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迎门寨地区铅银矿勘查实施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2-04 10: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71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迎门寨地区铅银矿勘查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方案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耿马县迎门寨地区铅银矿勘探探矿权于2003年11月7日首次设立,后经多次延续、缩减,现探矿权人为云南森联矿业有限公司,目前勘查许可证已过有效期。经探矿权人申请,2023年7月18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云南省耿马县迎门寨地区铅银矿探矿权过期原因审查意见》,同意上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10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办理该探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经耿马县和临沧市自然资源、环保、林草、水务、交通等部门查询、审核,2024年1月10日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云南省耿马县迎门寨地区铅银矿勘探探矿权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查询结果显示,该矿权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内,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部分面积与基本农田重叠1.9056公顷,耕地后备资源(国家下发)0.0906公顷,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初步成功)4.7017公顷。探矿权人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自愿承担探矿权转化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

二、主要意见

1、《勘探实施方案》以查明的现有铅银矿体形态、规模及产状、矿石质量及变化特征、矿石可选性能,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等为基础,探求查明+控制+推断资源量,为矿山建设提供依据,目的任务明确。

2、《勘探实施方案》是在勘查区获取探矿权后,通过对全区开展1/1万地质修测,对重点区域开展1:1万重点勘查区激电中梯(短导线)测量、1/2千地形地质测量,采用槽探对异常查证及槽探、钻探手段对已圈定的V1矿体揭露控制,并详细查明矿体的赋存部位、形态、品位及矿石类型、结构构造等特征,编制依据较为充分。

3、《勘探实施方案》按5个年度对申请拟缩减延续探矿权范围内开展1/1万地质修测、1:1万重点勘查区激电中梯(短导线)测量(100米×40米)、重点勘查区开展1/2千地形测量、1/2千地质测量、1/2千水工环地质测量,并按铅矿、银矿三类勘查类型控制工程间距,地表采用槽探,中、深部采用钻探对矿体形态及矿石质量进行系统揭露、控制,同时合理利用矿石质量控制工程加强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控制研究,对矿石可选性能、有益有害元素富集情况研究进行了布置,勘查类型划分、勘查方法及手段选择基本合理,控制工程间距较为适宜,工作部署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及勘查区实际。

4、设计主要实物工作量年度安排为:

第一年度:计划完成主要工作量:1:1万地质测量(简测)2.359平方千米, 1:2千地形测量1.40平方千米,1:2千地质测量(正测)1.40平方千米, 1:1千地质剖面测量4.50千米,1:1万重点勘查区激电中梯(短导线)测量(100米×40米) 1.40平方千米,设计施工槽探14个,设计工程量560立方米,物探异常查证预留工程量200立方米,总共槽探工程量760立方米,并及时完成相应的编录、取样及样品测试工作;

第二年度:根据上一年度槽探见矿情况优化施工位置及顺序,安排第一批次钻探29个钻孔,进尺为2895米,沿走向及倾向对V1矿体中深部进行揭露和控制,并完成相应的地质编录工作及取样与样品分析等工作。

第三年度:2026年2月~2027年2月计划完成工作量:根据上一年度钻探见矿情况优化施工位置及顺序,安排第二批次钻探36个钻孔,进尺为1945m,沿走向及倾向对V1矿体中深部进行加密控制,并完成相应的地质编录工作及取样与样品分析等工作。

第四年度:2027年2月~2028年2月计划完成工作量:完成1:1万水、工、环地质测量(简测)2.359平方千米,1:2千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测量(正测)1.40平方千米。根据上一年度钻探见矿情况优化施工位置及顺序,安排第三批次钻探4个钻孔,进尺为885米(兼水文钻探1个钻孔,进尺为205米),沿走向及倾向对V1矿体深部进行揭露和控制,对钻孔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并完成相应的地质编录工作及取样与样品分析等工作。

第五年度:2028年2月~2029年2月,完成选矿试验样1件,完成所有样品的分析检测工作,完成对应的工业指标论证,综合整理前四个年度的资料成果,同时对区内的勘查资料进行全面整理,估算探明、控制、推断的铅银资源量,完成综合研究及勘探报告编制等工作并最终提交《云南省耿马县迎门寨地区铅银矿勘探报告》。

5、地质测量、水工环地质测量及探矿工程施工、地质编录、样品采取及加工测试分析等技术质量要求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6、探矿权人已在方案中明确,本次缩减放弃的矿权范围内,未开展过槽探、钻探、坑探等探矿工程。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1、该区总体研究程度较低,对前期所获取成果资料整理、研究不够,建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加强资料综合整理、研究,并贯穿于勘查始末,按“三边一及时”要求及时用于指导下步工作开展,提高勘查效益及矿床研究程度。

2、加强矿体深部系统控制,扩大矿体规模,增加资源量。

四、结论

经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方案目的任务基本明确,工作部署基本合理,方法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经费预算数据正确,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彪,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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