂牌出让资源量为含锗煤0.5235万吨、锗金属量0.79865吨,无锗煤42.54万吨。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按整合后大寨锗矿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矿山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开采矿种:锗、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拟出让区块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编号 | 西安1980 | 国家2000大地 |
X | Y | X | Y |
矿1 | 2645937.010 | 33602258.490 | 2645944.921 | 33602367.956 |
矿2 | 2645937.010 | 33602908.520 | 2645944.922 | 33603017.990 |
矿3 | 2645637.006 | 33602908.514 | 2645644.916 | 33603017.984 |
矿4 | 2645637.007 | 33602408.512 | 2645644.916 | 33602517.979 |
矿5 | 2644937.005 | 33602408.510 | 2644944.910 | 33602517.978 |
矿6 | 2644936.890 | 33602258.490 | 2644944.795 | 33602367.956 |
面积:0.301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1535米-1407米 |
二、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企业,符合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采矿权申请人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人代表的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书);
(三) 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文件。
三、公告、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9时起至2021年5月10日下午5时止。
(三)地点: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四、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临翔区大寨锗矿区部分区块(空白区)锗(煤)矿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限:保证金必须从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下午5:00前以资金到指定账户为准,完成审查确认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账号:5300 1776 1580 5100 3081
联系电话:0883-2137121
五、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21年4月26日9时至2021年5月11日15:00时止。
(二)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临翔区大寨锗矿区部分区块(空白区)锗(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89万元;
2、根据挂牌出让起始价和竞价增加幅度,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单位确定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然后继续接受新的报价,每次竞价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在挂牌截止时间报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主持人宣布对挂牌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结束后,竞得人与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持出让收益交款凭证及前期地质勘查投入经费缴纳凭证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所缴纳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采矿权挂牌成交价款及缴纳方式
临翔区大寨锗矿区部分区块(空白区)锗(煤)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款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的挂牌结果为准,采矿权挂牌结束后,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进场交易证明》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按比例分别缴入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库;二是前期地质勘查投入经费15万元,竞得人在挂牌结束后于2021年5月31日前到临翔区财政局缴纳,缴款账号:241800000003278001,户名: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局予以协助。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国家规定的开采矿产资源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和前期工作经费等费用。
(三)竞得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严禁开采矿产资源。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是采矿权,工矿企业用地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妥善处理好周边群众利益关系,并做好土地复垦工作,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理。
九、相关要求
(一)临翔区大寨锗矿区部分区块(空白区)锗(煤)矿采矿权竞得人必须按照政府规划完成资源整合工作。
(二)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所需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临时用地、地灾评估、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由竞得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挂牌结束后,竞得人需持《成交确认书》、《进场交易证明》和前期地质勘查投入经费交款凭证与采矿权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相关的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四)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联系地址:临沧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
联系人:赵熙龙、雷子婴
电话:0883-2137087
邮编677000
特此公告。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